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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剑智能(603095)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01 10:31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 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占用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 而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合并范围内主体为占用方垫付的 工资、福利、保险、广告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占用方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 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占用方的资金;为占用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 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占用方使用资金。 第五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 规定,实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 产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发生后,应当及时结算,尽量减少经营性资金占 用的时间。 第六条 公司应当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的行为,并建立 ...
越剑智能(60309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01 10:31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 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人事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公司的 经营管理工作; (二)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积极 开展工作; ...
越剑智能(60309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01 10:31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化董事 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各项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管,做到事前审 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 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由其行使《公司 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 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应当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主要包括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和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 情况。 审计委员会就其职责范围内事项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董事会未采纳 的,公司应当披露该事项并充分说明理由。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 ...
越剑智能(60309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01 10:31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依照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 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人事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公司的 经营管理工作; (二)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积极 开展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具备独立工作能力。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提 名,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
越剑智能(60309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01 10:31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 范运作》《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 所 ...
越剑智能(603095)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01 10:31
审计委员会设置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5] 内部审计报告机制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报告披露要求 - 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3] 内部审计制度适用范围 - 内部审计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及相关子公司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业务环节[3]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等[8] 内部审计部职责 - 内部审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检查和评估等[9] 年度审计计划 - 内部审计部应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将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作为必备内容[10] 内部审计涵盖范围 - 内部审计通常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10] 内部控制评价实施 -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12] 内部控制审查重点 - 内部控制审查和评价重点包括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14] 重要事项审计 - 内部审计部应在重要对外担保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并关注相关内容[16][17] 募集资金检查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17] 业绩快报审计 - 内部审计部应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审计,关注会计准则等[18] 信息披露制度审查 - 内部审计部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注制度制定等[19] 审计证据要求 - 内部审计人员获取审计证据应具备充分性等,并记录在工作底稿[21] 工作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部工作资料保存时间为10年[21] 人员考核机制 - 公司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部审计人员工作绩效[23] 违规处理 - 对违规内部审计人员及不配合审计的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23][24] 制度生效与管理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负责修订和解释[26]
越剑智能(60309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01 10:31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一经实施,对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具有约束力。法律法规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及行为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聘 任或解聘,在董事会领导下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 3 年,从董事会决议聘任之日起计算,连聘可以连 任。总经理在任期届满前辞职或被董事会解聘的,继任总经理的任期从董事会决 议聘任之日起至前任总经理任期届满时止。 第五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 ...
越剑智能(603095) -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2025-09-01 10:30
组织架构调整 - 2025年9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议案[1] -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1] - 调整是依修订《公司章程》优化,不影响生产经营[1]
越剑智能(603095) -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09-01 10:30
公司人事 - 2025年9月1日公司召开职代会,选举孙国华任职工代表董事[1] - 孙国华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选举后董事会由8人组成[1] 个人信息 - 孙国华1972年12月生,大专学历,现任工序部部长[4]
越剑智能(603095)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9-01 10:3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9月1日在浙江绍兴柯桥区召开[3] - 114人出席,持有表决权股份159,767,522股,占比62.1320%[3]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占比99.9459%[6] -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票占比99.9769%[7] 股东分红态度 - 持股5%以上和1%-5%普通股股东现金分红议案同意比例100%[12] - 持股1%以下市值50万以上同意比例100%,50万以下89.716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