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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剑智能(60309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越剑智能越剑智能(SH:603095)2025-09-01 10:31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化董事 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各项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管,做到事前审 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 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由其行使《公司 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 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应当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主要包括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和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 情况。 审计委员会就其职责范围内事项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董事会未采纳 的,公司应当披露该事项并充分说明理由。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