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股份(601126) - 四方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 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七条 保荐机构应当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 导工作。 保荐机构应当关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督促其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并持 续披露使用情况。 第八条 公司会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 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