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股份(601126) - 四方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健全公司科学、规范、有效的激励与约束 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 率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确保公司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 事以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不适用本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根据股东 会批准的标准领取工作津贴。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裁、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薪酬与公司经营规模和业绩水平相匹配,同时与所在行业、 地区市场整体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职责任大小、个人业 绩贡献相匹配;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