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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设板块8月25日涨1.81%,龙元建设领涨,主力资金净流出6548.9万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08-25 08:47
板块整体表现 - 房屋建设板块单日上涨1.81%,领涨个股为龙元建设(涨幅4.99%)[1] - 板块跑赢上证指数(涨1.51%)和深证成指(涨2.26%)[1] - 板块内8只个股中7只上涨,仅高新发展下跌1.7%[1] 个股价格与成交表现 - 龙元建设成交量100.70万手居板块第二,成交额3.77亿元[1] - 中国建筑成交额20.49亿元为板块最高,成交量360.33万手位列第一[1] - 高新发展虽股价下跌1.7%,但成交额达19.68亿元,仅次于中国建筑[1] 资金流向分布 - 板块整体主力资金净流出6548.9万元,游资净流出8858.6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54亿元[1] - 龙元建设获主力资金净流入4443.92万元(占比11.78%),为唯一主力净流入个股[2] - 中国建筑获散户资金净流入7107.54万元(占比3.47%),为散户净流入最高个股[2] - 高新发展主力资金净流出6066.91万元(占比3.08%),为流出规模最大个股[2]
重庆一体贯通监督办案整改治理 为国企高质量发展清障护航
核心观点 - 重庆市纪委监委通过闭环工作模式深化整治国企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相结合 形成"发现问题—严肃查办—促改促治"的工作机制 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清障护航 [3] 问题线索发现与协作机制 - 通过"码上举报"平台接收群众反映 例如万盛经开区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在违规高息借款问题 [5] - 江北区纪委监委构建国企资金监测平台 针对非工作时间连续5次向同一供应商转账等异常交易发出预警 系统梳理企业资金风险点 覆盖公转私、关联交易、频繁异常交易、夜间支出、跨国跨市转账等风险类型 [5][6] - 强化与巡视巡察机构、审计部门协作联动 在查处重庆建工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魏某某案件时 借助六届市委第二轮巡视及审计成果 调取财务凭证、合同协议等资料 [6] - 制定国资国企领域监督执纪执法统筹联动工作指引 建立"室组地企"联合办案四方会商制度 九龙坡区纪委监委细化制定监督清单 涵盖改革提质增效等9个方面、35项监督事项 [7] 案件查处与惩治力度 - 2024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累计查处国企领域违纪违法案件1605件1837人 [8] - 万州区纪委监委查处区属某国有建筑企业负责人孔某 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公司资质出借、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收受巨额贿赂 [8] - 北碚区纪委监委查处重庆市蔡家组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部原部长董某 在运渣手续审批、渣土倾倒、运渣监管等方面收受"好处费"共计300余万元 [9] - 綦江区纪委监委运用产权交易数据分析模型查处重庆綦江交通实业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况某某 以代持房产、虚构债务等手段收受贿赂 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140万元 [9] - 渝中区纪委监委查处重庆市渝中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翁某 在工程项目承接等方面非法收受财物 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60万元 [10] -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 在翁某案件中对行贿人分类处理 其中1人受到党纪处分 1人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多人被录入行贿人信息库并实施资质限制 [10] 制度建设与系统治理 - 针对重庆建工集团系列腐败案件暴露的管理问题 推动制定工程项目管理及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推行法人管项目、优秀团队管项目 [11] - 重庆市国资委紧盯国有企业重大投资、资产处置等关键环节 健全考核激励机制 [11] - 奉节县纪委监委通过交叉互检、现场调研、谈心谈话等方式对县属国企开展常态化"体检" 推动建立完善相关制度29项 [12] - 开州区纪委监委构建"纪检监察建议提出、整改会商、跟踪评估、回头看"闭环落实机制 督促建立完善投融资管理等制度规范178项 [12] - 重庆市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梳理廉洁风险点68个 制定防控措施80条 [12] - 重庆三峰御临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建立智慧化财务管理系统 实现对费用支出及资金流动等核心环节的全面监管 [12]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半年度报告摘要
搜狐财经· 2025-08-25 00:06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设置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职能 [4] - 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 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4][11] - 公司将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治理结构变更事项 [15] 半年度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625.31万元 导致利润总额减少9,625.31万元 [19][28] - 计提减值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达12,048.98万元 主要来自建造合同应收款 [2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8,143.59万元 [28] 资产减值明细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为-3.74万元 因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 [20]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112.54万元 期末余额较期初下降 [20] -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2,003.45万元 [25]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27.14万元 [26] - 贷款损失90.75万元 来自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信和产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4] 会议决议情况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全票通过半年度报告及资产减值计提议案 [8][9][10] - 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同样全票通过相关议案 [34][3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先行审议通过资产减值计提方案 [29]
重庆建工2025上半年连续2年中报亏损,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1221.41%
金融界· 2025-08-24 23:06
核心经营业绩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43.61亿元,同比下滑8.0% [1] - 归母净利润亏损2.49亿元,同比大幅下滑1221.41% [1] - 第二季度归母净利润亏损2.06亿元,环比恶化379.43% [1] 盈利质量表现 - 净利率由2024年上半年的-0.11%进一步恶化至-1.73% [3] - 净资产收益率为-3.21%,同比下降2.99个百分点 [3] - 毛利率从6.02%下降至4.67%,连续三年同期下滑 [3] 财务稳健性 - 资产负债率达90.64%,同比上升0.75个百分点 [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15.24亿元,较去年同期-16.08亿元略有改善但仍为负 [6] - 存货周转天数108.17天,同比增长3.99% [6] 市场表现与投资者情绪 - 当前总市值69.23亿元,较2017年历史最高市值416.97亿元下跌83.4% [8] - 机构持股家数从去年同期18家锐减至1家,减少17家 [8] - 股价需上涨502.34%才能恢复历史最高市值 [8]
重庆建工: 重庆建工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4 16:18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地点为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596号建工产业大厦4楼会议室 [1] - 应出席监事6人 实际出席监事6人 会议由监事罗文艺主持 [1] - 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监事会会议审议结果 - 全票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同意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 - 全票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 同意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 - 全票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同意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重庆建工: 重庆建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4 16:18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9:30在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596号建工产业大厦4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1] - 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 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 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1] - 会议由董事长孙立东先生主持 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董事会会议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票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 同意票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 - 逐项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三项议案 [2] - 审议通过经理层202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议案 同意票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 - 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将多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信息披露安排 - 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步披露 [1] - 资产减值准备公告以临2025-085编号披露 [2] - 公司章程修订公告以临2025-086编号披露 [2] - 股东大会召开安排将由公司另行通知 [2]
重庆建工: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证券之星· 2025-08-24 16:16
公司章程修订核心内容 - 公司章程进行系统性修订,涉及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董事会职责及党组织建设等多个方面 [1][2][3][4] 公司治理结构修订 - 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担任,辞任时需在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选 [2] - 新增法定代表人职务行为法律后果条款,明确公司对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并可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2] -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 - 公司章程生效后成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股东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约束性文件 [2] - 高级管理人员范围修订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及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3] - 公司经营范围修订,新增多项专业承包资质并调整原有资质等级 [3] 股东权利与义务修订 - 新增股份发行原则条款,要求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 [4] - 明确禁止以赠与、垫资、担保等形式为他人取得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可提供不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的财务资助 [4][7][8] - 公司股份应当依法转让,不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标的 [5][9] - 新增股东权利条款,允许股东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文件,符合规定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和凭证 [12]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时,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 [13] - 新增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认定标准 [14] - 股东诉讼权利修订,连续180日以上持股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提起诉讼 [16] - 明确股东滥用权利需承担赔偿责任,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1]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义务 - 新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要求维护公司利益并遵守9项具体规定 [22][23] - 新增控股股东质押股份时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经营稳定的要求 [25] - 新增控股股东转让股份需遵守限制性规定及承诺的要求 [25] - 删除原控股股东质押股份需告知董事会的条款 [26] 股东会与董事会修订 - 股东会职权修订,取消监事会相关条款,增加审计委员会职能 [27][28] - 股东会临时提案权门槛从3%股份降至1% [32] - 股东委托投票要求修订,需明确载明代理人姓名、表决指示及有效期限 [34][35] - 股东会主持规则修订,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会议并主持 [35] - 累积投票制适用范围调整,仅适用于董事选举 [36][38] 党组织建设修订 - 明确党委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 [42] - 党委领导班子成员5-9人,设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 [43] - 党委主要职责修订,新增加强政治建设、开展巡察工作等8项职责 [43][44] - 新增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具体程序 [49] 董事义务与独立性要求 - 董事任职资格修订,增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被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任的禁止情形 [51] - 董事忠实义务修订,要求采取措施避免利益冲突并明确8项具体义务 [52] - 董事勤勉义务修订,要求执行职务为公司最大利益尽合理注意 [55] - 董事辞职生效时间调整为提交辞职报告之日 [55] - 新增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明确8类不得担任人员的情形 [59] - 新增独立董事任职条件,要求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无重大失信记录 [61]
重庆建工: 重庆建工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4 16:16
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 公司基于《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对2025年上半年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625.31万元 [1] - 该议案于2025年8月22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1] 信用减值损失明细 - 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11,655.90万元 其中应收款项减值损失(含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达11,936.44万元 [2] - 应收票据减值损失为-3.74万元 主要因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 [2][3]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为-112.54万元 因期末余额下降 [3]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为12,048.98万元 主要来自建造合同应收款计提 [3] - 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为-367.55万元 [2][4] - 贷款损失为90.75万元 来自子公司小额贷款业务 [2][4] 资产减值损失明细 - 资产减值损失总额为-2,030.59万元 [2] -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为-2,003.45万元 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2][4]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为-27.14万元 采用减值矩阵预计信用损失 [2][5] 计提依据与方法 - 应收票据按承兑人信用风险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 - 长期应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 - 应收账款对单项金额重大款项单独测试 其余按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计算 [3] - 其他应收款以单项或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 [4] - 贷款损失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4] - 存货按单个项目或类别计提跌价准备 合同履约成本按预期对价与成本差额计提 [4] - 合同资产对单项重大信用减值款项单独确定损失 其余采用减值矩阵 [5]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 计提减值准备合计9,625.31万元 减少公司利润总额9,625.31万元 [5] - 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43.59万元 [5] - 数据为初步测算结果 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 审议程序与机构意见 - 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8月21日审议通过 认为计提符合会计准则且能公允反映资产状况 [5] - 董事会认为计提能真实公允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6] - 监事会认为决策程序合法且依据充分 能更公允反映资产状况 [6]
重庆建工: 重庆建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4 16:16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为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 [1] - 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的职权,并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1] - 修订内容涉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条款调整,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 相关程序安排 - 股东大会将审议批准修订事项,并授权经理层办理《公司章程》修订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 - 本次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1]
重庆建工: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4 16:16
股东会性质与职权 -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由全体股东组成 依法行使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 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利润分配方案 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公司债券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修改公司章程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职权 [9]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 - 特定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以及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5]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 董事会认为必要 审计委员会提议 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时召开 [5][6]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 若董事会不能或不履行职责 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和主持 若审计委员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通知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 [6] - 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 [6]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提案内容应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 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9][1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临时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通知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和期限 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 以及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10][11][12]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 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13]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除外 [21][23] -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 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 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 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23][24]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普通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7][28] 股东会决议与执行 - 股东会形成的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 并按决议内容交由公司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具体实施承办 股东会决议要求审计委员会办理的事项直接由审计委员会组织实施 [32] - 股东会通过有关董事选举提案的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立即就任 [33]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 [33]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 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34] 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对外投资收购或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审批范围 相关交易类事项应综合考虑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 交易成交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 以及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等因素确定 [35][36] - 关联交易事项中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或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0.5%以上的关联交易 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如果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的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37] - 股东会对董事会进行授权应以股东会决议的形式作出 授权事项权限内容应明确具体并具有可操作性 不应授权董事会确定自己的权限范围或幅度 且对公司章程明确规定的股东会职权不得授权董事会代为行使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