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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同泰(60082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4 09:16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5日通知,会前3日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10年[16] - 紧急临时会议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可豁免通知程序[17]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报告与备案 - 人力资源部门每季度报告人员职级、薪酬制度执行及变动情况[18] - 部门总监等职级及薪酬调整需在委员会备案登记[18] 表决与记录 - 委员一人一票,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5]
人民同泰(600829)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4 09: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3年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7] - 公司于199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9,888,597元[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579,888,597股,均为普通股[2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情形应自收购日起10日内注销[2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与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情形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27] - 公司因员工持股等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30]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37] - 股东可在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违规时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5] 担保与重大资产事项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9]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9]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9]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4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1][53][56][57]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需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5][56] - 审计委员会收到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后5日内发通知[57]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主持[57]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6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6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6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主体可提出股东会提案[6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77] - 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3%以上的股东有权联合提名董事候选人[79] - 股东会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位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乘以应选举董事人数[79][80] - 等额选举时,董事候选人获选票超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当选[83] - 差额选举时,获选票超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且人数等于或小于应选董事人数的候选人当选[84] - 股东会对通过的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将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88]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9] -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可在任期届满前解除职务[99] - 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大会等民主形式选举或更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9] - 兼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00]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人,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109]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3年内仍然有效[10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13]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5日以前,情况紧急可口头通知并立即召开[114] 独立董事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3]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5年以上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等工作经验[125]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3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2]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2] 经理相关 - 公司设经理1名,副经理4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37] - 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4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8]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49]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14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52]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52]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52]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5]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63] - 公司合并不经股东会决议需经董事会决议,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173][174]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应10日内公示解散事由[179]
人民同泰(60082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4 09:16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2]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通过官网等渠道发布选聘文件[5]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5] 评价标准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 公司应细化选聘评价标准,对会计师事务所应聘文件评价并记录保存评价意见[8]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在信息披露文件中说明金额、定价原则、变化情况和原因[10] - 聘任期内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可根据多种因素合理调整审计费用[10]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公司审计业务[11]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承担首次公开或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3] 文件保存 - 公司和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3] 续聘与更换 - 审计委员会续聘下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需对其本年度审计工作及执业质量全面客观评价[10]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时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评价[15]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约事务所,董事会审议后通知股东会和前任[15]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审计委员会了解原因并报告董事会[16] 监督与责任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事务所并监督其审计工作[18] - 审计委员会应关注连续两年或同一年多次变更事务所等情形[20]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处理[20] - 情节严重时,董事会可通报批评相关责任人[20] - 股东会决议解聘事务所违约损失由直接责任人员承担[20] - 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20]
人民同泰(60082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4 09:16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5日通知委员,前3日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10年[1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每委员一票表决权,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其他规定 - 违规履职董事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14] - 成员与讨论事项有利害关系应回避[15]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10年[19]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及修改[26]
人民同泰(600829)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4 09: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连续任职6年后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9]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1]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11]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任,未辞任董事会应解除职务[12] - 辞任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3]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7] - 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8]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4]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 - 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20]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其他委员会相关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资料提供与保存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8] - 公司应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28]
人民同泰(60082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04 09:1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4] - 会议召开前5日须通知全体委员,公司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14]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因紧急情况召开临时会议,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可豁免提前通知程序[14] 表决规则 - 每1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最多接受1名委员委托,独立董事不能出席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7] - 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讯表决并及时签署书面文件[18] 信息披露 - 公司须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22] - 公司须在披露年报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6] - 履职发现重大问题触及信息披露标准,公司须及时披露事项及整改情况[27] - 向董事会提审议意见未被采纳,公司须披露事项并说明理由[28] - 公司须按规定披露审计委员会就重大事项出具的专项意见[29] 细则说明 - 本实施细则中“以上”包括本数,“过半数”不包括本数[24] -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4] - 本工作细则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25] - 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6] -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26]
人民同泰(600829)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文明)
2025-06-04 09:15
独立董事提名 - 哈药集团提名李文明为人民同泰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要求 - 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部分人员不具备独立性[2][3] - 候选人有不良记录情形[3] 合规情况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5]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5] 声明时间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5年6月4日[6]
人民同泰(600829) - 关于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2025-06-04 09:15
董监高责任险 - 公司拟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赔偿限额不超1亿元[1] - 保费限额不超80万元/年[1] - 保险期限12个月,授权有效期内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1] 授权事宜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有效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2] 会议审议 - 2025年6月4日相关会议审议购买议案[3] - 董监回避表决,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人民同泰(600829)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郭丹)
2025-06-04 09:15
独立董事提名 - 哈药集团提名郭丹为人民同泰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部分人员不具备独立性[2][3] - 部分候选人有不良记录[3] 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三家[5] - 在人民同泰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声明时间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5年6月4日[6]
人民同泰(600829) -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6-04 09:1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6月26日14点在哈尔滨召开[3] - 网络投票2025年6月26日进行[3][5] - 审议18项议案,含非累积和累积投票议案[7][8] 股东相关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8日[14] - 符合条件股东2025年6月25日登记[17] - 股东投票按议案组编号,一股对应多票[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