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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科技(6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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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科技(600728) - 佳都科技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3 11:32
财务决策与审批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6] - 股东会审批多项对外担保事项,包括总额超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情况[7] - 董事会制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政策[7] - 首席执行长审批财务总监拟订的财务预算方案[8] 财务预算管理 - 每年末编制下一年度财务预算,含业务收入等多项预算[15] - 年度财务预算由各职能中心及经营组织编制,财经管理中心汇总评审后下发执行[17] - 预算按季度和月度分解,执行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17] 资金管理 - 可通过增发、配股、发行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并按规定使用[17] - 经营资金不足时,经董事会批准可向金融机构借款融资[18] - 原则上禁止现金结算,推行电子支付和银行转账[24] 资产核算与管理 - 应收款项按预期信用损失法核算坏账损失,每季度计量损失准备[28] - 存货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盘点[31][35] - 固定资产按不同类别规定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40] 收入与成本确认 - 收入按产品分为三类,不同业务按不同方式确认收入[70] - 营业成本按与当期确认收入配比原则同步结转,预期亏损即时确认结转[73] 利润分配 - 每年净利润分配时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5]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86] 财务报告与信息系统 - 编制中期和年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后按程序披露[92][95] - 财务信息系统建立于企业资源管理系统财务模块,定期备份数据[95] 人员与档案管理 - 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需办理交接,有监交人,交接完毕各方签名盖章[98] - 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和定期,期满可按程序销毁[100][103]
佳都科技(600728) - 佳都科技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3 11:32
捐赠限制 - 公司亏损或影响经营时,除规定捐赠外不能对外捐赠[4] - 不得向有控制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捐赠[8] 捐赠范围与财产 - 对外捐赠含公益、救济等[6][8] - 可捐财产有现金、实物等,部分特定财产不可捐[8] 审批流程 - 单笔200万以下董事长审批后报董事会[10] - 200万 - 1000万董事长审批后董事会审议[10] - 超1000万或累计超净资产0.5%经股东会批准[10] 其他规定 - 子公司捐赠视同母公司管理[11] - 经办部门存档材料并备案[11] - 审计部门监督检查捐赠行为[13]
佳都科技(600728) - 佳都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3 11:32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3 - 4名董事,独董占1/2以上[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董担任,委员内选举[4]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方案[7] 决策流程 - 董事会可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政策等[10]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11] - 高管定薪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1]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可不受限[11] - 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佳都科技(600728) - 佳都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3 11:3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股东提案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15]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2] 会议变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2] - 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变更需在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4]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投票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选举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9]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8] 表决权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16]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18] -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若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19] 优先股表决 - 股东会对发行优先股审议时,应就种类和数量等多项事项逐项表决[19][20] 表决方式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1]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人数、股份总数及占比、表决方式等内容[22]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22]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方案实施 - 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23] 回购决议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存在问题的股东会决议[24]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6]
佳都科技(600728) - 佳都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3 11:3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5] - 七种情形下应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5]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7] 会议组织 -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不能履职时按规定处理[8] - 会议应由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1] - 委托和受托出席有四项原则[9] 会议方式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过其他方式召开[15] 表决规则 - 每名董事一票表决权,表决意向分三种[15] - 普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16] - 公司担保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2/3以上同意[16] 特殊情况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过半数通过[17]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应暂缓表决[16] 其他规定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22] - 规则含数说明[24] - 规则自股东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 董事会按章程在权限内行事[17] - 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18]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情况[18]
佳都科技(600728) - 佳都科技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3 11:32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6月修订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1] 人员要求 - 董事、高管等需遵守信息披露和内控要求[1] - 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期间涉密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 信息报送 - 拒绝无依据的外部统计报表报送要求[2] - 报送信息时登记外部人员为内幕知情人[2] - 将报送信息作内幕信息提醒保密[2] 违规处理 - 外部违规致损公司有权索赔或移送司法[4] 报备与执行 - 按规定向证监局和交易所报备报送情况[4]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和章程执行[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由其解释[4]
佳都科技(600728) - 佳都科技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3 11:32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2] 成员构成与提名 - 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职责与决策流程 - 对公司长期发展等事项提建议,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6][9]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3]
佳都科技(600728) - 佳都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3 11:3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至四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占比超1/2,一名具专业会计知识[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披露财务报告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7] -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内审部门向其报告[8] -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9] - 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督导内审至少每半年检查特定事项[10] - 对内部控制负责人进行评估考核[12] - 协调管理层、内审与外审沟通[12]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不受限[14]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成员回避无法形成有效意见时事项由董事会直接审议[14] 审计相关时间 - 审计师进场审计不得晚于年报披露日前三十个工作日[18] 信息披露 - 披露年报时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11] - 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背景、经历及变动情况[22] - 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2] - 履职发现重大问题触及标准及时披露事项及整改情况[22] - 提审议意见未被采纳披露事项并说明理由[22] - 按规定披露审计委员会就重大事项出具的专项意见[22] 细则生效与解释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佳都科技(600728) - 佳都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3 11:32
关联交易审议金额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需独立董事同意后经董事会审议披露[9]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相关程序披露[9] - 重大关联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9] 特殊关联交易审议要求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1] - 向非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多程序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1] 关联交易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21] 关联交易金额确定与协议规定 - 交易涉及有条件确定金额以预计最高金额适用规定[22]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4] - 与关联方交易应签书面协议,价格应公允[16] 日常关联交易披露与审议 - 已执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未变应在年报和半年报披露履行情况[18] - 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总交易金额提交审议[19]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总交易金额履行程序披露[19] - 可预计当年度交易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披露[19] 其他规定 - 8种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21] - 明确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范围[23] - 明确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情形[23]
佳都科技(600728) - 佳都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3 11:3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至四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6] - 遴选、审核董事、高管人选及资格[6] - 向董事会提提名或任免等建议[7] 会议相关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临时会议可不受限[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