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都科技(600728) - 佳都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至四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占比超1/2,一名具专业会计知识[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披露财务报告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7] -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内审部门向其报告[8] -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9] - 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督导内审至少每半年检查特定事项[10] - 对内部控制负责人进行评估考核[12] - 协调管理层、内审与外审沟通[12]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不受限[14]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成员回避无法形成有效意见时事项由董事会直接审议[14] 审计相关时间 - 审计师进场审计不得晚于年报披露日前三十个工作日[18] 信息披露 - 披露年报时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11] - 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背景、经历及变动情况[22] - 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2] - 履职发现重大问题触及标准及时披露事项及整改情况[22] - 提审议意见未被采纳披露事项并说明理由[22] - 按规定披露审计委员会就重大事项出具的专项意见[22] 细则生效与解释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