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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中大(60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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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中大(600704) - 物产中大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11:33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出现规定情形应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的应在5日内发通知[6] - 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7] 自行召集条件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7]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0]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0]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延期或取消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1]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14]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0]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21]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的股东会决议[22] 投票权征集 - 公司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17]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回购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选举制度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7] 表决方式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18]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股东等内容[20] 会议记录负责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20] 会议中止 - 召集人应保证股东会连续举行,中止或无法决议应采取措施并报告[21]
物产中大(600704) - 物产中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11:33
战略投资与 ESG 委员会 - 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董事长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董事长任召集人[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6] - 决策时公司提供资料,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4][5] 提名委员会 - 职责为拟定董事和高管选择标准程序,遴选审核人选及任职资格[8] - 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任召集人[10] - 会议需三分之二或以上委员出席,提交董事会议案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审计委员会 - 目的是提升内外部审计、内控和财报质量,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有效监督[14] - 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18]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2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25]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27]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9] 法治建设委员会 - 目的是推进公司法治建设,保障规范运作[31] - 职责包括研究规划、指导监督等[32] - 由三名董事组成,设召集人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33][34]
物产中大(600704) - 物产中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11:33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9] - 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9] 信息披露内容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9]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9]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1] - 信息披露需经部门核对、合规审查、董事长审核后由董事会秘书披露[26] - 定期报告编制需经多部门参与、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等程序[26] 信息披露特殊情况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2]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等异常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2]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2]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且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4] 股东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相关信息[15][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等发生较大变化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2]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需在主要报告人获知应报告信息24小时内报告[23]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等应立即披露[16] - 公司应在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6]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20]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并负有直接责任[20] - 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为重大信息汇报责任人[20]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20] - 信息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28]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组织和协调[28] - 信息披露文件、资料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管理,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公司制度 -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制定财务制度,建立内控体系[31]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监督[32] 违规处理 - 对违反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人员和部门可给予处分,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34] 关联信息报送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4] 财务报告责任 -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承担主要责任[25]
物产中大(600704) - 物产中大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11:33
董事会秘书设置 - 董事会设秘书,为公司与上交所指定联络人[2][3]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任职与解聘 - 5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秘书[4] - 秘书有8种情形之一,公司1个月内解聘[5] 履职与职责 - 聘请代表协助履职,任职条件参照执行[5]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8] 空缺处理 - 原任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6]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6] 制度实施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2]
物产中大(600704) - 物产中大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11:33
人员设置与任期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等负责人各1名[4] - 经理层人员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续聘[4] 任职限制 - 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不得担任经理层[5]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提前2日汇总议题,提前1日发通知[13] - 会议纪要或决议保存10年[14] 报告要求 - 总经理定期、按需向董事会报告经营情况[16] - 重大问题事发当日、重大事故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17] 股份与绩效 - 经理层如实申报股份情况[17] - 总经理及高管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定标准[18] 薪酬与机制 - 总经理层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挂钩[18] - 公司建立激励与约束长效机制[18] 实施细则 - 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20]
物产中大(600704) - 物产中大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11:3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 - 设3名,人数占董事会人数比例不应低于三分之一[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6]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6] - 最近12个月内有特定禁止情形人员不得担任[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6年[10]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0] - 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1]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3] - 特定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6]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为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17] - 保障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18]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19] 会议相关 - 至少保存会议资料十年[18] - 2名及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8]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股东[22]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人员股东[22]
物产中大(600704) - 物产中大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11:33
信息管理制度 - 制定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管履行报告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1] - 涉密人员在报告公布前负有保密义务[1] - 拒绝无依据的外部单位报表报送要求[1] 信息报送要求 - 报送时将外部人员登记为内幕知情人[1] - 提供保密提示函并要求签署保密承诺函[2] 信息保密规定 - 外部不得泄漏或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证券[2] - 信息泄露应通知公司,公司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 - 未经同时披露不得使用未公开信息[2] 违规处理措施 - 违规致公司损失依法要求赔偿,收回收益,涉嫌犯罪移送司法[2] 制度实施与修改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会有权修改[3]
物产中大(600704) - 物产中大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11:33
制度目的与适用范围 -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2]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等[3] 责任追究 - 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等原则[4] - 六种情形追究责任人责任[3] - 四种情形从重或加重处理[4][7] - 四种情形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7] 处理流程与形式 - 董事会办公室收集资料提方案,报董事会批准[5] - 处理前听取责任人意见,保障陈述申辩权[4]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8] 制度实施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实施[6]
物产中大(600704) - 物产中大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11:33
董事离职规定 - 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并说明原因及影响,60日内完成补选[7] - 董事离职2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9][11] - 董事离职6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年减持不超25%[16][17] 董事职务解除 - 股东会解除董事职务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8] 制度适用与生效 - 本制度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9][21]
物产中大(600704) - 物产中大会计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11:33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企业会计准则》及《集团公司财务管 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集团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执行本制度。期 货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投资公司、典当公司、物业公司 等特殊行业,在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制度总体原则的前提 下,可结合行业规定制定并执行相关会计制度。 第三条 企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 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第四条 企业录入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 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 前提。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客观、真实、完整 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 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期末编 制财务会计报告。本制度所称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半年 度和月度,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