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中大(600704) - 物产中大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物产中大物产中大(SH:600704)2025-12-10 11:33

董事会秘书设置 - 董事会设秘书,为公司与上交所指定联络人[2][3]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任职与解聘 - 5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秘书[4] - 秘书有8种情形之一,公司1个月内解聘[5] 履职与职责 - 聘请代表协助履职,任职条件参照执行[5]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8] 空缺处理 - 原任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6]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6] 制度实施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