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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2024-03-14 10:26
股权持有情况 - 复星商业及复地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89亿股,占总股本35.64%[4] - 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10亿股,占总股本61.85%[4] -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2.10%股份,通过17家企业持有公司59.75%股份,合计持有公司61.85%股份[10][11] 股权质押情况 - 复星商业及复地投资本次后累计质押10.92亿股[4] - 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后累计质押18.65亿股,质押比例77.39%[4] - 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解除质押股份1.75亿股,占其所持股份47.97%,占公司总股本4.50%[5] - 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解除质押股份40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3.91%,占公司总股本1.03%[5] - 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解除质押股份159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1.55%,占公司总股本0.41%[6] - 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质押40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10.95%,占公司总股本1.03%,用于不动产类投资[7] - 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质押70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6.84%,占公司总股本1.80%,用于偿还债务[7] - 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质押63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17.25%,占公司总股本1.62%,用于偿还债务[8] - 本次质押股份合计1.7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4.44%[8] - 上海复川投资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累计质押股份情况,部分公司质押比例达100%[9] 到期质押情况 - 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数量为9900万股,占共同持有公司股数的4.11%,占公司总股本的2.54%,对应融资余额3.349亿元[12] - 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质押股份数量为4.28180085亿股,占共同持有公司股数的17.77%,占公司总股本的10.99%,对应融资余额13.545亿元[12] 金额占比情况 - 各公司合计金额为24.09720644亿美元,占比61.85%[10] - 上海复地投资管理金额为10.23403904亿美元,占比26.27%[10] - 上海复星产业投资金额为5318.9929万美元,占比1.37%[10] -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金额为8164.5795万美元,占比2.10%[10] - 浙江复星商业发展金额为3.65163041亿美元,占比9.37%[10] - SPREAD GRAND金额为1.31841042亿美元,占比3.38%[10] - 上海复昌投资金额为4844.1594万美元,占比1.24%[10]
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3-14 10:26
业绩披露与说明会 - 公司拟于2024年3月22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3] - 2024年3月22日15:30 - 16:30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3][4][5][6] - 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在线方式召开,直播地址为全景网(ir.p5w.net)[3][4][5][6] 参与人员与方式 - 董事长黄震等6人参加业绩说明会[5] - 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参与,也可发问题至邮箱ir@yuyuantm.com.cn[4][6] 后续安排 - 业绩说明会结束后公司将通过上证E互动发布主要内容[7] 公司证券信息 - 公司证券简称豫园股份,有19豫园01等3只债券[1]
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2024-03-07 09:19
股东持股与质押 - 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及其下属复星商业合计持股446,808,836股,占总股本11.47%,累计质押430,733,041股[4] - 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2,409,720,644股,占总股本61.85%,累计质押1,922,949,692股,质押比例79.80%[4] - 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本次解除质押190,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52.03%,占总股本4.88%[5] - 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365,163,041股,持股比例9.37%,剩余质押175,163,041股,占其所持股份47.97%,占总股本4.50%[5] - 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本次质押190,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52.03%,占总股本4.88%,用于偿还债务[6] -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质押7,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8.57%,占总股本0.18%,用于偿还债务[7] - 本次质押股份合计197,000,000股,占总股本5.06%[7] - 上海复川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90,210,308股,持股比例4.88%,质押比例100.00%,占总股本4.88%[8] - 上海复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4,389,671股,持股比例2.17%,质押比例100.00%,占总股本2.17%[8] - 南京复久紫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9,004,276股,持股比例1.26%,质押比例100.00%,占总股本1.26%[8] -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股2.10%,通过17家企业持股59.75%,合计持股61.85%[9][10] - 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金额为1,023,403,904,占比26.27%[9] - 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金额为365,163,041,占比9.37%[9] 未来展望 - 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114,900,000股,占共同持股数4.77%,占总股本2.95%,对应融资余额38,460万元[11] - 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质押股份444,080,085股,占共同持股数18.43%,占总股本11.40%,对应融资余额140,420万元[11] 其他 - 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情况[11] - 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11] - 公司将密切关注质押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2] -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3月8日[15]
豫园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2024-03-07 08:07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3月19日13:30现场召开,现场与网络结合投票[9][4] - 股东发言需会前十五分钟登记,限10人,不超5分钟[4][5] - 选举多名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一股一票[6][5] 发行决议延期 -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至2025年3月21日[13][17] - 授权办理发行事宜有效期延至2025年3月21日[17] 其他事项 - 公司不向参会股东发放礼品,聘请律师见证并出具意见书[7]
豫园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024-03-01 09:25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2 月 28 日 and and the control of 1. 《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第 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与财务 委员会全体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 本委员会同意将上述议案递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 委员 (孙岩): W 委员 (李志强): 委员 (朱立新): M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 主任委员(宋航): 委员(谢佑平):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 (集团)服份有限公司 ²8 日 ...
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3-01 09:25
| 证券代码:600655 |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 公告编号:临2024-033 | | --- | --- | --- | | 债券代码:163038 | 债券简称:19豫园01 | | | 债券代码:163172 | 债券简称:20豫园01 | | | 债券代码:185456 | 债券简称:22豫园01 | |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9.00 元/股,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 月内。详细情况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 ...
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01 09:25
| 证券代码:600655 |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 公告编号:临2024-030 | | --- | --- | --- | | 债券代码:163038 | 债券简称:19豫园01 | | | 债券代码:163172 | 债券简称:20豫园01 | | | 债券代码:185456 | 债券简称:22豫园01 | |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发出通知,并于 2024 年 3 月 1 日以 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2 人,实到董事 12 人。本次会 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 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 ...
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3-01 09:25
| 证券代码:600655 |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 公告编号:2024-032 | | --- | --- | --- | | 债券代码:163038 | 债券简称:19 豫园 01 | | | 债券代码:163172 | 债券简称:20 豫园 01 | | | 债券代码:185456 | 债券简称:22 豫园 01 | |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3 月 19 日 13 点 30 分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3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上海银星皇冠假日酒店(番禺路 400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3 ...
豫园股份: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01 09:25
| 证券代码:600655 |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 公告编号:临2024-031 | | --- | --- | --- | | 债券代码:163038 | 债券简称:19豫园01 | | | 债券代码:163172 | 债券简称:20豫园01 | | | 债券代码:185456 | 债券简称:22豫园01 | |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监事会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 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等议案,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 ...
豫园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03-01 09:25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我们作为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豫园旅游商城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 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 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事 项,有利于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 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