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能源(60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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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通能源: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5 17:08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总则 - 制定目的为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及杜绝内幕交易,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职责 - 董事会需及时登记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及报送事宜,证券事务代表可代行职责 [2] - 审计委员会监督制度实施,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员工需配合保密与登记工作 [2][4] 内幕信息范围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证券价格且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3] - 具体包括经营方针重大变化、重大投资行为(如一年内资产买卖超总资产30%)、重要合同订立、重大债务违约、重大亏损、股权结构变化(如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分配股利计划、重大诉讼等共22类情形 [3][4]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 包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人员、控股公司管理人员、因职务或业务往来获知信息者、收购方或交易方人员、证券服务机构及监管机构人员等9类主体 [4] 登记与备案流程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需填写知情人档案,记录知悉时间、地点、方式及内容 [5] - 外部知情人需填写登记表,档案需分阶段送达公司且不晚于公开披露时间 [6][8] - 重大事项(如收购、资产重组)需制作进程备忘录,记录关键时点及参与人员 [7] - 档案自记录日起至少保存10年 [8] 保密管理与责任追究 - 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开前需保密,信息知情范围需最小化 [8][9] - 定期报告公告前财务数据不得泄露 [9] -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权利索取未公开信息 [9] - 泄露或利用内幕交易者需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则移送司法机关 [9] - 公司需自查知情人股票交易行为,发现违规需2工作日内处理并上报 [9] 附则 - 制度术语与公司章程一致,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执行 [10][11]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及解释,经董事会审议后生效 [11]
汇通能源: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5 17:08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总则 - 为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依据《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 - 制度适用于公司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办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的情形 [1] - 涉及商业秘密且符合特定条件的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包括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核心技术信息 可能侵犯公司或他人利益的经营信息 及其他可能严重损害利益的情形 [1] 商业秘密与国家秘密定义 - 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 能带来经济利益 具有实用性且经保密措施的技术与经营信息 [2] - 国家秘密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 依法限定知悉范围 泄露可能损害政治经济国防外交安全的信息 [2]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 需有充分证据证明 [2] 暂缓豁免披露的适用条件 - 信息需满足未泄漏 内幕人士书面承诺保密 公司证券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三项条件 [2] - 公司需审慎判断信息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条件 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露 [2] 内部审核与登记程序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需将拟暂缓豁免信息层报董事会秘书 [3] - 董事会秘书需在2个交易日内审核信息合规性 符合条件时经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保管 [3] - 登记内容涵盖披露方式 文件类型 信息类型 审核程序及其他必要事项 [3][4] - 涉及商业秘密的还需登记公开状态 认定理由 影响及内幕知情人名单 [4] - 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 [3] 信息披露触发情形 - 不符合暂缓豁免条件的信息需及时披露 [4] - 出现暂缓原因消除 信息难以保密 已泄露或市场传闻时需立即披露 [4] - 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需说明商业秘密认定理由 审核程序及知情人证券买卖情况 [4] 监管报备与责任体系 - 需在定期报告公告后10日内向证监局和交易所报送暂缓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 [4] - 董事长为制度直接责任人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 [4][5] - 未报告导致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损失时 相关责任人将受行政及经济处分 [5] 制度附则 - 制度术语与公司章程保持一致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5]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解释 经董事会审议后生效 [5]
汇通能源: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5 17:08
总则 -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责任追究制度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1] - 制度适用于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子公司负责人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1] - 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 客观公正 有错必究原则 实行过错与责任相适应 责任与权利对等 [1]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收集追究责任资料并提出处理方案报董事会批准 [1] 责任追究情形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不良影响需追究责任 [2] - 违反证监会 交易所相关规定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不良影响需追究责任 [2] - 违反公司章程及内部控制制度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不良影响需追究责任 [2] - 未按规程办事或沟通不及时导致重大失误需追究责任 [2] - 情节恶劣 后果严重 干扰调查或不执行董事会决定的情形应当从重处理 [2] -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 主动挽回损失或非主观因素造成的情形可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3] 责任追究形式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 通报批评 调离岗位 停职 降职 撤职 [3]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赔偿损失 解除劳动合同 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 - 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子公司负责人的追究可附带经济处罚 金额由董事会确定 [4] 制度实施 - 制度术语定义与公司章程保持一致 [4]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修订和解释 [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于2025年8月22日发布 [4]
汇通能源: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5 17:08
董事会秘书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董事会秘书制度旨在提升治理水平并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及考核工作 [1]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 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文件保管及信息披露等事宜 [1] - 董事会秘书需遵守公司章程 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 [1] -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秘书的管理部门 [1] 任职资格要求 - 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 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资格证书 [2] - 存在七类禁止情形者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包括被监管机构处罚、公开谴责或不符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等 [2] - 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兼任董事会秘书 但需以不同身份履行双重职责 [2] 主要职责范围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包括协调披露工作、制定制度及督促合规 [3][4] - 职责涵盖投资者关系管理 协调与监管机构、投资者、媒体等的信息沟通 [3] - 需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 参与会议并负责记录工作 [3] - 负责信息披露保密 在未公开信息泄露时立即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3] - 需组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 督促其遵守规定及履行承诺 [4] - 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 查阅文件并要求相关部门提供资料 [4] - 履职受阻时可直接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4] 聘任与解聘程序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公告 [5] - 聘任需提交推荐书、简历、学历证明、聘任书及通讯方式等材料 [5] - 公司需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职 [5] - 出现任职资格禁止情形、连续三个月不能履职或重大工作失误时需解聘 [5] - 解聘或辞任需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且需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6] - 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职 超三个月时董事长需代职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 [6] 制度附则 - 制度术语与公司章程保持一致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7]
汇通能源: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5 17:08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信息沟通和完善治理结构 [1] - 制度旨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和保护投资者 [1] - 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 [1]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 合规性原则:需在依法披露信息基础上开展 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1] - 平等性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提供便利 [2] - 主动性原则:主动开展管理活动并回应投资者诉求 [2] - 诚实守信原则:注重诚信规范运作并担当责任 [2] 沟通内容范围 - 公司发展战略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2] - 经营管理信息和环境、社会与治理(ESG)信息 [2] - 文化建设及股东权利行使方式 [2] - 投资者诉求处理及公司面临的风险挑战 [2] 沟通渠道与方式 - 通过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多渠道开展 [3] - 利用中国投资者网和证券交易所等网络基础设施平台 [3] - 采用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等方式 [3] - 设立专人负责的联系电话传真邮箱并保证畅通 [3] - 加强网络渠道建设 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及时更新信息 [3] 特定活动安排 - 可安排现场参观座谈但需避免泄露内幕信息 [4] - 通过路演和分析师会议沟通情况并听取建议 [4] - 股东会需提供网络投票并为中小股东参与提供便利 [4] - 在公告后至股东会前可与投资者充分沟通征询意见 [4] 投资者说明会要求 - 需按规定召开业绩说明会、现金分红说明会等 [5] - 董事长或总经理一般应当出席 否则需公开说明原因 [5] - 需事先公告并事后披露 鼓励采用网络直播方式 [5] - 现金分红未达标、终止重组等情形必须召开说明会 [5] 投资者支持与纠纷处理 - 支持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及保护机构各项活动 [6] - 发生纠纷时应积极配合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6] - 公司承担投资者诉求处理的首要责任并及时答复 [6] 职责分工与禁止行为 - 主要职责包括制度拟定、活动组织、诉求处理和渠道维护等 [6][7]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 董事会办公室为专职部门 [7] - 禁止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或发布误导性信息 [7] - 禁止预测股价或歧视性对待中小股东等行为 [7] 人员素质与档案管理 - 工作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和沟通能力 [8] - 需了解公司及行业情况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8] - 可定期开展系统性培训并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 [8] - 活动记录需按交易所规定记入档案 [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9]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9]
汇通能源: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5 17:05
董事会决议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票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 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第四次会议先行审议通过半年度报告 [1] - 董事会全票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附件 修订内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修订20项制度 核心改动为删除"监事"及"监事会"相关表述 由"审计委员会"替代 [2] - 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 并对条款进行适应性调整 [2] - 《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任职津贴管理制度》等5项核心制度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2]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定于2025年9月10日14:3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 股东大会将审议公司章程附件及5项修订制度 [1][2]
汇通能源: 2025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5 17:04
核心观点 - 公司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4.05%至5764.12万元,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74.88%至2062.12万元,主要因收缩低毛利装修业务及上年同期物业征迁收益高基数影响[2][6] - 公司聚焦房屋租赁与物业服务核心业务,通过优化运营和新增产业投资布局半导体及智能制造领域,扣非净利润实现4.16%同比增长至1490.89万元[4][5] - 货币资金减少57.51%至6.20亿元,主要因购买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及支付政策性搬迁所得税,但金融资产配置总额达13.3亿元[6][7]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5764.12万元(同比-14.05%),营业成本2939.32万元(同比-15.85%),毛利率因业务结构调整有所改善[2] - 销售费用246.06万元(同比-37.01%),管理费用1366.01万元(同比+20.81%),财务费用-546.06万元(主要因存款利息收入变动)[2][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1.15亿元(同比-264.25%),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6.89亿元(同比-1076.64%),主要因大额金融资产投资[2][6] 业务运营 - 房屋租赁业务采用自营与出租模式,持有上海核心区域低成本物业资产,具备区位优势和抗风险能力[3][5] - 物业服务以郑州"百年德化·风情购物公园"为核心,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通过主题活动和新媒体运营提升经营效果[3][4] - 收缩美居装修业务,转向优质商装项目,同步精简组织架构优化人员配置[3][4] 资产与投资 - 货币资金6.20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1.10亿元(结构性存款),债权投资5.56亿元(大额存单),合计金融资产13.3亿元[6][7] - 长期股权投资1499.10万元(主要投向合营企业天祥健台),投资性房地产8072.20万元[7] - 新增半导体、智能制造等领域产业基金投资,借助专业机构资源布局硬科技领域[5] 公司治理 - 管理层全面变更,选举黄颖为董事长、Dai Zilong为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并组建新董事、监事及高管团队[10][11][12] - 实施每10股派现1.40元(含税)的分红方案,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887.95万元[8][9] - 修订《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提升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9] 行业环境 - 房屋租赁行业存在政策审批不确定性,物业改造升级受市政规划影响[8] - 家装市场竞争格局分散,价格竞争激烈,中小型公司通过价格与服务角逐[3] - 2025年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55万亿元(同比+5.0%),消费意愿指数呈现筑底企稳态势[3]
汇通能源: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8-25 17:04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股票代码600605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简称汇通能源,曾用简称轻工机械 [1]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王勇,联系电话021-62560000,办公地址位于上海市长宁区兴国路78号6号楼 [1] - 公司电子信箱为securities@huitong-sh.com [1] 财务表现 - 总资产15.29亿元,较上年末16.48亿元下降7.22%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16亿元,较上年末13.83亿元增长2.40% [1] - 营业收入5764.12万元,较上年同期6706.67万元下降14.05% [1] - 利润总额2854.66万元,较上年同期1.10亿元下降74.14%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2.12万元,较上年同期8209.25万元下降74.88% [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5亿元,较上年同期6972.28万元下降264.25% [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83%,较上年同期6.344%减少4.861个百分点 [1] - 基本每股收益0.100元/股,较上年同期0.398元/股下降74.87% [1] - 稀释每股收益0.100元/股,较上年同期0.398元/股下降74.87% [1] 股东结构 -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户数9028户,无优先股股东 [1] - 控股股东西藏德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6.81%(5530.73万股),其中质押2177万股 [1] - 前十大股东中包含多家私募基金,持股比例在6.00%至0.59%之间 [2] - 控股股东西藏德锦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2] 重要事项 - 报告期内无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3][4]
汇通能源: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8-25 17:04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产生 [1] -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可连选连任 [1] - 战略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 其提案须报经董事会审议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 通过的议案需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 [2][4] 委员会职责权限 -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重大投资融资方案 重大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 对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建议 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同时处理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 - 可聘请中介机构或专业人士提供决策意见 相关费用由公司支付 [3] 决策与议事机制 - 战略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表决方式为书面投票 [3]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和会议组织 相关部门需配合提供重大投资融资 资本运作项目的意向 可行性报告及合作方资料 [2] - 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由主任委员召集主持 必要时可邀请董事 高管或相关人员列席 [3] 信息管理与保密 - 出席会议的委员及相关人员均需对会议事项承担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披露信息 [4] - 战略委员会审查项目时可要求有关部门提供补充资料 相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 [2] -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修订和解释 若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 按后者执行 [4]
汇通能源(600605.SH)上半年净利润2062.12万元,同比下降74.88%
格隆汇APP· 2025-08-25 13:22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5764.12万元 同比下降14.05% [1]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62.12万元 同比下降74.88% [1] - 扣非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490.89万元 同比增长4.16% [1] - 基本每股收益0.100元 [1] 经营状况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对净利润产生显著影响 导致扣非净利润与净利润变动方向相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