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装备(600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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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装备(600579) -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2025-04-29 16:36
投诉处理责任 - 公司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3] - 董事会秘书为投诉处理主要负责人[5] 投诉处理流程 - 网站公示投诉渠道,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8] - 可现场处理的立即答复,无法立即处理的45日内办结[8] 其他要求 - 建立投诉处理工作台账,记录信息保存不少于两年[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1]
中化装备(600579) -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4-29 16:36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适应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 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机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以及《中化装 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公司重大投资行为,是指需要经董事会和股东 会批准的重大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和其他投资项目,以及董事会、董事长、 总经理提出需要委员会审定的投资项目。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 ...
中化装备(600579) -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29 16:36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 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以及《中化装备科技(青 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会的 决议,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常设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作为董事当 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 益为行为准则。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办公 室受董事会秘书领导,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行使下列职权: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二)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三 ...
中化装备(600579) -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4-29 16:36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5] 委员任期与解职 - 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可连选连任[6] - 提前解除独董职务需披露理由[7]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一次,可提议开临时会议[16] - 会议须过半数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20] 其他 - 会议记录由人力部整理归档,保存不少于10年[23] - 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4][25]
中化装备(600579) -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4-29 16:36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 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审计部为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为委员会提供综合服务, 负责筹备委员会会议并执行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公司财务部和审计部为委员会提 供专业支持,负责有关资料的准备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反馈。 ...
中化装备(600579) -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4-29 16:3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 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 ...
中化装备(600579) -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4-29 16:36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披露[21]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披露[21] - 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应提供审计报告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2] 关联交易检查统计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检查一次并提交报告[18] - 公司应按月与关联人核对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15] - 公司应按月对关联交易进行统计分析并上报财务部[16] - 公司财务部每月统计截至上月的当年关联交易发生情况[17] - 每年度向公司财务部上报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和当年预计情况[14] 特殊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向非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21]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有关股东应回避表决并提供反担保[22] 关联交易金额计算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等以出资额等作为交易金额适用相关规定,同等对价同比例现金增资达股东会审议标准可免审计或评估[27][29]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有条件确定金额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因放弃权利发生关联交易按标准适用规定[29]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额度为计算标准,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9] 关联交易履行披露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按不同情况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已审议通过且执行中主要条款未变在年报和半年报披露履行情况[30]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或出售资产且标的为公司股权,应披露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32] - 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区分交易对方等,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31] - 公司应予披露的关联交易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34] - 公司应在年报和半年报重要事项中披露重大关联交易[34] 其他规定 - 标的公司最近12个月内进行相关评估、增资等需披露基本情况[33] - 公司向关联人购资产成交溢价超100%且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需说明原因等[33] - 公司因购售资产可能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需明确解决方案并提前解决[33]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等九类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议和披露[33] - 公司按上交所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内容并提交文件[34] - 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按《关联交易指引》执行[34] - 本制度中“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36]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8]
中化装备(600579) -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4-29 16:36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 规)及《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 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 ...
中化装备(600579) -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04-29 16:36
审计规程 - 制定规程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1] 审计安排 - 审计委员会与事务所协商确定年报审计时间[3] - 进场前审阅财务报表并提意见[2] 审计监督 - 有权了解审计进度与问题并督促提交报告[4] 财报审阅 - 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初步意见后再次审阅财报[2] - 审计完成后审议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核[2] 事务所管理 - 改聘、续聘事务所需评价执业质量并表态或形成意见[4] 记录要求 - 审计委员会沟通等情况书面记录并签字[4]
中化装备(600579) -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4-29 16:36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登记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 及《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化装 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 者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单位及个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