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600575)

搜索文档
淮河能源(600575) -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2025-04-21 14:14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 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公司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 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9.3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 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公司 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情况如下: (1)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公司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 构; (4)公司聘请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 估机构。 上述第三方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 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 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不存在直接或间 ...
淮河能源(600575) -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2025-04-21 14:14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公司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 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9.3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 十三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进行了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1. 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 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届时社会公众股东合计的持股比例不低于本次交 易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10%,公司的股本总额、股东人数、股权结构和股权分布 符合《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交易金额将以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 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核准的评估报告所确定 的标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定价基础,经交易各方 ...
淮河能源(600575)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的核查意见
2025-04-21 14:1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无正文) 2 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就淮河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河能源"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的方式购买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89.3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在本次交易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的 波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发布《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该公告系本次重组交易首次公告。公司本 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1 个交易日(2024 年 12 月 16 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 4.33 元/股,首次公告日前第 21 个交易日(2024 年 11 月 18 日)的收盘价为 3.60 元/ 股,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为 20.28%。 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上证指数(000001.SH)累计涨幅为 1.88%;与公司相关的能源指数(882001.WI)累计涨 ...
淮河能源:拟以116.94亿元购买淮河能源电力集团89.30%股权
快讯· 2025-04-21 13:57
交易概述 - 淮河能源拟以116 94亿元收购淮河能源电力集团89 30%股权 [1] - 交易方式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其中股份对价占比85% 现金对价占比15% [1] 交易结构 - 交易对手方为控股股东淮南矿业 [1] - 标的资产为淮河能源电力集团89 30%股权 [1] - 交易总对价达116 94亿元 [1]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公开摘牌方式购买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完成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4-19 03:25
交易概述 - 公司通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决定以公开摘牌方式购买国开基金持有的电力集团10.7%股权 [1] - 交易公告已于2025年3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 [1] 交易进展 - 公司于2025年4月3日支付保证金39,800万元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 [1] - 2025年4月9日收到《合格意向竞买人通知书》,4月11日提交报价文件,报价金额为119,392.94万元 [2] - 2025年4月17日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成为电力集团10.7%股权的受让方,成交价为119,392.94万元 [2] - 2025年4月18日完成股权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 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 转让标的为国开基金持有的电力集团10.7%股权 [2] - 成交金额为119,392.94万元,依据资产评估报告确定 [3] - 支付方式为现金,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4] - 支付期限为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余额79,592.94万元(总价款扣除保证金39,800万元) [4] - 合同生效条件为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盖章 [4] - 股权交割以完成公司章程修改和股东名册变更为准 [5] - 过渡期损益由公司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5] - 违约责任包括逾期付款违约金(每日0.5‰)、逾期变更登记违约金(每日0.5‰)及合同解除条款 [5] 备查文件 - 产权交易合同、电力集团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及公司章程 [6]
淮河能源(600575) -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公开摘牌方式购买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完成公告
2025-04-18 10:01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5-019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公开摘牌方式购买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购买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 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摘牌方式购买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开基金")持有的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力 集团")10.7%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淮河能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购买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 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8)。 二、交易进展情 ...
淮河能源(600575)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17 09:45
会议信息 -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发布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4] - 现场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09:00召开,网络投票于当日9:15 - 15:00进行[5][6] 参会股东情况 - 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1158人,代表股份24993028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112%[7] 议案表决情况 -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股数2494191332股,占比99.7954%[9] -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同意股数2494018532股,占比99.7885%[10] -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股数2493429232股,占比99.7649%[11] -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同意股数2494071432股,占比99.7906%[12] -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股数2494064432股,占比99.7904%[14] - 《关于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同意股数2494303032股,占比99.7999%[15] - 《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购买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股数294495883股,占比98.4247%[17] -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确认及预计2025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290901683股,占比97.2235%,反对6954200股,占比2.3241%,弃权1353200股,占比0.4524%[20] - 《关于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2493409332股,占比99.7641%,反对3667200股,占比0.1467%,弃权2226300股,占比0.0892%[21] - 《关于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2493448832股,占比99.7657%,反对3667200股,占比0.1467%,弃权2186800股,占比0.0876%[22] -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2492269242股,占比99.7185%,反对4163700股,占比0.1665%,弃权2869890股,占比0.1150%[23] -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2492497642股,占比99.7277%,反对4162300股,占比0.1665%,弃权2642890股,占比0.1058%[24] 其他情况 - 部分议案弃权133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36%[19] - 本次会议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规定,合法有效[24][25] - 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24] - 第8项、第10项议案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其余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24] -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30]
淮河能源(600575) -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4-17 09:45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5-018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 |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158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499,302,832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 64.3112 | | 份总数的比例(%) |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4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 ...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4-10 19:17
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 -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上午9:00-10: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 [1] - 说明会出席人员包括董事长周涛、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马进华、独立董事卓敏、财务总监卢刚等管理层 [2] - 会议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提问预征集"栏目及公司邮箱提前收集投资者问题 [1] 投资者主要问题及回复 并购电力集团资金来源 - 重大资产重组采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 具体支付安排需关注后续披露的重组方案 [3] - 未直接回应"运输业务折现出售给大股东"的传言 [3] 分红政策规划 - 2025-2027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归母净利润的75% 且每股派发不低于0.19元(含税) [3] - 分红可分多次实施 规划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 分红基数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准 包含潜在并购影响 [3] 其他事项 - 说明会详细内容可查阅上证路演中心平台 [4] - 公司鼓励投资者通过电话、上证e互动等渠道持续沟通 [4]
淮河能源(600575) -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2025-04-10 08:15
会议信息 -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上午9:00 - 10:00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1] - 董事长周涛等出席并与投资者互动交流[2] 重大事项 - 重大资产重组采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支付安排待披露[3] 分红规划 - 2025 - 2027年度拟分配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当年净利润75%[4] - 2025 - 2027年度每股派现不低于0.19元(含税)[4] - 分红规划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4] - 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分红[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