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药业(600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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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药业(600479) - 千金药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9:4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 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 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与方案;制定公司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修订稿)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 职时,须提出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公 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 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 ...
千金药业(600479) - 千金药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9:49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稿)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规范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行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关联交易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一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关联交易管理的归口部门,在董事 会秘书的领导下开展相关工作。董事会办公室主要负责关联人的分析 确认、关联交易合规审查及重大关联交易决策的组织,以及信息披露 工作。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关联交易的会计记录、核算、报告及 统计分析工作,并按季度报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法务部为关联交易的判断提供意见。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对汇总上报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整理、分 析,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确保关联人的名单真实、准确、完整,保 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履行,并按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披 ...
千金药业(600479) - 千金药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9:49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 完整地披露信息,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株洲千金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 规定要求披露的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 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程序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 第六条 公司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事件没有达到本制度规定的披 露标准,或者本制度没有具体规定,但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公司董事会 认为该事件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 公司 ...
千金药业(600479) - 千金药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10-29 09:49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1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 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 ...
千金药业(600479) - 千金药业董事长办公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9:49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董事会在闭会期间能够依法规范、有效、勤勉 地行使职权,完善公司董事会的办公会议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 策作用,本着守法合规、高效灵活、加快决策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 会议事规则》")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长办公会是董事会依法履行职能的制度安排之一,是董 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听取公司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对下一阶段 工作进行指导安排的工作会议。董事长办公会可以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 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履行对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事务进行监督和协调 职能,贯彻股东及董事会的决策精神,督查任务执行情况及工作绩效。 第三条 董事长办公会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遇重大事项或董 事长认为必要时,董事长可召开临时董事长办公会。 第四条 董事长办公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因特殊情形不能履行 职责时,董事长也可根据需要指定公司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 ...
千金药业(600479) - 千金药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9:49
(修订稿)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以及《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行 使职权。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 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 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五条 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
千金药业(600479) - 千金药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9:49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股份的数据,统一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每季 度检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 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 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 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的行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本制度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不得通过 任何方式或者安排规避前述规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 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二章 信息申报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本 1 第一条 为规范对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千金药业(600479) - 千金药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9 09:49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 及职工董事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 章程的要求; 第七条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 2 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 的相关情况,并说明原因及影响。涉及独立董事辞职的,需说明是否 对公司治理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 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 ...
千金药业(600479) - 千金药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9:49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各部门和各子公司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 法,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 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 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 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的责任部门,公司各部门、 子公司的负责人和联络人为信息报告人(以下简称为报告人)。报告人 负有向证券部报告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息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的义 务。 第四条 报告人应在本制度规定的第一时间向证券部履行信息 报告义务,并保证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带有重 大隐瞒、虚假 ...
千金药业(600479) - 千金药业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9:49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运作程序,充 分发挥股东会的作用,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 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 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