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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力特: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3-12-21 09:04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新 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 ...
伊力特: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1 09:04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伊力特 股票代码:600197 公告编号:2023-045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12 月 14 日以邮 件方式发出召开公司九届二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2023 年 12 月 21 日以通讯方 式召开公司九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 3 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 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此 项议案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2 月 22 日 ...
伊力特: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1 09:04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会员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1号指引》")、《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 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 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召集人从委员会内独立董事成员中选出,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期间 ...
伊力特: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1 09:04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部、外部审计 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做到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事前 控制和预防、内部审计、专项审计、会计报表定期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 效监督,保证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尽量避免、减少董事会决策的风险,完善公司治 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1号指引》")《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成员三名, 全部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 ...
伊力特: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3-12-21 09:0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1 号指引》")《新疆 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 股东大会负责。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董 事会秘书可以指定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生。 ...
伊力特: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1 09:01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伊力特 股票代码:600197 公告编号: 2023-043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12 月 14 日以邮件 方式发出召开公司九届二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23 年 12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 司九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 7 票,会议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此项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 ...
伊力特: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2023-12-21 09:01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规定、上海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设独立董事三名,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 士。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召集人。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关联交 易控制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力特" 或"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 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 ...
伊力特: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8 09:41
简历如下: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伊力特 股票代码:600197 公告编号: 2023-041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11 月 9 日以邮件方 式发出召开公司九届一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23 年 11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 九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 陈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此项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 票 0 票); 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全体董事选举陈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陈智,男,57 岁,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现任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其本 ...
伊力特: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新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独立意见
2023-11-28 09:41
2、提名程序:上述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上述同志的学历、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均能够胜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 务的要求。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新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独立意见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新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独立意见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公司九届一次董事会 聘任陈双英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刘新宇先生、李超先生、李强先生、林屹东 先生、赖良先生、费祎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君洁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 颜军先生为财务总监,聘任期三年。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上述高级管理 人员的任职资格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任职资格:经审查上述人员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 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冉 斌 肖建峰 张 勇 2023 年 11 月 28 日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上 ...
伊力特: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关于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28 09:41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 关于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台山街 499 号盛达广场 15 层 邮编:830000 15th Floor of Shengda Plaza, 499 Yuntaishan Street, Urumqi Economic and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Zone, Xinjiang 830000 ,China 电话/Tel: +86 991 3070688 传真/Fax: +86 991 3070288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2023 年 11 月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 关于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新疆伊力特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