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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股份(600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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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股份: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期限过半
快讯· 2025-06-18 08:30
增持计划进展 - 控股股东北方光电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增持计划期限已过半 [1] - 累计增持公司股票336.2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66%,累计成交金额3875.2万元 [1] - 光电集团增持192.04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38%,成交金额2242.48万元 [1] - 中兵投资增持144.18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28%,成交金额1632.71万元 [1] 增持计划后续安排 - 增持计划实施未达到增持计划金额的50% [1] - 基于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信心和价值的认可,光电集团及中兵投资将继续实施增持计划 [1]
杰普特: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16 12:18
差异化分红方案 - 公司2024年度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红股 [4] - 以2025年2月28日为基准日,公司总股本95,049,423股,扣减回购账户250,404股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815,587.98元(含税) [4] - 若总股本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变动,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并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5]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此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450,404股,其中200,000股已非交易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剩余250,404股(占总股本0.26%)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 [3][4]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因此需差异化处理 [4] 除权除息影响 - 虚拟分派每股现金红利为0.42元/股,计算公式为(参与分配股本94,799,019股×实际每股分红0.42元)÷总股本95,049,423股 [5] - 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48.32元/股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47.90元/股,差异化分红对参考价格影响绝对值为0% [5][6] 法律合规性 - 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7号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7]
华西股份:上海启澜拟将其持有6549.65万股索尔思光电股份转让给超毅集团
快讯· 2025-06-13 13:44
股权转让交易 - 上海启澜拟转让其持有的索尔思光电6549.65万股股份给超毅集团 [1] - 转让总价款为20,026.86万美元 [1] - 转让完成后上海启澜将不再持有索尔思光电股份 [1] 交易审批进展 - 该议案已通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 [1] - 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1]
华西股份:转让索尔思光电股份 交易总价款2亿美元
快讯· 2025-06-13 13:30
股份转让交易 - 上海启澜等14家主体拟与超毅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苏州东山精密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1] - 上海启澜拟转让6549 65万股索尔思光电股份给超毅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1] - 转让总价款为2亿美元 [1] - 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标的公司财务数据 - 索尔思光电资产总额为31 68亿元 [1] -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0亿元 [1] - 营业收入为29 32亿元 [1] - 净利润为4 05亿元 [1] 标的公司业务情况 - 主要产品包括光芯片、光组件和光模块 [1] - 产品广泛应用于数据中心与电信通信场景 [1]
光电股份(600184) -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2025-06-10 16:33
发行股票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9]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12] - 发行对象认购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13] -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88,000,000股(含本数),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14] - 募集资金不超过102,000.00万元[15] 业绩数据 -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7,101.51万元、6,917.06万元、 - 20,609.46万元及120.52万元[20] - 报告期内公司防务产品收入分别为174,899.54万元、160,131.66万元、52,585.41万元及13,263.34万元[2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4,817.69万元、26,997.35万元、97,300.18万元及78,485.87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5.82%、6.59%、23.19%及18.16%[21] -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毛利率分别为14.47%、16.71%、9.81%及19.17%[22] 股权结构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08,760,826股,人民币普通股数量为508,760,826股,占比100.00%[35]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光电集团合计控制公司35.87%的股份,为控股股东[39]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合计持股331,390,708股,占比65.14%[39]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兵器集团合计控制公司56.86%的股份,为实际控制人[42] 募投项目 - 募集资金用于“高性能光学材料及先进元件项目”等及补充流动资金[25] - 募投项目建设存在下游市场需求等因素影响新增产能消化,导致产能过剩的风险[24] - 募投项目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因素,可能影响完工进度和经济效益,导致未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25] 业务情况 -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防务和光电材料与元器件两大板块,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45] - 2025年1 - 3月防务产品收入13263.34万元,占比44.09%;光电材料与元器件产品收入16819.96万元,占比55.91%[156] - 2025年1 - 3月境内收入29062.64万元,占比96.61%;境外业务金额为1020.66,占比3.39%[159][160] - 2025年1 - 3月光学玻璃产能925.00吨,产量922.36吨,销量902.59吨,产能利用率99.71%,产销率97.86%[163] - 2025年1 - 3月光电元器件产能775.00吨,产量712.57吨,销量702.98吨,产能利用率91.94%,产销率98.65%[163] 未来展望 - “十四五”末公司要将光电股份建设成为务实、创新、开放的现代科技创新型数字化知名光电企业[175] - 2035年公司经济和科技实力大幅提升,建成科技创新型智能化光电企业[176] 风险提示 - 公司面临毛利率下降风险,受原材料价格、下游需求、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22] 其他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光电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兵投资、华光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无质押情况[38] - 2023年公司光学玻璃和光电元器件产能利用率大幅下滑,系传统行业客户订单量下滑所致[164] - 2023年公司光学玻璃产品销量下降,因行业下游需求降低,但产销率同比上升,因当期产能下调[165] - 2023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183]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多项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货币资金52,880.10万元、应收款项融资4,638.33万元等,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184][185][186][187][188][193][194]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合计21,455.00万元,不属于财务性投资[191]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光电集团对多家公司持股,如对华光公司持股66.77%等[197]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兵器集团对多家公司持股,如对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持股56.70%等[199][200]
光电股份(600184) -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进展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2025-06-10 16:31
增持计划 - 光电集团、中兵投资拟各增持5000万元[1][4] 增持情况 - 2025.4.7 - 8累计增持2847600股,占比0.56%,金额32263531元[5] - 2025.4.9 - 6.10累计增持501200股,占比0.10%,金额6310253元[2][5] 增持后持股 - 增持后光电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占总股本57.51%[5] 计划风险 - 增持计划可能因市场变化无法按期完成[7][8] 控制权 - 增持不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9]
光电股份(600184) -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10 16:30
会议情况 - 会议于2025年6月10日上午9点通讯表决召开[1] - 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9人[1] 发行决策 - 发行股数未达拟发行70%,董事长可调整价格[1] - 调整后要使发行股数达拟发行70%[1] 议案结果 - 议案9票同意通过,0票反对弃权[2] - 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光电股份: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证券之星· 2025-06-10 11:2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为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湖北省襄阳市长虹北路67号,股票代码600184.SH [12] - 法定代表人崔东旭,注册资本508,760,826元,成立日期2000年8月31日 [12] - 控股股东为北方光电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5.87%,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控制56.86%股份 [12][13] - 2024年光电集团资产总计133.76亿元,负债63.85亿元,所有者权益69.90亿元,营业收入37.40亿元,净利润-0.99亿元 [13] - 2024年兵器集团资产总计5,903.69亿元,负债3,394.88亿元,所有者权益2,508.81亿元,营业收入44,264.23亿元,净利润185.54亿元 [13] 主营业务与产品 - 主要业务包括防务和光电材料与元器件两大板块 [14] - 防务产品包括大型武器系统、精确制导导引头、光电信息装备三大类,应用于武器装备领域 [48] - 光电材料与元器件产品包括光学玻璃材料(普通/高性能/红外硫系)和光学元器件(压型件/精密模压件/红外镜头),应用于视频监控、车载镜头、投影仪等领域 [48][49] - 防务产品主要由全资子公司西安北方光电科技防务有限公司开展,光电材料与元器件业务主要由控股子公司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有限公司开展 [14][11] 行业竞争格局 - 防务行业具有高技术、高资质和高客户壁垒,新进入者面临较大难度 [24][25] - 光电材料行业高端产品技术门槛高,主要由少数厂商垄断,中低端产品竞争激烈 [40] - 在光学成像用高品质特种光学玻璃材料市场,公司全球占有率约15%,中国占有率约30% [40] - 主要竞争对手包括成都光明光电、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等国内企业及HOYA、SCHOTT等国际厂商 [39][40] 行业发展态势 - 中国国防预算2025年达17,847亿元,同比增长7.2%,但占GDP比重仅1.2%-1.3%,较美国仍有提升空间 [17][18] - 全球军用光电设备市场规模预计2020-2025年CAGR达6.03%,亚太地区增速最快 [22] - 中国车载镜头出货量2017-2020年CAGR达36.1%,预计2022年达6,131万颗 [33] - 全球安防监控镜头出货量预计从2022年3.7亿颗增长至2027年5亿颗,变焦镜头占比提升 [35] - 中国投影机市场出货量预计2023-2028年CAGR超14%,2028年销量有望超926万台 [36][37]
光电股份: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0 11:15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6月10日上午9点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1] - 会议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授权的议案》 [1] - 议案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在发行股数未达拟发行数量70%时调整发行价格 [1] -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需不低于发行底价以确保最终发行股数达到拟发行数量的70% [1] - 公司和主承销商有权按调整后价格向发行对象配售 [1] - 若有效申购不足可决定是否启动追加认购程序 [1] 议案表决结果 - 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 - 根据公司2024年及2025年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光电股份: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进展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0 11:15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 - 控股股东光电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兵投资拟自2024年12月19日起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光电集团拟增持金额为5000万元,中兵投资拟增持金额为5000万元 [1] - 增持计划基于对公司持续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3] 增持计划实施进展 - 自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6月10日,光电集团和中兵投资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0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增持金额为6310253元 [2] - 其中光电集团增持336200股(占总股本0.07%),成交金额1845668元;中兵投资增持165000股(占总股本0.03%),成交金额1845668元 [3] - 增持后光电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增至292600366股,占公司总股本57.51% [3] 增持主体持股情况 - 实施增持计划前,光电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182486223股(占总股本35.87%),中兵投资持有106765343股(占总股本20.99%) [2] - 光电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华光公司、中兵投资)实施增持前合计持股289251566股,占公司总股本56.86% [2] 增持计划后续安排 -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光电集团和中兵投资将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5] - 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交所相关规定 [6] 增持影响 - 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5] -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