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60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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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600133)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5 14:59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5-053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 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 决的董事 7 人。 会议由董事长刘洋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赞成 7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 年第 3 次)、审计委员 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
东湖高新(600133) -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湖北路桥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及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8-25 14:59
股权交易 - 建投投资拟将湖北路桥66%股权转让给建投集团,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5] - 建投集团拟对湖北路桥增资不超过25亿元,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5] - 增资后建投集团持股79.47%,公司持股降至20.53%[5] - 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对应股权价格25.13亿元,放弃优先认购权对应价格8.5亿元[17] 公司业绩 - 建投集团2025年1 - 6月营收4073720.04万元,净利润34993.45万元[10] - 建投集团2024年度营收7214101.26万元,净利润152108.27万元[10] - 湖北路桥2025年1 - 6月营收660863.21万元,净利润11908.63万元[15] - 湖北路桥2024年度营收1914723.98万元,净利润36015.57万元[15] 其他交易 - 公司全资子公司高新数科向湖北数据集团增资不超过31000万元,间接持股30%[26] - 特定对象认购公司发行股票不超过52895078股,募资不超过41628.43万元[27] - 公司拟调增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调整后预计不超过318100万元[29] - 光谷环保接受担保,总费用不超过2250万元[30] - 光谷环保投资项目金额不超过4300万元[30] - 公司以不超过1.8亿元在欧洲设海外子公司[32] - 海外子公司租赁房产年租金119.69万欧元,租期9年[32] - 湖北科亮承担工程合同金额不超过1.45亿元[33] - 楚晟产投预计招商运营服务金额约2100万元[33] 关联交易金额 - 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63700万元[34] - 过去12个月内关联交易累计金额4164.55万元,占比0.47%[34] - 2025年3 - 4月关联交易累计金额2876.01万元,占比0.32%[35] - 2025年4 - 8月关联交易累计金额4164.55万元,占比0.47%[35] - 股权交易关联金额336326.62万元,占比37.96%[35] - 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议案涉及金额280976.00万元,占比31.71%[35]
东湖高新(600133) -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5 14:49
武 汉 东 湖 高 新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WUHANEASTLAKEHI-TECHGROUPCO.,LTD.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 会成员中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其中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不得在公司担任高 本文件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影印 1 2025 年 月 日发布 2025 年 月 日施行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
东湖高新(600133) -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5 14:46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两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董事组成[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任期规定 - 委员任期与其他董事一致,每届不超三年[7]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 主要职责 - 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等重大事项并提建议[9]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开一次例会,提前七天通知[13]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14]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实施[16]
东湖高新(600133) -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5 14:46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6]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6]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6]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6] - 招股说明书应在证券发行前公告[12] -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编制上市公告书并经审核后公告[12] - 非公开发行新股后应依法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14]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8]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提前泄漏或因传闻致股价异动应披露财务数据[1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于重大事件[2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于重大事件[2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于重大事件[26] - 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应及时披露[23] - 公司应在特定时点及时披露重大事件[28] 审计相关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审计,中期报告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19]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9]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32] - 定期报告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送文件[26] - 公司应回复上交所对定期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2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38] - 公司董事和高管应保证报告按时披露[41] - 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45] - 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件[46]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47] -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等应提供相关信息[43]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50] - 通过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应告知委托情况[51]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采取更正措施[47] 文件保存与刊载 - 公司董事、高管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文件保存不少于10年[52]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保存不少于10年[52] -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刊载报纸为《上海证券报》等[54] - 公司信息还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54] 暂缓与豁免披露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可对符合条件信息暂缓或豁免披露[55]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应符合特定条件[57] - 公司拟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需登记审批[59] - 已办理的信息在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60] 制度相关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解释[65]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原制度废止[65]
东湖高新(600133) -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25 14:46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8 月 22 日拟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公司党委 第六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2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四节 法律顾问制度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 ...
东湖高新(600133) -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5 14:46
2025年 月 日发布 2025年 月 日施行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WUHANEASTLAKEHI-TECHGROUPCO.,LTD.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提高公司内部控制力,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 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 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 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上市公司建 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 ...
东湖高新(600133) -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5 14:46
委员会构成 -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6]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6] 日常工作 - 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资料、提供联络和会议组织等[7] 职责范围 - 提名工作向董事会提人员和构成建议等[9] - 薪酬与考核制定标准、政策与方案并提建议[10] 会议规定 -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施行办法 - 本办法自印发日起施行,原细则废止[18]
东湖高新(600133) -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2025-08-25 14:46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WUHANEASTLAKEHI-TECHGROUPCO.,LTD. 投资管理办法 2025 年 XX 月 XX 日发布 2025 年 XX 月 XX 日施行 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子公司及参与 管理的基金的投资管理。公司各二级管理主体在此管理办法基础上, 制定各二级管理主体投资管理实施细则并遵照执行。 第三条 投资定义 本办法所称投资主要是指以现金、实物资产、有价证券或无形 资产等可支配资源,通过设立基金、设立公司(含新建、改建、扩 建项目)、收购兼并(含并购资产)、合资合作、增资或购买股权 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投资的行为。 第四条 严禁的投资行为 本办法严禁的投资行为包括: (一)投资已经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 (二)与信誉不佳、资产质量状况较差或明显缺乏投资能力的 企业合资合作; (三)投资产权关系不明晰、主要资产权属不清或存在权利负 担或有负债风险的企业; (四)产能严重过剩产业的投资项目;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活动的监控和管理,符合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确 ...
东湖高新(600133) -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4:46
武 汉 东 湖 高 新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WUHANEASTLAKEHI-TECHGROUPCO.,LTD.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月 日发布 2025 年 月 日施行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和《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以及国家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 以公司的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是股东依法行使权力的主要途径。 第六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