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西南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长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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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22
核心交易内容 - 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与关联方鸿基骏业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 注册资本75,126,060元 泰欣环境持股49% 鸿基骏业持股51% 项目公司由泰欣环境合并报表 [1][2] - 项目公司负责建设运营长治市西南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采用BOOT模式 特许经营期40年 总投资37,563.03万元 日处理垃圾500吨 [3][5] - 项目配置1台500吨/日焚烧炉及12MW汽轮发电机组 选址长子县 用地47.31亩 服务覆盖长子县/屯留区/上党区/壶关县四个区县 [5] 关联方关系 - 鸿基骏业为金州水务全资子公司 与东湖高新同受湖北联投集团控制 构成关联关系 [2][3] - 本次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但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2][3] 公司治理与协议安排 - 交易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3][10] - 项目公司董事会设5名董事 泰欣环境提名董事长 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 泰欣环境通过董事会控制项目公司 [7][8] - 双方按出资比例提供股东借款及融资担保 若一方违约需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6][7] 战略影响与项目价值 - 投资符合公司固废处理发展战略 提升子公司泰欣环境经营协同性 [8] - 项目供热需求充足 未来可拓展污泥/餐厨垃圾/医疗废弃物协同处置 具备静脉产业园开发潜力 [9] - 为公司在山西及华北地区固废市场拓展奠定基础 具有较高战略投资价值 [9] 财务安排与历史交易 - 投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 不对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8]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多笔交易 包括向湖北数据集团增资31,000万元 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至318,100万元等 [11][12][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