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港(60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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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日照港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3-28 10:35
公司代码:600017 公司简称:日照港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 ...
日照港:日照港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2024-03-28 10:35
关于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 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t and t - 目 录 关于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 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通过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 ィ 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ant Thornton 4 | 日 关于日照满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4)第 110A004019号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照港公司")委托,根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目照港公司 2023年 12月 31目的合并及公司资 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 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4)第 110A005103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 交易与关联交易》 的要求,目照港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度通过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
日照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汪平)
2024-03-28 10:35
会议召开 - 2023 年召开 3 次股东大会、10 次董事会会议[1] - 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7 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 - 召开 5 次提名委员会[7] 人事相关 - 独立董事汪平出席全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3] - 完成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7] 财务与股东回报 - 2023 年 3 月 30 日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6] - 2023 年 5 月 24 日按每 10 股派 0.40 元发放 2022 年度现金红利[8] - 制定《未来三年(2023 - 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8] 信息披露 - 2023 年披露 4 期定期报告、56 篇临时公告[9] - 按时编制并披露《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 4 期定期报告[6]
日照港:日照港公司章程
2024-03-28 10:35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经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于 2006 年 9 月 1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证监发行字[2006]79 号"文件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000 万股,并于 2006 年 10 月 17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600017) 公司章程 第四条 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 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 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五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RIZHAO PORT CO.,LTD.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 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 《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
日照港:日照港关于预计2024年度与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港口作业服务事项的公告
2024-03-28 10:35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 2024-006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与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 港口作业服务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能源集团持有本公司5.45%的股份,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长期提供部分港口 货物装卸中转、搬运和堆存服务并取得收入,由此构成了本公司与持股5%以上股东 的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该项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批准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山东能源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 5.45%,山东能源集团与其控股子公司同为 1 交易类别: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 交易金额预计:2024 年度,本公司向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 东能源集团")控股子公司提供港口作业服务的金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 该项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相 关价格标准与公开市场中同等条件下非关联方交易价格相同,关联交易 ...
日照港:日照港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3-28 10:35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号 -- 规范运作》等要求,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李旭修先生、真虹先生、 范黎波先生、汪平先生 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 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旭修先生、真虹先生、范黎波先生、 汪平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 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 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 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 司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情形。 日 照 港股份 ...
日照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旭修)
2024-03-28 10:35
会议召开 - 报告期内召开3次股东大会、10次董事会[1][2][3] - 召开7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5次提名委员会[3][10] 财务相关 - 2023年3月30日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9] - 2023年5月24日按每10股派0.40元发放2022年度现金红利[10] 报告披露 - 按时编制并披露《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4期定期报告[9] - 报告期内披露4期定期报告、56篇临时公告[11] 规划制定 - 制定《未来三年(2023 - 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并通过审议[11]
日照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真虹)
2024-03-28 10:35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真虹) 作为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积极努力。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及亲属均不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持有股份、享有权益或任职,不存在 违反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10次董事会会议。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 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积极 的作用。 |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 | | 参加股东 | | --- | --- | --- | --- | --- | --- | | 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席次 | 大会情况 | | | 次数 | 次数 | 次数 | | | | 真虹 | ...
日照港:会计师关于日照港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交易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2024-03-28 10:35
目 录 关于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的专项说明 日 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1-2 往来情况汇总表 Grant Thornton 中日 关于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the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4)第 110A004018号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目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照港公司")委托,根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目照港公司 2023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 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 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4)第 110A005103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等有关规定,目照港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目照满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 "汇总表")。 编 ...
日照港:日照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3-28 10:35
担保规定 - 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 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股东权利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享有董事、监事提名权[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3] 组织设置 - 公司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不超过9人[3] 任期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4] 会议规定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10日内需提书面反馈意见[2]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后,5日内发出召开通知[2] 投资决策 - 董事会审议批准单项投资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30%或12个月内累计投资金额不超该比例的投资方案[5] 委员会规定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5]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为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5] 股利政策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政策[7]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连续聘任原则上不超8年,按规定履行程序后可适当延长但不超10年[7] 控股股东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7] 制度修订与制订 - 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9][10] - 拟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10] - 对部分章程和制度的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10] - 修订及制订的部分制度全文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