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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60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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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600017) - 日照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2025-08-27 13:03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外信息披露行为,保障公 司信息披露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公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 合法权益,建立科学、有效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信息,在规定时间 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向证券 监管部门备案的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 ...
日照港(600017) - 日照港内部审计管理规定
2025-08-27 13:03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审计监督工作,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 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日 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 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各级单位(以下统称"权属单位")。 第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开 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公正行使审计监督和评价职能。 第二章 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法务审计部是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活动、 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法务审计部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 作。 法务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配备专职审计人员。 第五条 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严格遵守职业操守, 不歪曲事实或隐瞒审计发现的问题,不得谋取私利。 审计人员应当遵循客观性原则,公正、不偏不倚地作出审计 职业判断。对于实施审计业务中所获取的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 — 1 — 商业秘密应当履行保密义务,与被审计单位 ...
日照港(600017) - 日照港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8-27 13:03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障独立董事 有效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全部由公司独 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 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前应经公司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讨论: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 ...
日照港(600017) - 日照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7 13:03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 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六年。期间如有成员因辞任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根据本实施细则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 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等其他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研究董事(非独立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 案,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 ...
日照港(600017) - 日照港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7 13:03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 告,并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 本制度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可以不向上交所申请,由信息 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对于不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 息,应当及时披露。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
日照港(600017) - 日照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7 13:03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广大投资 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 秘书组织实施。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 露及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且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 司以及各关联单位(以下统称"各有关单位")的相关负责人, 为各有关单位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各有 ...
日照港(600017) - 日照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7 13:03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审核公司的财务信 息,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五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 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 — 1 — 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 ...
日照港(600017) - 日照港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7 13:03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 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期间如有成员因辞任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不再 — 1 — 担任董事之时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战略委员会根据本实施细 则第三条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 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至十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 包括一名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 产生。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 ...
日照港(600017) - 日照港公司章程(修订稿)
2025-08-27 13:03
公司基本信息 - 2006年9月17日获批发行2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3] - 公司注册资本为3075653888元[4] - 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400000000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9] - 已发行股份数为3075653888股,均为普通股[9] 股份相关规定 -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1]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17] - 董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7]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7]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7] 公司治理与决策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4]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23][25]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或表决方式有瑕疵,股东可在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1]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3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3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31] 股东权益与权利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类别股东权利义务相同[20] -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享有相关权益[20] - 股东有权依持股份额获股利和利益分配[20] - 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27] 股东会与董事会 -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可选举更换董事等[3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3] - 董事会应在收到独立董事等提议后10日内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41]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42]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42]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人,职工董事一人[81] -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81] 交易与担保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84]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8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8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84]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84]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8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董事会审议[86]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86] - 公司发生对外担保、财务资助交易,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86]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每年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7]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09]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政策,当年利润分配金额不超剩余可供分配利润[109] - 公司优先现金分红,剩余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原则上每年分配一次,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配[110] 公司合并、清算与章程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百分之十,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8]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自决议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在指定媒体等公告[128][129]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4]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134] - 章程修改事项需审批的报主管机关批准,属法定披露信息的按规定公告[141] - 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44]
日照港(600017)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7 12:45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36.68亿元,同比下降10.66%[21] - 利润总额5.19亿元,同比下降17.58%[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8亿元,同比下降17.47%[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4亿元,同比下降29.91%[21]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14.29%至0.12元/股[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28.57%至0.10元/股[2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减少0.64个百分点至2.57%[22]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0.66%至36.68亿元[32] - 营业收入为36.6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0.66%[42] - 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10.7%至36.68亿元,去年同期为41.06亿元[10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17.5%至3.58亿元,去年同期为4.34亿元[101][102] - 基本每股收益从0.14元/股下降至0.12元/股,降幅为14.3%[102] - 母公司净利润激增至1.17亿元,去年同期为3003万元[104] - 资产处置收益显著增加至6743万元,去年同期为77万元[101] - 信用减值损失扩大至348万元,去年同期为132万元[101] - 母公司投资收益大幅增长198.2%至1.3亿元,去年同期为4345万元[104]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为27.7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39%[42] - 研发费用为5895.36万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55.46%[42]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7.4%至27.77亿元,去年同期为29.99亿元[101] - 研发费用同比大幅上升55.5%至5895万元,去年同期为3792万元[101]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10.3%至2.63亿元,主要因利息费用下降11.7%至2.68亿元[101] - 支付职工现金同比增长5.3%至10.07亿元[107]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28亿元,同比下降23.41%[21]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0.2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3.41%[43]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4.8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8.62%[4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23.4%至10.28亿元[107]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下降14.1%至33.03亿元[10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大幅增加至16.54亿元主要由于购建长期资产支付12.47亿元及其他投资支付4.07亿元[107]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较期初下降28.4%至9.58亿元[108]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14.6%至33.10亿元[108] - 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3.45亿元其中取得投资收益1.00亿元[110]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改善至0.27亿元去年同期为负0.47亿元[110] - 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现金同比下降8.9%至12.47亿元[107] -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同比增长12.2%至0.75亿元[108] 业务运营表现 - 货物吞吐量同比增长3.17%至2.38亿吨[32] - 集装箱吞吐量同比增长9.01%至366万标箱[32] - 外贸集装箱吞吐量同比增长41.54%至45万TEU[36] - 船舶平均在港停时同比下降13.5%[34] - 公司拥有67个生产性泊位,包括3个大型铁矿石泊位和5个煤炭泊位[39] - 自动化粮食卸船机核心技术实现100%国产化[55] - 上半年完成货物吞吐量2.38亿吨,其中大宗散货及件杂货吞吐量1.67亿吨,集装箱吞吐量366万标箱[54] 子公司和联营企业表现 - 公司持有裕廊公司50.60%股权[13] - 公司持有陆海矿业89.58%股权[13] - 公司持有山港财务公司11.37%股权[13] - 集发公司实现净利润2.98亿元人民币,裕廊公司实现净利润8410.65万元人民币[51] - 公司直接控制9家子公司,间接控股2家子公司[123] - 拥有联营企业10家及参股公司2家[123] 资产和负债状况 - 总资产同比下降1.37%至39,756,324,317.82元[25] - 使用权资产为7.8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8.35%[46] - 租赁负债为6.3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4.35%[46] - 固定资产受限金额达29.17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贷款和售后回租抵押[48] - 货币资金减少至9.6亿元人民币,较期初下降28.9%[95] - 应收账款增至7.32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26.5%[95] - 存货保持稳定为2.3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微增0.07%[95] - 流动资产总额为33.12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4.6%[95] - 固定资产达208.61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1.9%[95] - 在建工程减少至52.08亿元人民币,较期初下降10.9%[95] - 无形资产增至75.56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7.0%[95] - 资产总计397.56亿元人民币,较期初下降1.4%[95] - 公司总负债为236.36亿元人民币,较期初243.16亿元人民币下降2.8%[96] - 流动负债合计113.16亿元人民币,非流动负债合计123.20亿元人民币[96] - 长期借款94.63亿元人民币,与期初94.13亿元人民币基本持平[96] - 应付账款7.04亿元人民币,较期初7.70亿元人民币减少8.6%[96] - 合同负债1.90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68亿元人民币增长12.9%[96] - 货币资金7.36亿元人民币(母公司报表),较期初9.91亿元人民币下降25.7%[98] - 长期股权投资123.65亿元人民币(母公司报表),占母公司总资产95.8%[98] -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52.43亿元人民币,较期初53.90亿元人民币减少2.7%[9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38.82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37.68亿元人民币增长0.8%[9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97.56亿元人民币,较期初403.09亿元人民币下降1.4%[9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期末余额为161.21亿元,较期初增长0.8%[113] -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79.36亿元,较期初增长1.2%[113] - 其他综合收益累计亏损扩大至6661万元,变动幅度1.4%[113] - 专项储备增加2101万元,主要来自本期提取3696万元[113] - 盈余公积余额维持8.33亿元,本期无变动[113] - 资本公积余额保持19.42亿元,本期未发生变动[113] - 实收资本余额保持30.76亿元,股本结构稳定[113] - 少数股东权益增至22.38亿元,较期初增长0.6%[11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初余额为132.96亿元人民币[114] - 所有者权益合计期初余额为154.29亿元人民币[114] -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达4.95亿元人民币[114] - 未分配利润增加2.34亿元人民币至76.24亿元人民币[114] - 资本公积增加39.58万元人民币至19.41亿元人民币[114] - 其他综合收益增加72.39万元人民币至-6210.23万元人民币[114] - 专项储备增加2002.07万元人民币至1.42亿元人民币[114] - 本期利润分配支出2.20亿元人民币[114] - 少数股东权益增加4151.19万元人民币至21.74亿元人民币[114] - 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达157.26亿元人民币[114] - 2025年半年度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1,552,523,744.40元,较期初下降1.3%[116][117] - 2025年半年度综合收益总额为116,582,210.38元[116] - 2025年半年度对股东分配利润264,506,237.65元[116] - 2025年半年度其他综合收益亏损321,525.30元[116] - 2024年半年度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1,712,257,274.72元[118] - 2024年半年度综合收益总额为31,068,174.97元[118] - 2024年半年度对股东分配利润199,917,509.21元[118] - 2024年半年度其他综合收益收益1,040,548.70元[118] - 实收资本保持稳定为3,075,653,888.00元[116][118] - 资本公积保持稳定为2,406,353,507.97元[116][118]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拟以总股本3,075,653,88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6] - 需分配利润总额101,496,578.30元[6]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金额为54,508,253.78元[26] - 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合计派发股息约1.01亿元[56][60] - 公司总股本为3,075,653,888股[60] - 国有股东待转社保基金股份数量6,378.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约2.07%[85]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00,944户,无优先股股东[86] - 第一大股东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持股13.40亿股(占比43.58%),其中5,914.39万股处于冻结状态[88] - 山东能源集团持股1.68亿股(占比5.45%),其中324.67万股处于冻结状态[88] - 香港中央结算公司持股7,103.18万股(占比2.31%),报告期内减持244.91万股[88]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公司持股5,666.74万股(占比1.84%)[88] - 保宁资本持股2,875.62万股(占比0.93%),报告期内减持17.72万股[88] - 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持有无限售流通股13.4亿股,占总股本比例未披露[89] - 山东能源集团持有无限售流通股1.68亿股,占总股本比例未披露[89] - 公司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股本增至1,260,000,000股[121] - 认股权证行权实际认购592,040股,认购后股本为1,260,592,040股[121] -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9,510,000股,发行后股本达1,510,102,040股[121] - 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转增755,051,520股,转增后股本为2,265,153,060股[121] - 非公开发行365,478,600股,发行后股本增至2,630,631,660股[122] - 非公开发行445,022,228股,发行后股本达3,075,653,888股[122] 关联交易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2025年1-6月实际发生金额为4.44773亿元[6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和采购商品2025年1-6月实际发生金额为19.09514亿元[70] - 关联租赁2025年1-6月实际发生金额为1.074366亿元[70] - 山东港湾工程施工项目2025年合同金额为12.647076亿元[72] - 装备集团工程施工及购置资产2025年合同金额为4.394189亿元[72] - 公司向陆海物流提供装卸服务2025年1-6月实际发生金额为1.655384亿元[68] - 公司向山东远洋海运提供装卸服务2025年1-6月实际发生金额为0.850525亿元[68] - 公司接受日照港集团铁路包干费2025年1-6月实际发生金额为2.251895亿元[70] - 公司向山焦公司提供装卸服务2025年1-6月实际发生金额为0.093644亿元[68] - 山港财务公司存款业务期初余额12.41亿元,本期存入54.91亿元,取出57.87亿元,期末余额9.45亿元[77] - 山港财务公司贷款额度33亿元,实际发生贷款20.21亿元,贷款利率区间2.25%-3.30%[79][80] - 公司租赁日照港集团土地3,774.02亩,年租金单价5万元/亩(含税),年租金总额1.89亿元[82] 公司治理和承诺 - 修订《公司章程》等28项公司治理制度[57] - 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8次[57] - 公司荣获"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奖项[58] - 山东港口集团延期履行解决同业竞争承诺至2028年6月8日[66] - 3家子公司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61] - 修整村内道路300余米,修缮老旧房屋20余间[63] 会计政策和核算方法 - 重要在建工程标准为单项预算金额大于5亿元[133] -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标准为期末或期初资产总额大于10亿元[133] -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以控制为基础,公司间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136]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收入、费用、利润及现金流量纳入合并报表[137] -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时,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净资产份额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部分调整留存收益[137] - 丧失子公司控制权时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处置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净资产份额及商誉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137] -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按份额确认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139] - 现金等价物定义为期限短(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小的投资[140] - 外币货币性项目资产负债表日按即期汇率折算,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41] - 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三类[143]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需满足业务模式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本金和利息支付[144] -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146] - 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满足条件的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47] -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交易费用根据类别计入当期损益或初始确认金额[148]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149]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150] - 金融资产减值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量,分为三个阶段按未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确认损失准备[153] - 对于较低信用风险金融工具按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153] -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和账龄组合[155] - 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编制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155] - 其他应收款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157] - 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 loss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157] - 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与初始确认日的违约风险变化评估信用风险显著增加[158] - 公司评估信用风险时考虑债务人未能按期支付本息及信用评级恶化等前瞻性信息[158] - 金融资产信用减值证据包括债务人重大财务困难、合同违约或破产等可观察信息[159] -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变动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160] - 不再预期收回的金融资产将直接减记账面余额并终止确认[161] - 应收账款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163] - 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跌价准备[166] - 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项目计提 影响因素消失时在原计提金额内转回[166] - 长期股权投资对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 对联营/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168]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168] - 公司持股20%以上表决权股份通常视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72] - 港务设施折旧年限50年,残值率5%,年折旧率1.9%[176] - 库场设施折旧年限10-40年,残值率5%,年折旧率2.375%-9.5%[176] - 装卸机械设备折旧年限8-15年,残值率5%,年折旧率6.333%-11.875%[176] - 辅助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