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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旭修)
2024-03-28 10:35
会议召开 - 报告期内召开3次股东大会、10次董事会[1][2][3] - 召开7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5次提名委员会[3][10] 财务相关 - 2023年3月30日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9] - 2023年5月24日按每10股派0.40元发放2022年度现金红利[10] 报告披露 - 按时编制并披露《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4期定期报告[9] - 报告期内披露4期定期报告、56篇临时公告[11] 规划制定 - 制定《未来三年(2023 - 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并通过审议[11]
日照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真虹)
2024-03-28 10:35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真虹) 作为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积极努力。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及亲属均不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持有股份、享有权益或任职,不存在 违反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10次董事会会议。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 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积极 的作用。 |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 | | 参加股东 | | --- | --- | --- | --- | --- | --- | | 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席次 | 大会情况 | | | 次数 | 次数 | 次数 | | | | 真虹 | ...
日照港:会计师关于日照港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交易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2024-03-28 10:35
目 录 关于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的专项说明 日 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1-2 往来情况汇总表 Grant Thornton 中日 关于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the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4)第 110A004018号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目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照港公司")委托,根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目照港公司 2023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 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 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4)第 110A005103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等有关规定,目照港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目照满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 "汇总表")。 编 ...
日照港:日照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3-28 10:35
担保规定 - 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 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股东权利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享有董事、监事提名权[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3] 组织设置 - 公司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不超过9人[3] 任期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4] 会议规定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10日内需提书面反馈意见[2]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后,5日内发出召开通知[2] 投资决策 - 董事会审议批准单项投资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30%或12个月内累计投资金额不超该比例的投资方案[5] 委员会规定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5]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为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5] 股利政策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政策[7]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连续聘任原则上不超8年,按规定履行程序后可适当延长但不超10年[7] 控股股东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7] 制度修订与制订 - 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9][10] - 拟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10] - 对部分章程和制度的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10] - 修订及制订的部分制度全文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10]
日照港:日照港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
2024-03-28 10:35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2024年3月28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 - 管理目的包括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3] - 管理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等[4] 工作对象与沟通 - 工作对象包括已在册和潜在投资者等[5]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等[5] - 应多渠道、多方式开展管理工作[6] 会议安排 - 年度净利润大幅下降等情形可举行路演[7] - 特定情形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8] - 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9] 职能部门与职责 - 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是管理职能部门[14] - 负责联系办理股份托管登记事务等[14][15] - 开设渠道解答咨询、筹备会议与投资者沟通[15] 其他 - 重大突发事件启动应对程序维护声誉和信心[17] - 相关人员不得出现违规情形[17] - 指定《中国证券报》等为信息披露渠道[20] - 办法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2]
日照港:日照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
2024-03-28 10:35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 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其他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须具备会计 或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经验,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七条 公司须组织审计委员会成员参加相关培训,使其及时获 取履职所需的法律、会计和上市公司监管规范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须对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性和履职情况 进行定期评估,必要时可以更换不适合继续担任的成员。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
日照港:日照港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3-28 10:35
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 务所。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3 年度的 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资质条件 (1)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3)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 广场 5 层 (5)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6)人员信息: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25 名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364 名 (7)业务收入:最近一年(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 总额:264,910.14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196,512.44 万元 ③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 ...
日照港:日照港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8 10:35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 2024-0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年3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4年3月28日,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监 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牟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年报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监事、 高管人员对《2023 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
日照港:日照港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3-28 10:35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 2024-010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1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日照港股 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5.71亿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截至2023年1 ...
日照港:日照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3-28 10:35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3 年,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遵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积极认真地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为公司财务、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出谋划策。现将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独立董事汪平、李旭修、 真虹、范黎波、董事高健、谭恩荣,其中汪平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委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 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汪平主任委员作为国内资深的财务学者,具 备丰富的财务管理和会计相关专业知识。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出席会议及日常工作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 出席会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阅读会议材料,积极了解 公司情况,对会议相关议案展开讨论及分析,最终形成审计委员会会 议决议并提交董事会。各位委员认真履行了《公司章程》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