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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异动 钧达股份(02865)午后涨超7% 近期滁州基地实现TOPCon+钙钛矿叠层电池下线
金融界· 2025-12-12 06:14
公司股价与市场反应 - 钧达股份股价午后涨超7%,截至发稿涨幅达7.51%,报16.73港元,成交额3927.96万港元 [1] 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进展 - 公司钙钛矿电池仍处于研发阶段,但近期在滁州基地成功实现首片产业化TOPCon+钙钛矿叠层电池下线 [1] - 下线电池尺寸为210×105mm,由公司钙钛矿团队自主开发并独立调试完成全流程工艺打通 [1] - 此举标志着公司在叠层电池产业化验证领域迈出关键一步,具备了产业化面积稳定出片与小批量出货能力 [1] 产能布局与生产优势 - 公司TOPCon总产能为44.4GW,在国内布局安徽滁州及江苏淮安两个生产基地,每个基地产能均为22.2GW [1] - 安徽滁州生产基地为世界首批实现TOPCon电池大规模量产的基地之一 [1] - 公司生产基地均实现高效的智能自动化生产,并具备快速扩大产能规模的能力,滁州及淮安生产基地建设均在4-5个月内完成 [1] 技术路线适应性与未来潜力 - 公司现有生产基地具备技改空间,可适应新技术路线 [1] - 如果未来TBC电池实现大规模量产,公司现有产线可改造用于生产TBC电池,以提高投资收益率 [1]
钧达股份午后上涨,近期滁州基地实现TOPCon+钙钛矿叠层电池下线
智通财经· 2025-12-12 06:05
公司股价与市场表现 - 钧达股份午后股价一度上涨超过8%,截至发稿时上涨8.16%,报16.84港元,成交额达5434.5万港元 [1] 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进展 - 公司钙钛矿电池技术仍处于研发阶段 [1] - 近期滁州基地成功实现首片产业化TOPCon+钙钛矿叠层电池下线,尺寸为210×105mm [1] - 该叠层电池由公司钙钛矿团队自主开发并独立调试完成全流程工艺打通 [1] - 此次下线标志着公司在叠层电池产业化验证领域迈出关键一步,具备了产业化面积稳定出片与小批量出货能力 [1] 产能布局与生产优势 - 公司TOPCon总产能为44.4GW,在国内布局安徽滁州和江苏淮安两个生产基地 [2] - 两个基地的产能均为22.2GW [2] - 安徽滁州生产基地为世界首批实现TOPCon电池大规模量产的基地之一 [2] - 公司生产基地均实现高效的智能自动化生产 [2] - 公司具备快速扩大产能规模的能力,滁州及淮安生产基地建设均在4-5个月内完成 [2] 产线灵活性与未来技术适应性 - 公司现有生产基地具备技改空间,可适应新技术路线 [2] - 如果未来TBC电池实现大规模量产,公司现有产线可改造用于生产TBC电池,以提高投资收益率 [2]
港股钧达股份午后涨超7%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2 06:03
公司股价表现 - 钧达股份(02865.HK)股价午后大幅上涨,涨幅超过7% [1] - 截至发稿时,公司股价上涨7.51%,报16.73港元 [1] - 该时段成交额达到3927.96万港元 [1]
港股异动 | 钧达股份(02865)午后涨超7% 近期滁州基地实现TOPCon+钙钛矿叠层电池下线
智通财经网· 2025-12-12 05:49
公司股价与市场反应 - 钧达股份股价午后涨超7%,截至发稿涨7.51%,报16.73港元,成交额3927.96万港元 [1] 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进展 - 公司钙钛矿电池仍处于研发阶段 [1] - 滁州基地近期成功实现首片产业化TOPCon+钙钛矿叠层电池下线,尺寸为210×105mm [1] - 该叠层电池由公司钙钛矿团队自主开发、独立调试完成全流程工艺打通 [1] - 此举标志着公司在叠层电池产业化验证领域迈出关键一步,具备了产业化面积稳定出片与小批量出货能力 [1] 产能布局与规模 - 公司TOPCon产能总计为44.4GW [1] - 在国内布局两个生产基地,分别为安徽滁州及江苏淮安,两个基地的产能均为22.2GW [1] - 安徽滁州生产基地为世界首批实现TOPCon电池大规模量产的基地之一 [1] 生产运营与效率 - 公司生产基地均实现高效的智能自动化生产 [1] - 公司具备快速扩大产能规模的能力,滁州及淮安生产基地建设均在4-5个月时间内完成 [1] 技术路线适应性与未来潜力 - 公司现有生产基地具备技改空间,可适应新技术路线 [1] - 如果未来TBC电池实现大规模量产,公司现有产线可改造用于生产TBC电池,提高投资收益率 [1]
钧达股份(02865) -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於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12-08 11:01
担保情况 - 为淮安捷泰提供35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7] - 审议通过预计担保总额度1400000万元议案[7] - 累计对外担保余额863760万元,占净资产222.22%[12] 子公司数据 - 淮安捷泰2024年营收571702.65万元,净利润-20485.79万元[9] - 截至2024年底,总资产736811.09万元,净资产134536.68万元[9] 子公司信息 - 淮安捷泰成立于2022年10月13日,注册资本150000万元[8] 其他 - 担保协议债权人是中信银行上饶分行,期限三年[10][12] - 公司及下属无逾期担保或涉诉情况[13]
钧达股份(02865) - 海外监管公告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04 13:13
董事会会议召开 - 公司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7] - 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8]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十四日发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8] - 定期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需提前三日发书面变更通知[10] 会议举行条件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0]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1] 决议通过规则 - 提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担保等需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14] - 对公司章程特定项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14]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5] 其他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暂缓表决[15]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18]
钧达股份(02865) - 海外监管公告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12-04 13:12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7] 信息申报 - 董事、高管在任职等情况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10] 股份转让 - 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性卖出[13]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上年末登记股份量25%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14]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度可转25%,新增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度基数[14] - 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同比例增加当年度可转让数量[14] 股份锁定与解除 - 涉嫌违规交易,中证登深圳分公司锁定名下本公司股份[15] - 有限售条件股份满足条件可申请解除限售[15] 信息披露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按深交所要求公开持股数量等内容[15] - 董事和高管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减持计划[16]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完毕均需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6] - 股份被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拟处置股份数量等内容[17] - A股定期报告披露董事、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26] - 持股变动达规定比例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26] 交易限制 - 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等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19] - 违反短线交易规定,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20]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等期间不得买卖股票及衍生品种[22]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严重者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28] 旧制失效 - 本制度实施后原《管理制度》自动失效[32]
钧达股份(02865) - 海外监管公告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04 13:10
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 - 公司应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之后可使用募集资金[10] - 支取超5000万元或净额20%需通知保荐人等[10] - 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他用[10] - 按投资计划专款专用,用于主营业务[14] - 使用需经多部门审核与总经理审批[14] 特殊情况处理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可终止协议[10] - 协议提前终止应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12] - 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50%需重新论证[16] - 置换自筹资金需董事会审议,6个月内实施[16] - 闲置资金临时补流或现金管理期限不超12个月[17][18] 资金用途变更与延期 - 四种情形视为用途变更,主体变更有例外[22][23] - 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5] 节余资金使用 - 低于10%经董事会审议,达或超10%经股东会审议[26] - 低于五百万元或1%可豁免程序[26] 监督与核查 - 内部审计部每季度检查,董事会按规定报告[29]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聘会计师出鉴证报告[29] - 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30] - 保荐机构每半年现场核查,年度出专项报告[31] 违规处理 - 相关责任人违规给予处分,董事与高管需赔偿[33] 制度实施与修改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授权董事会修改[35]
钧达股份(02865) - 海外监管公告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04 13:09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3] - 六种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14][16]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通知[14][16] - 审计委员会同意请求,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17]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7]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7] - 年度股东会召开21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24] 提案与候选人规则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0]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到30%及以上,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会可向股东会提董事候选人议案[21] 会议相关其他规则 - 股东会通知中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2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5]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需于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指定地方[30] - 股东要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列席股东会接受质询[37]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则确定主持人[38]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主席主持[33]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33] - 主持人应按预定时间宣布开会,特殊情形可推迟[35] 投票与决议规则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1]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6]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6]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决议,普通情况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通过[4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8] - 股东以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40]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效总数[40]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41]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42] 决议实施与后续规则 - 股东会决议涉及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特殊情况可调整[55]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55] 交易决策规则 - 非日常业务经营交易,所有计算标准未达10%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任一标准达或超10%且未达50%由董事会审批,任一标准达或超50%或一年内购买或出售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提交股东会审议[5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59] - 公司与关联人(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60] 其他规则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应记载会议相关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1] - 股东会形成的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总经理组织实施,审计委员会事项由其组织实施[55]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部分交易审批权限综合多项计算标准确定[58] - 除规定担保行为外,公司其他对外担保行为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批准[60] - 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应符合以决议形式作出、事项权限内容明确、不授权董事会确定自身权限范围等原则[60]
钧达股份(02865) - 海外监管公告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12-04 13:07
委托理财审议 - 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一千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3] - 额度占比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五千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3] 额度使用规则 - 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批准额度,可年度内循环滚动[13] 委托理财原则与要求 - 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原则,用闲置资金[10] - 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签订书面合同明确事项[10]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投资前论证、监督执行、建立台账等工作[14] - 内部审计部门为监督部门,负责风险评估和监控[15] 方案流程 - 委托理财方案由财务部提出,经审批后按流程审议和操作[16] 监督管理 - 内部审计部门日常监督,必要时可要求受托方提供担保[18]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有权检查,审计委员会发现违规可提议停投[20] 信息管理 - 委托理财具体执行人员等信息公开前不得透露投资情况[20] - 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应及时披露信息[22] 其他规定 - 不得借委托理财规避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或变相提供财务资助[22] - 可控制或重大影响资金投向时应披露最终投向等并揭示风险及措施[22] - 理财公司出现理财产品募集失败等情形应及时披露进展和措施[22]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24] - 本制度与国家法律等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2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5]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