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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医药(0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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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医药: 复星医药董事/有关雇员进行证券交易的书面指引(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15 09:33
董事/有关雇员证券交易规范 - 核心目标为规范公司董事及可能接触内幕信息的雇员买卖公司证券行为,确保符合中国《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规则及沪港两地上市规则要求[1]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及附属公司/母公司中可能知悉未公开股价敏感信息的董事、高管及其他雇员[1] 绝对禁止条款 - 严禁在掌握未公开股价敏感信息期间进行证券交易,且需避免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行为[2][7] - 禁止交易时段包括:年度业绩发布前60日/财年结束至披露日(孰短)、季报/半年报前30日/期间结束至披露日(孰短)、业绩预告/快报前5日、重大事件决策至披露期间[2][11] 交易比例限制 - 董事及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上年末持股量的25%,司法强制等非主动变动除外[14] - 年内新增无限售股份可当年转让25%,有限售股份计入次年基数,权益分派导致持股增加可同比例增加转让额度[14] - 持股≤1,000股时可一次性全部转让[14][15] 短线交易规制 -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的收益归公司所有,需强制披露交易细节[3][17] - 适用范围扩展至配偶、父母、子女及代持账户的股份交易[3] 特殊情形处理 - 紧急财务需求等特殊情况需经董事会批准,且需证明为唯一合理解决途径[18][19] - 特殊情况交易完成后需立即公告并说明理由[18] 申报及披露机制 - 交易前需提交书面申请,获得董事会书面确认后方可操作,有效期5个营业日[17][19] - 个人信息变更、离任等需在2个交易日内通过沪港交易所指定渠道申报[17] - 交易完成后需报备详细信息,包括交易前后持股量、价格、变动原因等[17][20] 关联方交易监控 - 董事需确保其紧密联系人(含配偶、未成年子女、全权信托对象)遵守同等交易限制[12] - 基金经理操作公司证券时需遵循与董事相同的限制程序[12] 违规后果 - 违反短线交易规定的收益将被追缴并公告[3] - 涉及证券违法被立案调查/处罚未满6个月者禁止股份转让[13]
复星医药: 复星医药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15 09:29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1] - 募集资金定义为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不含可转换债券及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1] - 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按约定用途使用并及时披露使用情况,变更用途需履行程序并披露[1] - 董事及高管需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禁止擅自改变用途[1]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 公司需开设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禁止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于其他用途,多次发债需分设专户[2] - 需与监管银行及债券受托管理机构签订《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协议内容需包含账户信息、监管职责及违约责任等条款[2] - 专项账户存续期间需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转存其他银行(符合用途除外),资金划转需通过专户[3]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资金使用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募投项目支出在董事会/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审批,超权限需报股东会[4] - 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禁止用于财务性投资、变相改变用途、关联方占用等行为[5]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或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且需符合用途限制及12个月期限要求[5] - 公司需确保资金使用真实性,防止关联方占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或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变更后用途原则上仍为主营业务[6] - 确有合理原因需调整资金使用计划的,需经公司有权机构审议并披露,必要时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7] 募集资金监督与附则 - 财务部门需建立台账记录资金使用情况,发现违规需及时告知受托管理人[7] - 公司需配合受托管理人监督,包括现场调查及书面问询[7] - 控股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需遵守本制度,制度修订需董事会批准[8]
复星医药: 复星医药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15 09:29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 公司制定本办法旨在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沟通并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相关规定[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信息披露、互动交流等方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价值,实现尊重、回报和保护投资者的目标[2] 基本原则 - 合规性:所有活动需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3] - 平等性:为中小投资者参与创造便利条件[2] - 主动性: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并主动开展管理活动[2] - 诚实守信:注重诚信经营和规范运作[2] 组织与实施 - 董事长负责制,董事会为决策机构,投资者关系与资本发展部为执行部门[6]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细则、组织沟通活动、处理投诉建议、维护沟通平台等8项职能[5] - 禁止在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或进行误导性披露[3][7] 管理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ESG信息、文化建设等9类主题[8][4] - 需以已披露信息为基础,不得替代正式信息披露[11] - 采用官网专栏、上证e互动平台、电话邮箱等多渠道沟通[12][13][14] 专项活动要求 - 股东大会需为中小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等便利[16] - 强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情形包括分红未达标、重组终止等5类情况[18] - 年度报告披露后需召开业绩说明会,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19] - 调研活动需全程记录并建立事后核实程序,防止内幕信息泄露[23][25][26] 档案与培训 - 投资者关系档案需保存3年以上,含活动记录、录音等资料[9] - 定期对董事、高管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8] 附则 - 本办法解释权归董事会,自通过之日起实施[29][30]
复星医药: 复星医药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5 09:10
董事会决议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会议审议通过四项议案 均获得高票同意 无反对或弃权票 [1][2][5] 制度修订 - 全面修订《证券交易书面指引》以衔接法律法规及上市地监管规定 同时废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1] - 部分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以衔接现行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2] - 部分修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衔接现行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2] 关联交易 - 控股子公司宁波复瀛参与对苏州星盛园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减资 减资总额7600万元人民币 其中宁波复瀛减少认缴出资4750万元 [3] - 减资方星盛复盈为公司联营公司 纳入控股股东合并报表范围 构成关联交易 [3] - 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其余6名董事(含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全票通过该议案 [4][5]
复星医药(600196) - 复星医药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7-15 09:01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应存放专户集中管理[6] - 闲置资金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0] - 变更用途需审批并披露[14] 制度相关 - 财务部门设台账并解释制度[16][18] - 修订需董事会批准[20] - 制度2025年7月15日发布[21]
复星医药(600196) - 复星医药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025-07-15 09:01
投资者关系管理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8] - 工作实行董事长负责制,董事会是决策机构[6] 沟通与交流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等[9] - 通过官网等多渠道沟通交流[10] 信息披露与说明会 - 官网设专栏收集答复诉求[10]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2] 调研管理 - 接受调研前知会总经理且其全程参加[15] - 与调研方沟通要求出具身份证明[15] 其他规定 - 支持配合投资者行使权利[16] - 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18]
复星医药(600196) - 复星医药董事/有关雇员进行证券交易的书面指引(2025年修订)
2025-07-15 09:00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本公司股份不得超上年末所持总数的25%[7][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7][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0][2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股份[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21] 交易禁止期间 - 董事/有关雇员拥有未公布股价敏感资料/内幕消息时禁止买卖公司证券[6] - 年度业绩刊发日期当天及之前60日内等多个期间禁止董事/有关雇员买卖公司证券[6] - 董事/有关雇员知悉收购或出售事项洽谈或协议,至资料适当披露前禁止买卖公司证券[16] - 公司刊发年度业绩前60日内或财政年度结束至业绩刊发期间,董事/有关雇员不得买卖证券[21] - 公司刊发季度及半年度业绩前30日内或期间结束至业绩刊发期间,董事/有关雇员不得买卖证券[22] - 公司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有关雇员不得买卖证券[22] 交易规则与程序 - 董事/有关雇员买卖公司证券前须向董秘办提交书面通知书,未获确认不能买卖[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本公司证券应于当日17:00前向董秘办报备[9][3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证券变动,应于当日报告公司,公司2个交易日内申报或公告[11][32] - 批准买卖证券的回复时间为5个工作日内[29] - 获准买卖证券的有效期不超5个工作日[29] - 新任、信息变化、离任董事、高管需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32] - 董事拟特殊情况出售证券需书面通知和确认[34] 违规处理与披露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规定,收益归公司所有[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26] - 公司必须在董事因规定不得买卖证券的期间开始前,预先通知联交所[22] - 基金经理买卖董事/有关雇员所属公司证券时,受同等限制及程序[23] - 公司需在中期和年报中披露董事证券交易守则遵守情况[35]
复星医药(600196) - 复星医药关于发起设立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展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7-15 09:00
苏州天使基金情况 - 苏州天使基金已获认缴1.76亿元,已实缴9425万元,集团通过宁波复瀛认缴1.1亿元,实缴6125万元,占比62.50%[2] - 苏州天使基金将同比例减资7600万元,减资后获认缴出资总额降至1亿元,各方份额比例不变[3] - 2023年苏州天使基金总资产8580万元,净资产8571万元,负债9万元,收入350万元,净利润19万元[11] - 2024年苏州天使基金总资产9539万元,净资产9530万元,负债9万元,收入588万元,净利润335万元[12] - 2025年1 - 6月苏州天使基金总资产9914万元,净资产9905万元,负债9万元,收入374万元,净利润374万元[12] - 苏州天使基金认缴出资额由17600万元减至10000万元,减资后星盛复盈认缴170.4545万元占比1.70%,宁波复瀛认缴6250万元占比62.50%,苏州天使母基金认缴3579.5455万元占比35.80%[16][17] - 苏州天使基金投资期截止期限调整为不晚于2025年8月18日,投资项目总数由不低于15个调整为不低于10个[17][18] 其他基金及公司股权变动 - 2024年12月11日,控股子公司宁波复瀛受让复星高科技基金份额,完成后对南京基金、大连星未来基金、苏州天使基金认缴份额比例分别增至66.24%、51.00%、64.20%[21] - 2025年2月20日,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增资上海卓尔荟,完成后持股比例增至67.1872%[21][22] - 2025年3月31日,公司增资联合健康险,完成后持股比例将由14.00%增至20.05%,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22] - 2025年4月11日,公司转让上海复健股权,完成后持股比例降至45%[23] 关联交易与投资 - 2024年6月至2025年5月,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中,向关联方销售原材料或商品463万元,采购1538万元等[26][27] - 2024年7月19日,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产业与Kite Pharma,Inc.以2850万美元存续债权本金转股对复星凯特增资[28] - 2024年8月12日,苏州天使基金、深圳生物医药产业基金拟分别现金出资1000万元、5000万元认缴海量医药新增注册资本6.7464万元、33.7320万元,增资完成后苏州天使基金持股2.77%[30] - 2024年8月27日,跟投方拟以68.6489元/注册资本的单价受让复星医药产业持有的9.6870万元复星安特金注册资本,本公司6名董高拟出资335万元受让4.88万元;复星安特金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期权对应新增注册资本282.5366万元,本公司6名董高可行权1435.82万元间接持有69.6998万元[31] - 2024年8月30日,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评审中心对苏州基金认缴出资由8000万元减至6000万元,宁波复瀛由32000万元增至34000万元并实缴2000万元[32] - 2024年10月29日,公司以156.5659万元回购李胜利先生对应150万元复星健康注册资本的跟投[33] - 2024年11月22日,健嘉康复以1.0173元/注册资本向3名关联董高授出合计对应200万元健嘉康复注册资本的跟投平台合伙份额[33] - 2024年11月29日,16方投资人拟认购ASC共计611.5229万美元可转债,复星医药产业拟认购等值200万美元[34] - 2024年12月11日,关联方Hermed Alpha Industrial Co., Limited减资,复星实业、RMB GP、USD Fund分别减少实缴出资1958880美元、5714美元、5935406美元[35] - 2025年4月11日,复星医药产业拟按等值24.60港元/股受让上海善梧、无锡通善分别持有的45752股、4666667股复宏汉霖非上市股份[35] - 2025年5月22日,上海通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减资,公司、RMB GP、USD Fund及浙商基金分别减少实缴出资2428800.86美元、24288.00美元、7359266.60美元、4954753.75美元[36] - 2025年6月,Fosun Pharma USA出售2854607股NATR股份,关联方NATR出资1000万美元回购833333股[38] 协议相关 - 《经更新的合伙协议》自2025年7月15日起生效[18] - 《经更新的合伙协议》日期为2025年7月15日[43] - 《苏州天使基金合伙协议》日期为2022年1月24日[43] 其他 - 健嘉康复股权激励计划于2023年9月14日获股东批准采纳[42]
复星医药(600196) - 复星医药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15 09:00
会议与制度修订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1] - 修订《董事/有关雇员进行证券交易的书面指引》等多项制度[1][2][3][5] 减资事项 - 控股子公司对苏州天使基金同比例减资7600万元[6] - 减资涉及份额已认缴未实缴,无需支付对价[6] - 授权管理层办理减资具体事宜[6] 关联交易 - 星盛复盈为关联方,本次减资为关联交易[7]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6名董事同意减资议案[7] - 议案事前获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认可[7]
沪深300制药指数报11931.35点,前十大权重包含科伦药业等
金融界· 2025-07-14 08:28
指数表现 - 沪深300制药指数收盘报11931.35点 [1] - 近一个月下跌1.18% 近三个月上涨7.25% 年初至今上涨9.53% [1] - 指数基日为2004年12月31日 基点为1000点 [1] 成分股权重 - 前十大权重股合计占比96.81% 恒瑞医药权重最高达43.14% [1] - 片仔癀权重10.14% 云南白药权重8.49% 科伦药业权重6.31% [1] - 华东医药权重5.98% 新和成权重5.69% 复星医药权重5.53% [1] - 同仁堂权重4.16% 百利天恒权重3.83% 华润三九权重3.54% [1] 市场分布 - 上海证券交易所占比69.99% 深圳证券交易所占比30.01% [2] - 药品制剂行业占比64.78% 中成药行业占比29.52% 原料药行业占比5.69% [2] 指数调整机制 - 样本每半年调整一次 实施时间为每年6月和12月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 [2] - 权重因子随样本定期调整 特殊情况下进行临时调整 [2] - 样本退市时从指数中剔除 收购合并分拆参照细则处理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