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股份(00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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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股份(00267) - 海外监管公告 –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
2025-09-26 12:25
人员离职管理 - 董事及高管离职3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移交文件[9]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 义务与追责 - 忠实义务在辞任或任期届满后2年仍有效[10]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11] - 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3]
中信股份(00267) - 海外监管公告 –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於市值管理制度
2025-09-26 12:24
市值管理 - 目的是实现公司整体价值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7] - 由董事会领导负责、经营管理层参与,董秘组织执行[9] 战略规划 - 董事会根据业绩和战略制定投资价值长期目标[10] - 兼并收购强化主业,拓展业务范围[12] - 剥离不适于长期战略的产业或资产[13] 融资策略 - 灵活运用再融资充实资本金,提升竞争力[13] 股价应对 - 股价短期异常下跌披露公告并与股东交流[15] 股权与信息 - 适时引入长期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15] - 准确及时披露信息,开展投资者交流[17]
中信股份(00267) - 海外监管公告 –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於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
2025-09-26 12:23
资金管理 - 制定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6] - 关联方不得多种方式占用公司资金[10] - 关联交易应履行决策程序[10] 监督审计 - 财务部门做好防范和自查整改[11] - 内部审计部核查并汇报[11] - 注册会计师审计出具专项说明[12] 人员信息 - 截至公告日,公布执行董事等人员名单[22]
中信股份(00267) - 海外监管公告 –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於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9-26 12:21
董事会秘书相关 - 2025年9月26日登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 - 6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7] - 被推荐人需说明关联关系[8] - 董事会秘书职责及聘任解聘规定[9][11][12][13][15] - 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1] - 解聘需理由充分,辞职需书面报告[12] 信息披露相关 - 股东会通知及公告时间[16] - 季度、半年度、年度报告公告时间[19] - 临时股东会决议、重大事件披露时间[20] - 知悉误导消息应立即澄清[20] - 信息披露核查每半年度一次[19] 保密相关 - 聘任时签保密协议[13] - 离职后保密义务至秘密公开前有效[15]
中信股份(00267) - 海外监管公告 –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於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9-26 12:20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8][9] - 公司董事等人员变动等情况属内幕信息[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9] - 公司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10]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10]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10]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首次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14] - 知情人知悉或被认定2个工作日内申报备案[15] - 内幕信息流转知情人登记报送时限为事项发生当日[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等资料保存至少10年[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变动2个工作日内向监管机构重新报备[16] - 公司向特定股东提供未公开信息前确认保密义务[18] - 内幕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备忘录[19]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知情人档案[20] - 发现知情人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21] - 知情人股份变动2个工作日内向董秘申报[21] 其他信息 - 公司为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788[35] - 公告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37] - 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有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37] 制度相关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适用相关制度[23]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亦同[29]
中信股份(00267) - 海外监管公告 –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於投资者关係管理制度
2025-09-26 12:18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等[7] 遵循原则 - 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8]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12] - 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采取股东会、说明会等方式沟通[13] 信息披露 - 应披露信息须在第一时间于指定报纸和网站公布[13] 决策与执行机构 - 董事会是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检查相关工作[1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董事会办公室开展具体工作[14] 主要职责 - 拟定制度、处理诉求等[14] 渠道建设 - 加强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在官网开设专栏,利用互动平台开展活动[16] 业绩说明会 - 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20] 说明会与调研要求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提前发布公告说明活动时间、方式等信息[19] - 接受调研时相关接待人员应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字确认,有条件可录音录像[23][24] - 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签署的承诺书包含不打探未公开信息等六项内容[24] - 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的应对处理流程[25] 信息保密 - 不得在互动平台就涉及或可能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投资者提问进行回答[18] 现场参观与股东会 - 合理安排投资者等现场参观活动,避免其获取内幕信息[18] - 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可在会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19] 重大事项处理 - 相关重大事项受关注或质疑时应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9][20] 控股股东调研要求 - 控股股东等接受调研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原则上其应全程参加[23]
中信股份(00267) - 海外监管公告 –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於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
2025-09-26 12:17
制度相关 - 中信出版集团2025年9月26日登载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 - 制度目的是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年报信息披露质量[6] 责任追究 - 因人员失职等造成年报披露差错时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7] - 七种情形下公司应追究责任人责任[13] 处罚情形 - 四种情形下公司对责任人从重或加重处罚[12] - 四种情形下公司对责任人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14]
中信股份(00267) - 海外监管公告 –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於内部审计制度
2025-09-26 12:16
内部审计部设置 - 公司设内部审计部,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设负责人一名[8] - 内部审计部在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下独立行使职权[7] 工作汇报与计划 - 每季度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1] - 每年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计划和年度工作报告[15]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提交一次内控评价报告[20] 审计检查频率 - 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及资金往来情况[12] - 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18] 审计范围与职责 - 范围包括公司本部及控股子公司等[5] - 职责包括检查评估内控、审计会计资料等[11] - 涵盖与财报和信披事务相关业务环节[13] 特殊事项审计 - 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5] 审计流程 - 审计通知书提前3日书面送达[23] - 被审计单位10日内对报告提书面意见[24] 审计档案保存 - 当期审计档案保存至少5年[24] 审计关注内容 - 对外担保关注审批程序、风险等[17] - 关联交易关注关联人名单、审批程序等[17] - 募集资金使用关注存放账户、投资计划等[18] - 业绩快报披露前关注准则、政策等[19] - 审查信披制度关注制度制定、信息范围等[19] 整改机制 - 公司建立整改机制,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并告知结果[26]
中信股份(00267) - 海外监管公告 –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於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26 12:13
总经理相关 - 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6] - 总经理至少每半年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工作[11] - 总经理办公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5年[20] 管理人员处分 - 公司有权对不能胜任职守的管理人员处分,如限期改正、扣减报酬等[24] - 公司可要求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管理人员赔偿,数额不低于实际损失10%[24] 工作细则 - 工作细则由总经理办公室解释,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修改,与《公司章程》冲突以章程为准[26] 人员信息 - 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有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若干[28]
中信股份(00267) - 海外监管公告 –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於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9-26 12:12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和各分支机构[6] 报告义务人 - 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等七类人员[6][7][9] 交易事项报告标准 - 交易事项中第3或4项无论金额大小需报告,其余满足标准之一需报告,如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10][11][12]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2] 诉讼和仲裁事项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2] 重大事件 - 重大事件包括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13] 重大风险事项 - 重大风险事项包括遭受重大损失等[15] 重大变更事项 - 重大变更事项包括变更公司名称等[1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报告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应及时报告并持续报告进程[16] - 若法院裁定禁止控股股东转让股份,其应及时报告[16] 信息报告流程 - 重大信息报告人应在知悉信息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报告董秘,并在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7] 内部信息报告责任人 - 公司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包括董事、高管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也是[18]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变动报告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通知公司[22] - 预计未来六个月内出售股份可能达到或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以上,控股股东等应刊登提示性公告[23] - 出售后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控制的公司股份低于50%需刊登提示性公告[25] - 出售后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控制的公司股份低于30%需刊登提示性公告[25] - 出售后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第二大股东持有、控制的比例差额少于5%需刊登提示性公告[25] 股东股份质押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出现被质押等情形应报告公司董秘[27] 制度施行与修订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29] 制度解释与修订权 - 本制度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