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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冠矿建(92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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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冠矿建(92001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0-24 11:04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证券代码:920019 证券简称:铜冠矿建 公告编号:2025-070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及废止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 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的子议案《修订<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 ...
铜冠矿建(920019)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10-24 11:04
证券代码:920019 证券简称:铜冠矿建 公告编号:2025-077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及废止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 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的子议案《修订<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 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第一条 为规范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 ...
铜冠矿建(920019)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10-24 11:04
制度修订 -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制度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违法受罚人员等不得担任[10][11]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 候选人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3] 任职审查 - 北交所5个交易日内审查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17] - 股东会通过提案后,公司2个交易日内报送文件[18] 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18]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20]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7]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1]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23] 会议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28]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9] - 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7] 报告披露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内容含出席次数等[30] - 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2] 公司支持 - 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条件、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4] - 及时发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34]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4]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5]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披露[3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9]
铜冠矿建(92001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0-24 11:04
制度修订 -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两名以上非职工代表董事时,股东投票权总数等于持股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乘积[5][6] - 股东会表决时,股东投票表决权等于持股数乘以应选举董事人数之积,多轮选举每轮重新计算[8] - 股东仅投同意票,投票总数多于累积表决票数无效,等于或低于有效[8] - 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投票,选票数分别按对应人数计算[9] 董事当选条件 - 正常当选董事得票应超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未累积)二分之一[11] - 恶意收购时,当选董事得票应超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未累积)四分之三以上[14] 缺额处理 - 符合当选条件人数低于应选人数,已当选达规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缺额下次股东会填补[12] - 已当选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对未当选候选人二轮选举,仍未达要求两个月内再开股东会选举[12]
铜冠矿建(920019)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10-24 11:04
利润分配制度 - 2025年10月24日董事会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3]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9]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最低占80%[11]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最低占40%[11]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最低占20%[11] 分配流程 - 每年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制订,经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3] - 独立董事可征集意见提分红提案交董事会[13] - 股东会审议前应与股东交流,听取中小股东意见[13] - 股东会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6]
铜冠矿建(92001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4 11:04
会议审议 - 公司2025年10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修订工作细则议案[3] 提名委员会构成与任期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6] 提名委员会职责与程序 - 负责拟定选任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建议[8] - 选任需提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1]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主任委员主持[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工作细则生效时间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生效实施[16]
铜冠矿建(920019) -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办法
2025-10-24 11:04
ESG制度建设 - 2025年10月24日会议通过制定ESG管理办法议案[3]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6] - 董事会是ESG管理决策机构[12] - 成立ESG管理工作领导小组[12] - 设立ESG工作小组[13] ESG具体实践 - 遵守环保法规践行绿色低碳理念[16] - 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16] - 对环保工作定期监督检查[16] - 依法保护员工合法权益[18] - 坚持公平用工原则[19] - 按原则制定薪酬管理制度[19] - 将ESG融入供应商环节[21] - 执行绿色采购标准[21] - 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理念[21] - 保护供应商和客户个人信息[21] ESG考核与披露 - 将ESG履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24] - 编制年度ESG报告并对外披露[26] - 通过多种渠道宣传ESG信息[26] 生效时间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9]
铜冠矿建(92001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4 11:04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证券代码:920019 证券简称:铜冠矿建 公告编号:2025-092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 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修订及废止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内部管理 制度的议案》的子议案《修订<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年 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增强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
铜冠矿建(9200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4 11:04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审议通过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议案[3] 信息申报 - 新任或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在相关决议通过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8] 持股变动报告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0] 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减持,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3个月内集中竞价减持超公司股份总数1%的,需在首次卖出的30个交易日前披露[10][11]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股份总数的25%[1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4] - 公司因涉嫌违法犯罪被调查或处罚未满6个月,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转让股份[14] 买卖限制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5]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5] 收益归属 - 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及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除外,公司董事和高管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收益归公司[16] 可转让股份计算 - 公司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17] - 公司董事和高管以上年末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计算可转让股份数量[18] - 公司董事和高管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18] - 公司年内权益分派致所持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8] - 公司董事和高管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股份计入年末持有总数,作为次年计算基数[18] 违规处理 - 公司董事和高管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收益收归公司,并处以罚款等惩罚[20] - 公司董事和高管违规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需承担经济赔偿责任[20] - 涉嫌违规交易的董事和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可锁定其名下股份[21]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4]
铜冠矿建(920019)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2025-10-24 11:02
证券代码:920019 证券简称:铜冠矿建 公告编号:2025-099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单位:万元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和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4 年 9 月 18 日,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发行普通股 5,066.67 万股,发行方式为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 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发行价格为 4.33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1,938.68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9,887.60 万元,到 账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0 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3,088.93 万元,到账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1 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 序号 | 募集资金用 | 实施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