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冠矿建(92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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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冠矿建(92001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4 11:04
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及废止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 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的子议案《修订<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证券代码:920019 证券简称:铜冠矿建 公告编号:2025-067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股东会可以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依法将部分职权授予董事会行使,授权内容应明 确具体,除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特定职权不得授权董事会行使外。 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铜陵有色金属集 ...
铜冠矿建(920019)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10-24 11:04
证券代码:920019 证券简称:铜冠矿建 公告编号:2025-072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及废止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 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的子议案《修订<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 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其相关方的承诺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承诺是指公司就重要事项向公众或者监管部门所作的保证和相关解 决措施;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
铜冠矿建(9200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5-10-24 11:04
证券代码:920019 证券简称:铜冠矿建 公告编号:2025-097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 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
铜冠矿建(92001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24 11:04
董事会会议 - 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3]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等工作[5] - 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12] 聘任解聘规定 - 聘任、解聘或辞职2个交易日内公告报备[13] - 出现规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13] - 原任离职3个月内聘任[13] 履职要求 - 股东会前按规定通知股东并公告[15] - 履职违规按规定处罚[17] - 对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负责[19] - 未经同意不得转授职责[20] 细则说明 - 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20] - “以上”“以内”含本数[20]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生效实施[20]
铜冠矿建(92001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4 11:04
制度审议 - 2025年10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3] 管理目的与原则 - 目的包括形成双向沟通渠道、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等[7] - 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7] 沟通与管理工作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8] -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9] 信息披露与会议 - 在规定平台公布信息,不得在其他媒体发布未披露重大信息[9] - 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0] - 特定情形下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举办年度业绩说明会[10][11]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董事长等为对外发言人[15][16] - 投资者关系工作有八项职责[16] 员工与纠纷处理 - 员工协助工作并接受相关知识培训[16][17] - 与投资者纠纷先协商,不成则调解,仍无法解决则诉讼[17] 其他规定 - 平等对待投资者,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19] - 披露相关制度,按规定执行,董事会负责制定等[19][21]
铜冠矿建(92001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4 11:04
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关联方界定 - 关联法人和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等[8] 关联交易范围与原则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不包括日常经营相关交易[12]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关联方和关联董事表决需回避[12][13] 关联交易审议与定价 - 审议要了解标的和对方情况,确定合理价格,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13] - 关联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要充分披露定价依据[13] 关联交易协议与表决 - 与关联方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14]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7] 关联交易审批与披露 - 关联交易金额满足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等情形由董事会审批后披露[17]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需关注[18] - 涉及关联交易金额达到相关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会审批[18]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公司为持股5%以下的股东提供担保,参照为关联人担保规定执行,有关股东应回避表决[20] 子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本公司行为[24] 关联交易披露内容 - 公司为关联人和持股5%以下的股东提供担保,披露内容应包括对外担保总额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4] 日常关联交易 - 每年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可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前预计总金额并提交审议[25] 关联交易累计计算与豁免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方或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不同关联方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5] - 公司与关联方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履行相关义务[25] 制度施行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28]
铜冠矿建(92001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4 11:04
公司治理 - 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通过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2] - 兼任高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董事总数1/2[7]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7] 交易授权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董事会授权可实施[1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且低于1000万元,董事会授权可实施[13]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下且低于1000万元,董事会授权可实施[13]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下且低于150万元,董事会授权可实施[13]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下且低于150万元,董事会授权可实施[1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金额低于30万元的关联交易,董事会授权可实施[14]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金额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值绝对值0.2%的关联交易,董事会授权可实施[14] 总经理办公会 - 例会每月不少于一次,临时会议不定期召开[18] - 须有二分之一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方能召开[18] - 研究议题由总经理确定,一般提前2日通知,重要事项提前3日通知[18]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9] 总经理职责 - 督促职能部门和人员按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供财务报告[21] - 根据《公司章程》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22] - 根据要求接受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质询并解答问题[23] - 被解聘后合理期限内遵守保密责任[23] 细则说明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6]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铜冠矿建(92001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4 11:04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7]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等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单笔或连续十二个月内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属内幕信息[8]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9]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9]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9]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10] - 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均属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范围[11] 报备要求 -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文件[11] - 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文件,自查期间为董事会决议披露日前6个月[12] - 内幕信息被依法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7] - 如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23] 其他管理要求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7] - 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等重大事项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相关材料[13] -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权益分派等应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13] -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登记、报备工作[17]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应包含姓名、知悉时间等信息[18] 制度相关 - 2025年10月24日召开会议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议案[3] - 制度需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2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6]
铜冠矿建(9200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4 11:04
离职制度 - 2025年10月24日会议通过董事、高管离职管理制度[3] - 董事辞任、高管辞职生效时间不同[8] - 任期届满情况及离职后股份转让规定[5][14] 追责与复核 - 违规追责方案由董事会审议,追偿含直接损失[16] - 离职人员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申请复核[16]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改,自审议通过生效[18]
铜冠矿建(92001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4 11:04
会议审议 - 2025年10月24日召开会议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3] 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7]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4]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9] 薪酬审批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1]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