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鹏智能(87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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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鹏智能(873132)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5 16:00
总经理制度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23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3]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7] 任职限制 - 有犯罪刑罚、破产清算等相关情况不得担任总经理[9][10] 职责与报告 - 总经理需报告重大合同等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报告经营变动[15][24][25] 会议规定 - 总经理办公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提前通知,纪要保存不少于10年[20][17] 责任与生效 - 高级管理人员未尽责履职需担责,细则经审议通过生效[27][31]
泰鹏智能(87313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5 16:00
持股变动制度审议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3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股份转让限制 -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9] - 自实际离任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9] - 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转让比例限制[9] - 新增无限售条件的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10] 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1]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1] - 不得将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12]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在相关决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向北交所申报个人及其近亲属身份信息[15] -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向北交所申报个人及其近亲属身份信息[15] 减持规定 - 每次披露的减持计划中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3个月[17] - 拟在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超公司股份总数1%,应在首次卖出的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17] - 应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减持区间届满后,及时报告并披露减持结果公告[17] 特殊情况披露 - 所持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8] - 因离婚导致股份减少,过出方和过入方应共同遵守相关规定[18] 变动报告与公告 - 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8] - 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变动前持股数量、变动日期、数量、价格、变动后持股数量等[19,24] - 持股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应按相关法规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2]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3]
泰鹏智能(87313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5 16:00
制度情况 - 制度于2025年8月23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待股东会审议[3] - 制度适用于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6] 薪酬规定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及初步定薪,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定,高管薪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10] - 内部、外部、独立董事及高管薪酬发放方式不同[12][13][15] - 违规可降薪或不发绩效奖金,离任按实际任期和绩效算薪[15]
泰鹏智能(873132) - 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
2025-08-25 16:00
津贴管理办法审议 - 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经2025年8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津贴适用范围与标准 - 津贴范围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其他董事不享受[8] - 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税前6万元,按季发放[9] 津贴发放相关规定 - 调整津贴需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通过后按季发放[9] - 离任按实际任职和考核发放,特定情形可不发放[9][10][11] 其他规定 - 差旅费等费用公司据实报销,不得取额外利益[9] - 办法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股东会通过生效[14][15]
泰鹏智能(87313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5 16:00
制度审议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3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内幕信息范围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于内幕信息范围[1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属于内幕信息范围[11]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于内幕信息范围[12]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于内幕信息范围[12]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于内幕信息范围[12] 知情人相关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14] - 知情人在信息依法披露前负有保密等责任[27] 档案管理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应包含姓名等信息[24]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相关材料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25] 登记备案流程 - 知情人告知董秘,董秘组织登记入档等[19] - 定期报告等正式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内容[19] 报备时间 - 定期报告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文件[20] - 合并等重大事项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20] - 投资者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相关报告书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22] 责任追究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将处分并要求赔偿[31] - 外部单位或个人致使公司未公开信息泄露或违规使用,公司有权追责[3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犯罪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2] 其他 - 公司自查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2个工作日内报送北交所及证监会派出机构[33]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6][37]
泰鹏智能(87313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5 16:00
制度审议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于2025年8月23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9票同意[3] 人员设置 -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7] 任期规定 - 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届满连聘可连任[10] 履职要求 - 董事会秘书主要职责包括协助董事、组织会议、信息披露等[13] 相关流程 - 聘任、解聘等需两交易日内公告并报备,空缺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0]
泰鹏智能(873132)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08-25 16:00
累积投票制度 - 实施细则经2025年8月23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待股东会审议[3] - 特定情况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6]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计算方式[9] - 多轮选举时重新计算累积表决票数[9] - 选举独董和非独董投票权计算及投向规定[9][10] - 选票有效规则及当选条件[11][13] - 当选不足规定人数需再次选举[13]
泰鹏智能(87313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5 16:00
证券代码:873132 证券简称:泰鹏智能 公告编号:2025-079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 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泰鹏智能(87313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16:00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代码:873132 证券简称:泰鹏智能 公告编号:2025-08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泰鹏智能家 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 ...
泰鹏智能(87313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5 16:00
制度审议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3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3] 任职离职 - 现任董事出现不得任职情形,应1个月内离职[8] - 特定情形下公司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10] 报备手续 - 董高人员变化2个交易日内向北交所报备[12] - 离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14]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15]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5] 其他规定 - 离职董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