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鹏智能(87313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泰鹏智能泰鹏智能(BJ:873132)2025-08-25 16:00

制度审议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3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3] 任职离职 - 现任董事出现不得任职情形,应1个月内离职[8] - 特定情形下公司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10] 报备手续 - 董高人员变化2个交易日内向北交所报备[12] - 离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14]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15]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5] 其他规定 - 离职董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