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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6 12:08
会议信息 - 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8月13日发通知[2] - 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现场和通讯结合[2] - 主持人是杨志,列席有全体监事、部分高管[2] 议案表决 - 《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全票通过[5] - 报告及摘要于2024年8月26日在北交所指定平台披露[5]
方大新材: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4-07-15 09:32
股份回购与注销 - 公司回购292,840股,占回购前总股本0.23%[3] - 2024年7月11日完成292,840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3] - 回购注销前股份总额129,008,000股,后为128,715,160股[3] 股份结构变化 - 注销前有限售条件股份67,630,565股,占比52.42%,后为67,337,725股,占比52.32%[4] - 注销前无限售条件股份61,377,435股,占比47.58%,后占比47.68%[4] 后续事项 - 公司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申领新营业执照[8] - 备查文件为《股份注销确认书》[9]
XD方大新:公司章程
2024-06-24 09: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获批公开发行1510.5万股,2021年11月15日在北交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871.5160万元,股份总数为12871.5160万股,每股面值1元[11][21] - 发起人杨志认购5493.4万股,占99.88%,贾鸿连认购6.6万股,占0.12%,合计5500万股,占比100%[22] 股份相关规定 - 因减资收购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29]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2] - 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3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8]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请求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38] 担保与交易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8]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应提供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2]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3]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5]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8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人数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2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33]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35] 管理层与人员规定 - 公司设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143][147] - 财务负责人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146] - 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三个月内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150] 监事会相关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监事占比三分之一以上[164]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时间为会议前10天,临时会议通知时间为会议前3天[166][16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2] - 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有条件时可中期现金分红或发放股票股利[178] - 每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80]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90] - 公司应在不晚于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198]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6]
XD方大新: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6-24 09:16
会议安排 - 公司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6月21日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4] - 2024年5月21日在北交所披露股东大会通知公告[4] - 股东大会现场6月21日14:00召开,网络投票6月20日15:00 - 6月21日15:00[5] 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表12人,持股83,761,000股,占比64.9270%[7] - 网络投票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比0.0001%[7] - 出席股东共13人,代表股份83,761,100股,占比64.9271%[7] 议案表决 - 《关于拟回购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股数82,226,100股,占比100%[9] - 《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股数83,761,100股,占比100%[10]
XD方大新: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6-24 09:16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6月21日召开,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2] - 出席股东13人,持表决权股份83,761,100股,占比64.9271%[3] - 网络投票股东1人,持表决权股份100股,占比0.0001%[3]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拟回购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股数82,226,100股,占比100%[6] - 《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股数83,761,100股,占比100%[8] 其他情况 - 公告日期为2024年6月24日[11]
XD方大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6-24 09:16
股份回购注销 - 回购注销292,840股限制性股票[4] 股本与注册资本变更 - 股本由129,008,000股减至128,715,160股[5] - 注册资本由129,008,000元减至128,715,160元[5] 会议安排 - 2024年5月20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3] - 2024年6月21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4][5] 债权申报 - 2024年6月24日至8月7日可申报债权[6] - 申报地址为河北石家庄元氏县元氏大街405号[6] - 联系人陈晴,电话0311 - 86538689,传真0311 - 86538685[6]
方大新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6-14 10:34
权益分派 -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4年5月17日获股东大会通过[2] - 以总股本129,008,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2.5元现金,共派发现金红利32,252,000元[2][3] - 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6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4日[5] 利润数据 - 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母未分配利润136,718,455.2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36,732,302.45元[2] 价格调整 - 权益分派实施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2.83元/股[7]
方大新材:关于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2024-05-21 09:47
股权激励 - 2022 - 2024年多次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3][4][6][7][9] - 2023年1月11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12月20日完成预留授予登记[5][8] 权益分派 - 2022年以128,368,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1.2元现金[11][18] - 2023年拟以129,008,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2.5元现金[11][18] 回购价格 - 2022、2023年度权益分派后回购价分别为3.08、2.83元/股[15][16] - 回购价格调整对财务无重大影响,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7][21]
方大新材: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2024-05-21 09:47
权益分派 - 2022年以128,368,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1.20元现金[5] - 2023年以129,008,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2.50元现金[6] 股票回购 - 回购注销292,840股限制性股票[8]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调整,实施前后不同[5][6] 激励对象 - 5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3] - 4名激励对象离职,对应股票将被回购[7]
方大新材: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05-21 09:47
股权激励计划进程 - 2022年10 - 11月完成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审议、公示等流程[13][14][15][16][17] - 2023年10 - 11月完成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审议、公示等流程[17][18][19] - 2024年5月审议通过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议案[19] 业绩数据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相对于2021年增长率为37.84%[23] 激励对象情况 - 首次授予64名激励对象,4名离职,60名参与个人绩效考核[24] - 60名考核对象中46名A、7名B、5名C、2名D[24] - 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人数58人,解除限售股票709,560股[24] 权益分派 - 2022年以总股本128,368,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1.2元[26] - 2023年以总股本129,008,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2.5元,预计派32,252,000元[27] 回购注销 - 首次授予中4名激励对象离职,92,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回购注销[29] - 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92,840股,尚需股东大会审议[31][32]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25] -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取营收和净利润增长率业绩完成度孰高者对应比例[23] - 考核B、C、D时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分别为计划的90%、8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