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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裕包材(837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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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裕包材(837174)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7-29 10:46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 - 2025年7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三方监管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7] 募投项目重新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过1年,公司需对该项目重新论证[10]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需对该项目重新论证[10] 资金置换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募投项目支付困难以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1]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11]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12] 超募资金使用 - 公司应最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3]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期限等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并及时披露[13]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14]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14]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14]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200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6]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高于500万元且高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6] 投资计划调整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情况[24] 资金核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3]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3] - 每半年度公司配合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现场核查募集资金情况[24]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4]
宏裕包材(83717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7-29 10:46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选聘流程 - 选聘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决定[5] 聘期规定 -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1年[9] - 连续聘任同一所原则上不超8年,因业务需续聘超8年不得超10年[13]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费用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在信息披露文件中说明情况[15] 更换情形 - 出现审计质量问题等六种情形时,公司应更换会计师事务所[17] 更换时间 - 正常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新聘任[22] - 年报审计期间更换,审计委员会应立即启动新聘任程序并追究原事务所违约责任[22] 监督关注 - 审计委员会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核查验证公司财务会计报告[20] - 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等多种异常情形[20] 生效实施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实施[24] 解释修订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4]
宏裕包材(837174)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7-29 10:46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2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股东会通过后生效[17] 利润分配规则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7]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8] 分配流程与披露 - 方案由董事会制定提交股东会,会前与中小股东交流[11] - 董事会通过后披露,股东会决议后二月内完成派发[15] - 年报或半年报披露分配方案和分红政策执行情况[15] 违规处理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有权扣减现金红利偿还[15]
宏裕包材(83717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7-29 10: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5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7] -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7] -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下列事项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包括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财务信息、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10] -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包括评估独立性和专业性等多方面[10] - 审计委员会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包括指导制度建立实施等多方面[11] - 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财务报告要对真实性等提出意见,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等[12] - 审计委员会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包括评估制度设计适当性等多方面[12] - 审计委员会协调沟通职责包括协调经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13]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应提前7日通知全体委员,提供资料应不迟于会议召开3日以前[1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按需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19] - 审计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独董应委托其他独董[20] -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和通讯表决[20] - 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20] - 审计委员会决议要制作会议记录,成员需签字[21] - 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21] 其他 - 2025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 - 审计委员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21] -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3]
宏裕包材(83717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
2025-07-29 10:46
会议决策 - 2025年7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8][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9]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9]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9]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9]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及知情人应控制信息知情范围,责任人填写登记表报备[13] - 发生特定情形应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3] - 董事等应做好保密,配合登记、报备,信息披露前不得外泄[6] - 知情人需在知悉或被认定2个工作日内申报备案[15] - 知情人档案等资料变动后2个工作日内重新报备[16] - 向相关方提供未公开信息前应确认其有保密义务[17] 报备时间要求 - 年度和中期报告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8] - 重大事项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9] 交易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等公告前5日内知情人不得买卖股票[21] 其他要求 - 知情人买卖股份后2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秘书申报[22] - 知情人登记备查资料保存至少10年[16] - 内幕信息一事一记,不同事项知情人档案分别记录[30] - 填报获取信息方式、所处阶段等[30][31] - 公司登记填写登记人名字并保留原登记人姓名[31]
宏裕包材(837174)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9 10:46
上市信息 -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北交所上市,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33.3334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1333334元,股份总数为81333334股,每股面值1元[8][21] 股份认购 -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认购9750000股,席大凤认购5250000股,出资时间均为2015年11月[13] 股份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公司收购股份后,减资情形应10日内注销,合并等情形应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员工持股等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9] 党组织相关 - 党组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按不低于职工总数1%的比例配备,工作经费按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1%落实[9] - 党支部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23] 股东权益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可按持股比例获得股利等利益分配,可依法转让、赠与或质押所持股份,公司终止或清算时,按持股比例分配剩余财产[28][29] 股东相关规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3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2] 股东会审议 - 股东会审议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交易[36]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3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37]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3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38]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15: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47]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8]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8]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0]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7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77] - 董事会批准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内[8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7] 独立董事相关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93]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99] 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由五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06]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7] 高管任期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10] 财务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7] - 公司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9] 公司解散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38] 章程相关 - 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47] -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原《公司章程》同时废止[147]
宏裕包材(837174)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7-29 10:46
2025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 子议案 4.08《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有关条款的议案》,本议案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837174 证券简称:宏裕包材 公告编号:2025-056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湖北宏裕新型包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 ...
宏裕包材(83717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07-29 10:46
会议决议 - 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修订细则议案[2] 细则内容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会议提前7日通知,公司提前3日提供资料[9] - 关联交易等经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行使特别职权需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7]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2][19]
宏裕包材(837174)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07-29 10:46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议案,需股东会审议[2] 累积投票制规则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超30%,股东会选举董事推行累积投票制[4] - 选举董事时投票权等于持股数与候选董事人数乘积[4]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7] - 董事候选人按得票排序,得票超出席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当选[11] 特殊情况处理 - 候选人得票相等,未超规定全部当选,否则再次选举[11] - 再次选举未选出,重新启动程序,董事不足法定人数,原董事辞职或撤换议案在下任填补后生效[12] - 当选董事人数未超应选人数二分之一选举失败,原董事会履职并组织下一轮选举;超二分之一但不足应选人数,新一届董事会成立,可再次选举或重新启动程序[12] 其他规定 - 采用累积投票制应在股东会通知中说明并公布细则[14] - 细则经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7]
宏裕包材(837174) - 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5-07-29 10:46
薪酬管理办法 - 2025年7月2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董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议案,待股东会通过[2] - 董高人员薪酬由基本与绩效薪酬组成,绩效依考评结果确定[5] - 董事长基本薪酬依销售与净利润增长比率确定[5] - 除董事长外董高人员年度薪酬=董事长基本薪酬*职务系数[5] - 薪酬预付不超年薪80%,岗位变动次月执行新标[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