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5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7] -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7] -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下列事项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包括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财务信息、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10] -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包括评估独立性和专业性等多方面[10] - 审计委员会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包括指导制度建立实施等多方面[11] - 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财务报告要对真实性等提出意见,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等[12] - 审计委员会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包括评估制度设计适当性等多方面[12] - 审计委员会协调沟通职责包括协调经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13]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应提前7日通知全体委员,提供资料应不迟于会议召开3日以前[1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按需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19] - 审计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独董应委托其他独董[20] -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和通讯表决[20] - 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20] - 审计委员会决议要制作会议记录,成员需签字[21] - 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21] 其他 - 2025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 - 审计委员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21] -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3]
宏裕包材(83717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