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裕包材(837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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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裕包材(83717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07-29 10:46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投 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宏裕新型 包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证券代码:837174 证券简称:宏裕包材 公告编号:2025-066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 ...
宏裕包材(837174)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2025-07-29 10:46
信息披露规则 - 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并披露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6] - 特定股东股份质押等情况、重大诉讼等需披露[11][19]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发布,重大事件及时首次披露[13] - 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并预计年度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8][19]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2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29] 保密相关 - 公司信息公开披露前控制知情者范围,董事会签保密协议[32] - 董事长、总经理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32] 定义相关 - 明确控股股东、公司控制权、控股子公司等定义[40][41][42] 办法生效及解释 -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43]
宏裕包材(83717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9 10:4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人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16]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5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26]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任期从股东会决议通过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8]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9]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11] - 董事任职期内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次数超期间会议总数二分之一,需书面说明并披露[11] - 董事辞任应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12] - 董事辞任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2个月内完成补选[12][13]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忠实义务2年内有效[13] - 8种情形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7] - 董事候选人3年内受证监会处罚等3种情形,公司应披露并提示风险[8] 董事会审批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内事项由董事会审批[18]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内且绝对金额5000万元以内由董事会审批[1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内且绝对金额500万元以内由董事会审批[18] - 单个项目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10%以内且绝对金额3000万元以内由董事会审批[18] - 经批准单个项目实际投资超批准金额20%以上需重新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内且绝对金额3000万元以内由董事会审批[18]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内且绝对金额500万元以内由董事会审批[1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 - 30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 - 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 - 5%以内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批[19] -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形经董事会审议后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0]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召集人提前10日通知全体董事[30] - 临时董事会提前2日通知全体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不受此限[30] - 代表10%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0] - 董事长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会议[30]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2]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得超两名董事[32] - 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投票[32] - 董事会召开和表决采用现场或电子通信方式[35] - 现场决议表决为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电子通信表决用电话等并由董事签字[36] - 董事会决议表决一人一票,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6] - 关联董事不参与投票,关联事项决议需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且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36] 其他规定 - 2025年7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 董事会会议记录真实准确完整,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38][39] - 董事在决议上签字并负责,决议违法致公司损失,参与董事负赔偿责任,表明异议并记载可免责[39]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39] - 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41]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41]
宏裕包材(837174)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2025-07-29 10:46
资金占用管理办法修订 - 2025年7月2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资金占用管理办法议案,待股东会审议[3] 关联方资金往来监管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9] - 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等重大事项并提交报告[11] 资金占用处理机制 - 外部审计师年度财报审计需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11] - 关联方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清偿有规定[13] - 关联方以资抵债方案须经股东会审议,关联方股东回避投票[15] 违规追责措施 - 关联方占用资金致损失,董事会采取措施并追究责任[13][15] - 董事协助侵占资产,处分责任人并提议罢免相关董事[15] - 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造成不良影响或致股东受损,处分责任人或追究法律责任[15][16] 办法相关说明 - 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以其为准[18]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18] - 办法所用词语释义与公司章程相同[18]
宏裕包材(83717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7-29 1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837174 证券简称:宏裕包材 公告编号:2025-073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 子议案 4.27《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有关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 ...
宏裕包材(837174)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7-29 10:46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28日董事会通过修订《内部审计制度》议案[2] 审计安排 - 审计部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年末提交相关报告[11] 档案管理 - 审计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19] 违规处理 - 被审计单位违规应责令改正追责,资产损失需追究责任[24]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6]
宏裕包材(837174) - 董事、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29 10:46
制度通过情况 - 2025年7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2] 股份转让规则 - 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8] - 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基数[8] 买卖限制时间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不得买卖[9]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9] 减持披露要求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提前15日报告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2] - 3个月内超1%提前30日披露[12] 其他规定 - 制度生效、解释、修订等相关规定[17] - 制度发布主体及时间[18]
宏裕包材(83717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7-29 10:46
战略委员会修订 - 2025年7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议案[2]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6]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组长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6]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通知提前7日送达,资料提前3日提供[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档案保存10年[13][15]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4]
宏裕包材(837174)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7-29 10:46
证券代码:837174 证券简称:宏裕包材 公告编号:2025-065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 子议案 4.19《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豁免行 ...
宏裕包材(83717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9 10:46
会议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7]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 单独或合并持有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书面请求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7]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 会议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于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8]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15: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1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交易日,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8] 提案与决议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7] 投票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等可向股东征集投票权[28] - 董事变更或候选人名单由1%以上股份股东、现任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审核[31]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时,董事选举推行累积投票制[31]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4] - 股东违规超买股份,超部分36个月内无表决权[26] - 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提案方案[36]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对违规决议提异议[36] - 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