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电缆(83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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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电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7 10:52
证券代码:834639 证券简称:晨光电缆 公告编号:2023-078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0 月 20 日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李红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 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指引第 2 号——季度报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经营状况编制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
晨光电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3-10-27 10:52
会议信息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为董事会[3][4] - 2023年11月13日13:3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11月12 - 13日[6][7] - 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1月8日[8][9] 审议事项 - 补选郑健壮为独立董事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11] - 多项制度修订议案,含董事会议事等制度[12][13][14][15] 其他信息 - 议案(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16] - 登记时间11月13日13:00 - 13:30,地点“和远会”三楼[18] - 联系电话0573 - 85855313,联系人朱韦颐,费用自费[19]
晨光电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2023-10-27 10:52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非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3] - 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3] - 近36个月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处罚[4] - 近36个月无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4] - 过往任职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不超总数二分之一[5]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三家[5]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 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2] -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业务规则[2][3] - 具备公司运作知识,熟悉相关规则[2]
晨光电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3-10-27 10:52
证券代码:834639 证券简称:晨光电缆 公告编号:2023-089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一、被提名人已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北交所业务规则; (二)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 作经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提名人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郑健壮先生为浙江晨光 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 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 的关系,且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被提名人独立履职 的其他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 ...
晨光电缆:董事会制度
2023-10-27 10:52
董事会制度修订 - 董事会制度修订经2023年10月2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4]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5]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6] 会议举行条件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7]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8] 关联交易审议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0] - 对关联方提供担保或财务资助,需经出席会议的2/3以上无关联关系董事同意[10]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0] 决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11] - 董事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需重新选,拒不选或中途离会未选视为弃权[12] - 提案通过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同意票,法律等有更多要求从其规定[13] 特殊情况处理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14]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可暂缓表决,提议董事应提再次审议条件[14] 会议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7] 会议记录确认 - 与会董事应签字确认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不签字不说明视为同意内容[16] 决议披露要求 - 公司披露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异议意见[16]
晨光电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0-27 10:51
制度修订 - 制度修订经2023年10月2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6] 审计委员会产生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7] 审计委员会履职 - 委员连续二次未亲自出席会议且未书面提交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职,可建议董事会撤换[7]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9] - 会议应于会议召开3日前发出通知,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除通知期限要求[19]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6]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7]
晨光电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7 10:51
证券代码:834639 证券简称:晨光电缆 公告编号:2023-077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电话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0 月 20 日以电话或短信方式 发出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指引第 2 号——季度报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经营状况编制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 的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3-07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
晨光电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10-27 10:51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证券代码:834639 证券简称:晨光电缆 公告编号:2023-08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修订经公司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方;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方; (三)持有、控制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方; (四)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及其关联方; (五)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 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不得有 选择性地、私下地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有意选 择披露时点强化或者淡化信息披露效果,造成实际上的不公平。 ...
晨光电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0-27 10:51
独立董事制度修订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经2023年10月2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5]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5]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在境内上市公司兼任不超3家[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等特定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选举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取累积投票制[12]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2] 辞职与罢免 - 任职后不符合资格情形,应30日内辞职,未辞职公司董事会2日内启动免职程序[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13] - 辞职致董事会人数不达标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4] 履职权限 - 需提交股东大会的关联交易,应经独立董事认可,判断前可聘中介出报告[16] - 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独立聘中介审计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董事会[16] - 独立董事在审计等委员会占比超1/2,审计委员会至少1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18] 履职要求 - 发表意见应明确清晰,至少含重大事项情况、依据等内容[20] - 应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等与中小股东利益相关事项[22] 公司保障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提供资料等[22]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保存资料至少10年[23] - 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通过并年报披露[23]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24] 其他规定 - 应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26] - 董事会会议前可与董事会秘书沟通,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应反馈议案修改落实情况[27] - 应遵守规定,以公司和股东最大利益为准则,有多项履职禁止行为[27] - 应制作工作记录,相关人员应配合签字确认[2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9]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31] - 本制度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1] - 本制度修改由董事会负责,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1] -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31]
晨光电缆:独立董事任命公告
2023-10-27 10:51
董事会决议 - 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补选郑健壮为独立董事议案[2] -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3票同意补选[7] 提名信息 - 郑健壮任职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需股东大会审议生效[2] - 提名人员持股0股,占股本0%[2] - 郑健壮任职资格符合条件[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