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电缆(834639)

搜索文档
晨光电缆(83463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6-25 12:47
制度修订 - 制度修订经2025年6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3]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3名董事,2名独立董事[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 设正副主任委员,主任为独立董事[7] 任期与履职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7] - 连续二次未出席且未书面提意见视为不能履职[8] 会议规定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一次,在董事会前召开[14] - 特定情形二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会议[14] - 一半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生效与解释 - 实施细则经董事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8]
晨光电缆(83463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6-25 12:47
制度审议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经2025年6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2] 披露原则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影响股价和投资决策的信息[4] - 自愿披露信息应遵守公平原则,有变化时及时披露进展[8]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包括公司经营方针等二十一种情形,应及时披露临时报告[6][32][3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等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3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重大事件[33] 披露平台与时间 - 信息应在规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其他媒体披露时间不得早于此[6]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应在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应在1个月内披露[25] 定期报告要求 - 定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25][2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审计委员会应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7] 信息管理 - 应披露信息的相关文件资料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按档案管理制度管理,最低保存20年[40] 保密责任 - 信息知情人在重大信息未公告前有保密责任,内幕交易造成损失需依法赔偿[42] 责任追究 - 违反制度擅自披露信息等情况,责任人将受处分并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45]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属关联方[49][50]
晨光电缆(83463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6-25 12:47
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5年6月23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于内幕信息[4] - 三分之一以上审计委员会委员变动属于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于内幕信息[4]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可接触内幕信息的5%以上股份自然人股东属知情人[5] - 可接触内幕信息的5%以上股份法人股东董高属知情人[5] 报备要求 - 重大事项应填档案并送北交所,不同情况自查期有别[9][10][11][12] 登记备案流程 - 知情人告知董秘,董秘组织填写核实后报备[12] 责任与处罚 - 知情人应保密,违规公司视情节处分或移交司法[15][16][17]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9]
晨光电缆(83463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25 12:47
会议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4]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9]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5] 提案规则 - 董事会等及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书面提提案,该类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公告内容[11] 投票规则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在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至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 关联事项普通决议过半数、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20] - 公司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无最低持股比例限制[19] -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表决权股份不计入总数[19] - 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普通股股份表决权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22] - 提案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22] - 同一表决权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22] - 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事项,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2] 会议其他规则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他人主持[18]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人员签名[24][25] - 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26]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6]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修订需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8]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通知列明相关信息[24] - 召集人保证会议连续举行,特殊情况及时公告并报告[26] - 新任董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提案之日起就任[26] - 规则与公司章程不一致时以公司章程为准[28]
晨光电缆(83463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2025-06-25 12:47
薪酬制度 - 制度2025年6月23日经董事会审议,尚需股东会审议[3] - 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津贴标准由股东会确认[8] - 非独立董事、高管实行年薪制,含基本和绩效年薪[8] 薪酬发放 - 基本年薪按月发,绩效年薪考核后浮动发放[8] - 年薪为税前收入,税费公司代扣代缴[9] - 离任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发放[12] 薪酬管理 - 公司可不定期调整薪酬标准[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订政策等[11] - 特定情形扣减绩效年薪[12] 奖励设置 - 经审批可为专门事项设单项奖励[8]
晨光电缆(834639) - 舆情管理实施细则
2025-06-25 12:47
舆情管理细则 - 舆情管理实施细则于2025年6月23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 - 董事长任舆情工作组组长、董秘任副组长[5]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董秘办公室,其他部门配合[6] 舆情处理 - 处理原则为快速反应、协调宣传等[7] - 信息先核实再报董秘,涉不稳因素报监管[7] - 分重大和一般舆情,处理方式不同[8][9] 其他 - 违反保密义务受损将受处分或担责[11] - 细则自通过生效,由董事会制定修订解释[14]
晨光电缆(83463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6-25 12:47
制度修订 - 制度修订经2025年6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待股东会审议[2] 会议规则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履职异常时两名以上可自行推举主持[5] - 召集人提前3天通知,全体同意可不限[5] - 表决一人一票,有举手表决等方式[5]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需经会议审议且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6]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行使同理[7] 其他规定 - 会议可研究征集股东权利等公司事项[7] - 会议应制作记录,独立董事签字确认[8]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9]
晨光电缆(83463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6-25 12:47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2025年6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2] - 包括充分披露等六项管理原则[4] - 目的是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4] - 工作对象含投资者、研究人员等[6] - 核心是充分、有效等信息披露[6]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7]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等多种[8] 信息披露要求 - 在指定媒体和网站第一时间披露,防泄密和内幕交易[9] - 可在年报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说明会[10] 责任与人员要求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10] - 开展重大活动应举行专门培训[13] - 员工需具备对公司全面了解等素质技能[13] 档案与制度相关 - 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制度,含参与人员等内容[13] - 未列明事项以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15] - 指定北交所网站刊登公告和信息[15] -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5] - 制度落款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17]
晨光电缆(83463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6-25 12:47
制度审议与生效 - 制度修订经2025年6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4]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4] - 改聘新所最近3年应未受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行政处罚[7] - 选聘评价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0] 审计费用与信息披露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降20%以上(含20%),应说明情况及原因[11] - 年报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9] 审计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6]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17]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报告[13]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5] - 审计委员会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9] - 每年按要求披露对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变更时披露相关情况[19] - 发现选聘问题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处理[20] - 有特定严重行为,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21] - 保存选聘等文件资料至少10年[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 制度发布于2025年6月25日[26]
晨光电缆(83463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6-25 12:47
证券代码:834639 证券简称:晨光电缆 公告编号:2025-059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修订经公司 2025 年 6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机制,防范投资 风险,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以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经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存货等实物资产、股权以及专利权、商 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