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电缆(83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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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电缆(83463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6-25 12:47
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经2025年6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2]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方[7][8] 关联交易定义 - 关联交易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间转移资源或义务事项,含购买出售资产等[10] 资金往来规定 - 公司与控股股东等关联方资金往来应限制占用公司资金,不得垫支费用等[13]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15][16] - 股东会表决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所持表决权不计入总数[16] - 审议关联交易的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16] -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关联股东未自行回避,其他股东可请求,争议由有权部门裁定[1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普通决议)或2/3以上(特别决议)通过[25] 审议批准金额标准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须股东会审议批准[2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须董事会审议批准[23]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须董事会审议批准[23] 披露要求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元(除担保外)应及时披露[2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除担保外)应及时披露[28]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除担保外)应及时披露并审计评估,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及时披露[3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可对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合理预计,超出预计金额重新提请审议并披露[21][24][29][30] 特定关联交易 - 涉及特定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23] 关联交易价格 - 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应遵循国家价格、政府指导价、可比市场价格等原则[30] - 关联交易依据协议约定价格和数量计算价款,按约定支付[32] - 关联交易协议基准价格有效期届满可重新调整价格[32] - 国家价格或政府指导价取消、调整等情况交易价格应调整[32]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价格变动有疑义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32] 违规处理 - 公司股东等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规需赔偿[34] - 独立董事至少每半年查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34] - 控股股东等占用公司资源,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并追究责任[34] - 关联交易管理失职或违规,公司将视情节处分责任人[3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拟定或修改,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39]
晨光电缆(83463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6-25 12:47
制度修订 - 提名委员会相关制度修订于2025年6月23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 委员会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6] - 设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各一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8] 提名与任期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7][8] 主要职责 - 对董事会规模和构成提建议,审查董事、高管选任[10][11]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召开,决议需过半通过[16][17]
晨光电缆(83463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6-25 12:47
证券代码:834639 证券简称:晨光电缆 公告编号:2025-074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制定经公司 2025 年 6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 ...
晨光电缆(83463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6-25 12:47
董事会秘书制度修订 - 修订经2025年6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 任职要求 - 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有特定情形公司应终止聘任[7][8] - 八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不得在控股股东企业兼职领薪[5][6] 聘任与解聘 - 辞职送达生效,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8][9] - 解聘需理由并报告,聘任应签保密协议[8][9] 考核与履职 - 报酬奖惩等由董事会决定,履职违规有相应处罚[18][19] - 应提交履职报告书,内容需客观公正[19] 制度说明 - 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拟定修改并解释[21]
晨光电缆(834639)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6-25 12:47
子公司制度 - 子公司管理制度于2025年6月23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 - 子公司指公司持股超50%的下属各级子、孙公司[4] 管理规定 - 公司通过股东会对子公司行使权利,提名选举董监[6] - 子公司应及时报告重大信息、报送报表资料[6] - 未经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担保,规范管理募资[6][7] - 子公司关联交易按制度执行,接受审计监督[7]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8]
晨光电缆(834639) - 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6-25 12:47
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 - 经2025年6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2] - 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除外)由董事会等提名[4]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等提名[5]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1/2[7] - 选举出现不同情况有相应处理方式,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8][9]
晨光电缆(83463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6-25 12:47
董事会规则修订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经2025年6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4]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5]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6]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7]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8] 关联交易审议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0] - 对关联方提供担保或财务资助行为,需经出席会议的2/3以上无关联关系董事同意[10]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0] 决议表决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11] - 会议表决实行1人1票,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11] 特殊情况处理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事项应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14]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1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14]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14] 会议记录与公告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程等内容[14] - 与会董事等应签字确认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否则视为同意[16] - 董事会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披露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异议意见[16]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7]
晨光电缆(834639) -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025-06-25 12:47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修订 - 于2025年6月23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 报告义务人及责任 - 包括公司董事、高管等,特定情形下股东需报告[4] - 报告义务人(一般知情人除外)是内部报告第一责任人[6] 重大事项界定 - 关联交易金额达标准属重大事项[9] - 大额银行退票属其他重大事项[10] 信息披露与管理 - 董事会是管理机构,办公室负责管理及披露[6] - 特定人员知悉当日报告董事长并通知秘书[14] - 股东会审议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4] - 办公室收到报告分析判断并向董事会报告[16] - 与投资者沟通非强制性披露事项[16] - 秘书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培训[16] 其他规定 - 各部门未经授权不得对外披露信息[16] -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并报备档案[17]
晨光电缆(83463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6-25 12:47
证券代码:834639 证券简称:晨光电缆 公告编号:2025-070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修订经公司 2025 年 6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以下简称"内部审计 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 ...
晨光电缆(834639)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6-25 12:47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 经2025年6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2] - 股东会通知需明确投票代码、简称、时间、议案等事项[5] 投票规则 - 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2个交易日[6] - 多次有效投票视为出席,按股份数计入表决权总数[8] - 累积投票制超票数或超应选人数,选举票视为弃权[9] 相关规定 - 除累积投票制外,提案逐项表决,同一事项按时间顺序表决[9] - 明确中小股东定义[7] - 多方可征集股东表决权[7] - 公司及律师确认投票数据合规性,有异议向交易所及信息公司提出[7] 生效条件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