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机股份(83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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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机股份(833943)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09-09 12:03
资金占用制度 - 防范控股股东等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9月9日经董事会审议,待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含为关联方垫付费用等情形[7] 责任与管理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任防范资金占用领导小组组长[10][11] - 财务部门定期检查并上报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审查情况[11] 处理措施 - 发生关联方侵占资产等情形,董事会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拒不纠正向监管部门报告[12] - 违规资金占用依法制定清欠方案并向交易所报告公告[12] 其他规定 - 公司原则上不向关联方提供担保,董事对违规担保损失担责[21] - 制度未规定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按其执行[19]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优机股份(833943)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9-09 12:03
子公司管理规定 - 子公司管理制度于2025年9月9日经第六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通过[3] - 子公司应及时报告重大业务、财务等事项并报审议[7] - 子公司总经理需编制年度报告和经营计划[17] 信息报送要求 - 子公司按月、季、年递交财务报表及报告[26] - 重大事项1个工作日内报告,负面影响大的事项第一时间报告[17] - 100万元以上诉讼等需报告[18] 其他规定 - 子公司需在决议后1个工作日提交会议决议[30]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资料收集等工作[9] - 财务部对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实施指导监督[15] - 子公司董监高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13]
优机股份(833943) -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9-09 12:03
制度审议与生效 -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于2025年9月9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4] 重大差错认定 - 涉及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利润的会计差错满足一定比例和金额条件认定为重大会计差错[11] - 会计报表附注、重大合同交易、担保等事项涉及金额占比达一定标准认定为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13][14][15] - 业绩快报、业绩预告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业绩变动方向不一致认定为存在重大差异[15] 责任追究形式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并检讨、通报批评等[20] - 公司处罚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20] - 各项处罚措施可单独或并用[20] 责任追究相关规定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21]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22] - 中期、季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22] 制度其他说明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3]
优机股份(83394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09 12:03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9 月 9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证券代码:833943 | 证券简称:优机股份 | 公告编号:2025-111 | | --- | --- | --- | | 债券代码:810011 | 债券简称:优机定转 | |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 表决机制,保障公司所有股东公平、合法的行使股东权利及履行股东义务,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 ...
优机股份(83394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9-09 12: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9 月 9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 证券代码:833943 | 证券简称:优机股份 | 公告编号:2025-102 | | --- | --- | --- | | 债券代码:810011 | 债券简称:优机定转 | |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新聘、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和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优机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
优机股份(833943)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09-09 12:03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 | | 本制度于 2025 年 9 月 9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四川优机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或者两 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 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 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 多位候选董事候选人,最 ...
优机股份(833943) -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9-09 12:03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9 月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7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8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9 | | 第一节 | 股东 9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2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3 |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17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9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21 | |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4 | | 第五章 | 董事会 32 | | 第一节 | 董事 32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36 | | 第三节 | 董事会 41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5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47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50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50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53 | | | 第三节 会 ...
优机股份(83394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9-09 12:03
| 证券代码:833943 | 证券简称:优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6 | | --- | --- | | 债券代码:810011 | 债券简称:优机定转 |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9 月 9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管理公司对外的信息披露及公司内幕信 ...
优机股份(83394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09 12:03
| 证券代码:833943 | 证券简称:优机股份 | 公告编号:2025-083 | | --- | --- | --- | | 债券代码:810011 | 债券简称:优机定转 | |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9 月 9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维护 公司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及《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 ...
优机股份(833943)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9-09 12:03
| | |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9 月 9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2.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 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3.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 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违反《公司法》 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应当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给公司造成损 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 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 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 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