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辰科技(832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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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辰科技(832885)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6-25 12:47
制度情况 - 承诺管理制度于2025年6月24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2]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 制度目的 - 加强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规范性,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3] 承诺要求 - 承诺事项需有明确履约期限,公司要充分信息披露[3] - 承诺人作承诺前应分析可实现性,明确审批及补救措施[4] 履行规定 - 无法履行承诺可提请股东会审议变更或豁免,承诺人及关联方回避表决[5] - 除客观原因外,承诺人不得超期未履行或违反承诺[5]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承诺事项及进展[5]
星辰科技(83288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6-25 12:47
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 2025年6月24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2] - 2025年6月25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26][27] 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属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5] 报告标准 - 常规交易除担保、资助外,资产总额占比等达标准之一需报告[9]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与关联法人交易达特定标准需报告[11] - 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1] - 营业用主要资产变动超30%属重大事件[13] - 担保后被担保人未偿债需报告[13] - 大股东股份出现特定情形或风险应报告[15] 报告要求 - 最先触及规定时点后及时预报,按进展报告[18] - 知悉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并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19]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达标准按程序披露[19] - 书面报送材料含多方面内容[20] 责任机制 - 实行实时报告制度,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22] - 指定信息披露联络人,资料签字后报董事会秘书[22]
星辰科技(832885)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06-25 12:47
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6月24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2] - 北交所上市期间,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6]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8] - 已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或挂牌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不得再被提名[8] 提名与选举 - 候选人可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10] - 发布选举通知时披露相关声明与承诺及审查意见[10] - 股东会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向北交所报送《董事声明及承诺书》[11] 任期与履职 - 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11]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2]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2个月内补选[13] - 行使部分职权经专门会议审议,全体二分之一以上同意[17] - 部分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7] - 对重大事项发表明确独立意见[19] - 发现特定情形积极调查并报告,必要时聘中介机构[21]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8]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上一年度述职报告[29] 公司支持与细则规定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条件[15] - 细则与规定或《公司章程》不一致依规定执行[24] - “以上”“内”含本数,“超过”“少于”不含本数[24]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4]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星辰科技(832885)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6-25 12:47
制度审议与生效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于2025年6月24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2] - 制度修订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自审议通过日起生效[26] 子公司定义与重大事项 - 控股子公司含全资、持股超50%等三类[4] - 重大固定资产购置超净资产5%等重大事项需报公司审议[10] 信息报告与审计 - 子公司每月报生产经营和财务报表,按时间提交相应报表[13] - 公司对其定期或不定期审计[14] - 子公司建重大信息报告制度,董事长为责任人[17] 交易与保密 - 交易判断关联交易,按规审批披露[18] - 子公司对敏感信息保密,不得自对外披露[18] 会议与人事 - 子公司会议通知、议题会前报,结束后报决议资料[19] - 子公司内部设置等方案报公司批准,董监高由董事长确定[21] - 中层等人员名单变动报备案,财务负责人公司推荐[23] - 子公司实行亲属回避,高管亲属任职需董事长同意[23] - 子公司董事会制定经营班子考核奖惩办法[23]
星辰科技(83288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6-25 12:4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2025年6月24日经第四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待股东会审议[2] - 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4]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7] - 选聘文件保存至少10年[8][10] - 改聘需在被审计年度四季度前完成[12] 审计人员与信息披露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5] - 每年披露对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等信息[15] - 分包转包严重的事务所不再选聘[15]
星辰科技(83288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6-25 12:47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细则于2025年6月24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2] 聘任与解聘 - 聘任后两交易日内发布公告并向北交所报备[6] - 解聘或辞职两交易日内发布公告并报备[6]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6] - 出现规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7] 辞职与履职 - 辞职报告完成移交且公告披露后生效,未生效前履职[7] 培训要求 - 保证任职期间参加北交所后续培训[7]
星辰科技(83288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6-25 12:47
制度通过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于2025年6月24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重大会计差错界定 - 涉及资产、负债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资产总额10%以上且超5000万元[8] - 涉及净资产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总额10%以上且超2500万元[8] - 涉及收入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收入总额10%以上且超2500万元[8] - 涉及利润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500万元[8] 重大错误或遗漏认定 - 会计报表附注中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或有事项未披露[11] - 其他年报信息中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重大合同等交易[11] 重大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预计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不一致[12] - 业绩预告预计业绩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出原先预计范围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13]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实际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13] 处理原则 - 情节恶劣等主观因素致事故、打击报复等干扰调查、不执行董事会处理决定从严处理[17][20] - 有效阻止后果发生、主动纠正挽回损失、非主观因素造成从轻处理[20] 其他规定 - 作出责任追究处罚前应听取责任人意见[21] - 年报信息披露违法追究法律责任[22]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23] - 季报、半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9]
星辰科技(83288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6-25 12:47
制度审议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于2025年6月24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7]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7]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且股东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8]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且股东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8]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7] 担保管理 - 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7日内报送公司财务部登记备案[14] - 财务部门在担保期内对被担保方经营及债务清偿情况跟踪、监督[14] 追偿追责 - 被担保方不能履约,公司应立即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15] - 董事等管理人员擅自越权签担保合同造成损害应追究责任[20] - 责任人无视风险擅自保证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0] - 责任人怠于行使职责造成损失应处分并赔偿[20] - 责任人违反制度未造成实际损失仍可处罚[20] - 董事会有权决定责任人处分[20] - 责任人违反刑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1] 其他规定 - 人员违反信息披露制度按相关规定执行[21]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3]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23]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3]
星辰科技(832885)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6-25 12:47
利润分配制度 - 制度2025年6月24日经董事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2] - 分配税后利润提10%列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7]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25%[7] - 弥补亏损和提公积金后按持股比例分配利润[7] 现金分红政策 - 除特殊情况,年现金分配不少于可分配利润10%[11]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12]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12]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12] 其他规定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2/3以上股东表决权通过[14] - 股东会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8][18]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依规定执行,股东会通过生效[20]
星辰科技(832885) - 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制度
2025-06-25 12:47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 2025年6月24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待股东会审议[2] - 津贴仅本公司独立董事享受,由公司代扣代缴个税后按月发[3] - 调整津贴标准需董事会提议、股东会审批[4]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通过股东会审议生效[4] - 公告日期为2025年6月25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