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辰科技(832885)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星辰科技星辰科技(BJ:832885)2025-06-25 12:47

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6月24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2] - 北交所上市期间,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6]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8] - 已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或挂牌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不得再被提名[8] 提名与选举 - 候选人可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10] - 发布选举通知时披露相关声明与承诺及审查意见[10] - 股东会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向北交所报送《董事声明及承诺书》[11] 任期与履职 - 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11]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2]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2个月内补选[13] - 行使部分职权经专门会议审议,全体二分之一以上同意[17] - 部分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7] - 对重大事项发表明确独立意见[19] - 发现特定情形积极调查并报告,必要时聘中介机构[21]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8]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上一年度述职报告[29] 公司支持与细则规定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条件[15] - 细则与规定或《公司章程》不一致依规定执行[24] - “以上”“内”含本数,“超过”“少于”不含本数[24]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4]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