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丽洁(83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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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丽洁:2025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日报· 2025-08-20 14:09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36264.53元 [2] - 净利润同比增长0.95% [2] 业绩披露 - 公司于8月20日晚间通过公告形式披露上半年财务数据 [2]
保丽洁: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20 13:31
公司治理变更 - 公司于8月20日晚间发布公告宣布监事会审议通过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保丽洁: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20 13:31
公司治理变更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8月20日晚间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 董事会同时通过多项其他议案 具体内容未在公告中详细披露 [2]
保丽洁(83280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0 11:03
会议审议 - 202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5]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多种情形须股东会审议[7][9][10]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多主体可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按规定时间反馈和发通知[13][14] - 特定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5] - 召集人按规定时间公告通知股东,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19][21] 股东会投票与决议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股东关联关系需回避表决[23][28] - 选举特定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会决议分普通和特别决议[31][37] 其他规定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通过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40][41]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决议,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4] - 规则修改、解释等有相关规定[46][48]
保丽洁(83280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0 11:03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审批规则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 - 关联担保董事会由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0] - 七种对外担保行为经董事会审议后还须报股东会批准[11]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提供的担保议案,相关股东不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1]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向他人担保超总资产30%的议案,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特殊规定 - 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特定担保可豁免部分规定,需在年报和中报汇总披露[12] 部门职责 - 财务部门负责对申请担保单位资信调查评估,要求提供八项资料[15] - 财务部门为对外担保审核及日常管理部门,证券部合规复核并组织审批[18] 合同管理 - 担保合同订立后,财务部门指定负责人保存管理并通报,关注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20] - 未约定保证期间的连续债权保证有风险及时报告财务部门[21] - 发现不符制度的担保合同向董事会报告并通告债权人终止[26] 后续处理 - 被担保债务展期按新对外担保履行程序[27] - 被担保方债务到期十五个工作日未履约等情况及时披露[28] - 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23] - 经批准的对外担保披露相关总额等内容[25] 责任追究 - 董事对违规或失当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9] - 未按程序签署合同或怠于履职造成损失追究责任[29]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5]
保丽洁(832802)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8-20 11:03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承诺要求 - 公开承诺应具体、明确、无歧义、具可操作性,含具体事项、履约方式等,有明确履约时限[6][7]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规定平台专区单独披露承诺事项并充分披露多方面信息,及时披露履行进展[6][11] 承诺履行 - 承诺人应诚实守信履行承诺,不得无故变更或不履行,特定承诺不得变更或豁免[9][12]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18]
保丽洁(83280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0 11:03
董事会秘书细则修订 - 2025年8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任职资格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等特定情形,执行期满未逾规定年限不得担任[8] - 担任破产清算等有责任的公司相关职务,自相关完结之日起未逾规定年限不得担任[8] - 候选人最近三年内受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等应披露情况并提示风险[9] 任期与履职 - 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19]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需处理[1] 聘任与解聘 - 公司应在聘任、解聘或辞职2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向北交所报备[21] - 特定情形公司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解聘[19] - 原任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20] 辞职与交接 - 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且不得规避职责[20] - 被解聘或辞职需接受离任审查并办理移交手续[20] - 辞职报告完成程序或填补空缺后生效,生效前仍需履职[20] 代行职责 - 空缺时先由董事长代行,指定代行人员后由其代行并公告报备[20] 培训与生效 - 公司应保证任职期间参加相关培训[20] - 细则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
保丽洁(83280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0 11:03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10]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11]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有政府定价执行政府定价;无政府定价执行行业可比当地市场价等[15] 价格报备与监督 - 每年第一个月财务部将年度关联交易基准价格报董事会备案并汇报上一年情况[18] - 董事会对价格变动有疑义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19] 关联董事表决规则 - 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2] - 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2] 关联交易规范 - 防止关联方干预经营,交易应具商业实质、价格公允[20] - 与关联方签订书面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20] 关联交易披露与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关联法人成交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需履行程序并披露[30] - 与关联方成交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需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1] - 日常关联交易超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32]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38] - 关联交易以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37] - 部分关联交易如现金认购可免予按程序审议[3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42] - 本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43]
保丽洁(832802)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0 11:03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部门职责与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部门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内提交年度工作报告[9]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 - 内部审计部门检查评估公司及下属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等工作[9] - 内部审计部门对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2]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报告结果[15] 监督与报告机制 - 若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内部审计部门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董事会向北交所报告并披露[1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等工作[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评价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5] 审计流程与要求 - 被审计对象在收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10日内出具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21] - 审计档案中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底稿保存期限为10年[23] - 内部审计部门对重要审计发现和建议在3个月内进行后续审计[23] 奖惩机制 - 内部审计人员等有显著成绩等情况,公司内审部门可建议给予表彰或奖励[29] - 内部审计人员等违规造成损失等情况,公司内审部门可建议按制度处理[2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32]
保丽洁(83280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0 11:03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无副董事长和职工董事[8]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11] 董事相关规则 - 董事辞职,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2] - 董事在董事会独立行使表决权,每人一票[15] 审议事项规则 - 5种交易情形、2种关联交易情形应提交董事会审议[23][27] - 公司章程外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5] 委员会与职位规则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3人,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28]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或罢免,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聘任或解聘[28][30]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会,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紧急情况另定[31][3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32] 会议举行与决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4][35]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46] 其他规则 - 议事规则自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与章程不一致以章程为准[50][51] - 董事会负责解释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