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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丽洁(83280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保丽洁保丽洁(BJ:832802)2025-08-20 11:03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10]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11]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有政府定价执行政府定价;无政府定价执行行业可比当地市场价等[15] 价格报备与监督 - 每年第一个月财务部将年度关联交易基准价格报董事会备案并汇报上一年情况[18] - 董事会对价格变动有疑义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19] 关联董事表决规则 - 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2] - 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2] 关联交易规范 - 防止关联方干预经营,交易应具商业实质、价格公允[20] - 与关联方签订书面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20] 关联交易披露与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关联法人成交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需履行程序并披露[30] - 与关联方成交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需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1] - 日常关联交易超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32]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38] - 关联交易以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37] - 部分关联交易如现金认购可免予按程序审议[3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42] - 本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