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丽洁(832802) - 内部审计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部门职责与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部门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内提交年度工作报告[9]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 - 内部审计部门检查评估公司及下属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等工作[9] - 内部审计部门对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2]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报告结果[15] 监督与报告机制 - 若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内部审计部门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董事会向北交所报告并披露[1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等工作[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评价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5] 审计流程与要求 - 被审计对象在收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10日内出具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21] - 审计档案中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底稿保存期限为10年[23] - 内部审计部门对重要审计发现和建议在3个月内进行后续审计[23] 奖惩机制 - 内部审计人员等有显著成绩等情况,公司内审部门可建议给予表彰或奖励[29] - 内部审计人员等违规造成损失等情况,公司内审部门可建议按制度处理[2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