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丽洁(832802) - 承诺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承诺要求 - 公开承诺应具体、明确、无歧义、具可操作性,含具体事项、履约方式等,有明确履约时限[6][7]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规定平台专区单独披露承诺事项并充分披露多方面信息,及时披露履行进展[6][11] 承诺履行 - 承诺人应诚实守信履行承诺,不得无故变更或不履行,特定承诺不得变更或豁免[9][12]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