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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首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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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首饰消费税申报指南操作方法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7 00:46
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范围 - 金银首饰包括金 银和金基 银基合金首饰及其镶嵌首饰 不包括镀金 包金类产品[2] - 铂金首饰单独列为征税类别[2] - 钻石及钻石制品属于独立征税项目[2] - 珍珠 松石等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另设分类[2] - 混合销售企业需分别核算销售额 否则从高适用税率或按金银首饰标准征收[2] 纳税义务人界定 - 在中国境内从事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均为纳税人[3] - 委托加工和委托代销业务中的受托方同样承担纳税义务[3] 纳税环节与时点 - 零售 以旧换新业务在销售时产生纳税义务[4] - 用于馈赠 赞助等用途的金银首饰在移送时纳税[4][5] - 带料加工和翻新改制业务在受托方交货时产生纳税义务[4][5]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收款或取得销货凭据当天为准[5] 计税依据确定规则 - 以旧换新业务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价款计税[6] - 连同包装销售时包装费需并入销售额计税[6] - 带料加工业务优先按同类售价计税 无售价时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材料成本+加工费)÷(1-5%)[6][7] - 用于馈赠 赞助等用途的按同类售价或组成计税价计算:购进原价×(1+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7] 电子税务局申报模式 - 纯零售企业适用补录式申报 系统自动带出开票收入数据[7] - 兼营企业适用填表式申报 系统动态展示可申报项目[8] - 允许手动修改销售额数据并重新计算税额[7] - 保留传统填表式申报入口供纳税人自主选择[7] 企业所得税申报新规 - 出口企业需将自营出口收入和委托出口收入纳入营业收入申报[17][18] - 代理出口企业需附报《代理出口企业汇总表》并披露委托方信息[19][20] - 预缴申报表新增职工薪酬 出国方式等附报事项[22] - 增加自营出口收入 委托出口收入等明细申报项目[23] - 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单独填报销售未完工产品收入[24] - 调整总分机构税款分摊计算方法 增加财政集中分配等数据项[24][26]
收藏!金银首饰消费税相关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19 00:40
金银首饰消费税政策 税率及征收范围 - 金银首饰、铂金首饰、未镶嵌的成品钻石和钻石饰品消费税税率为5% [2] - 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及镶嵌首饰 [2] - 镀金(银)、包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不征收消费税 但锻压金、铸金、复合金等工艺制成的含金、银首饰需征税 [3] 纳税环节及义务发生时间 - 零售(含以旧换新)的金银首饰在销售时纳税 用于馈赠、赞助等用途的在移送时纳税 带料加工、翻新改制的在受托方交货时纳税 [2]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零售为收讫销货款或取得销货凭据当天 馈赠等为移送当天 加工改制为交货当天 [3][4] 计税依据 - 销售额为不含增值税的价格 含税销售额需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公式: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5] - 带料加工按受托方同类售价计税 无同类售价则按组成计税价格(公式:(材料成本+加工费)/(1-5%)) [5] - 以旧换新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价款计税 [5] - 用于馈赠、赞助等的金银首饰按同类售价计税 无同类售价则按组成计税价格(公式:购进原价×(1+6%)/(1-5%)) [5] 核算要求 - 兼营生产、加工、批发、零售业务的需分别核算销售额 未分别核算的一律按零售征税 [3] - 同时销售金银首饰和非金银首饰的单位需分别核算 否则生产环节从高适用税率 零售环节按金银首饰征税 [2] 特殊情形处理 - 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 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均并入销售额计税 [5] - 生产企业用于非销售用途的金银首饰 组成计税价格中的"购进原价"按生产成本计算 [5]
母亲节快乐!解锁礼物背后的税收知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11 10:37
花卉行业税收政策 -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花卉免征增值税 [2] - 小规模纳税人2023-2027年季度销售额≤30万元且未开专票可免征增值税 超限额或开专票需按规缴纳 [3] - 一般纳税人销售鲜花适用9%增值税率 加工成工艺品税率升至13% [3][4] 企业所得税优惠 - 花卉种植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贸易活动不享受此政策 [4] - 小型微利企业2027年前按5%实际税负(25%应纳税所得额×20%税率) [4] 化妆品消费税 - 高档化妆品(≥10元/毫升或15元/片)及成套化妆品适用15%消费税 [5][6] 金银首饰消费税 - 零售环节仅对金/银基合金及镶嵌首饰征收消费税 镀金/包金工艺除外 [6][7] 餐饮服务定义 - 需同时提供饮食及场所的服务才被认定为餐饮服务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