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瞳隐形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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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变“购物卡”?央视曝光大参林、海王星辰等“套”刷医保卡黑链条
央视网· 2025-11-12 07:52
文章核心观点 - 部分药店和生产企业通过将日用品备案为医疗器械的方式,使其被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从而违规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进行结算 [1][3][5] - 此类行为在全国多地普遍存在,涉及牙刷、牙线、面膜、美瞳、防晒用品等多种日用品,且规模巨大 [7][9][10][14][17][19][32][34] - 生产企业利用医疗器械备案监管相对宽松的漏洞,通过获取医保编码使产品合规化,并与大型连锁药店合作获取高额订单 [24][26][30][36][39] 违规行为的具体案例 - **海王星辰连锁药店**:将普通牙刷作为“牙科用毛刷”(第一类医疗器械)刷医保卡销售 [7],将护肤品套装作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敷料”刷医保卡销售 [14] - **泉源堂大药房**:将“美瞳”隐形眼镜刷医保卡销售,结算时显示为代码“000” [9] - **大参林连锁药店**:将牙线作为“牙科洁治器”(第一类医疗器械)刷医保卡销售 [10],将防晒冰袖作为“医用隔离垫”刷医保卡销售 [19] - **张仲景连锁药店**:将面膜作为“医用敷贴”(第二类医疗器械)刷医保卡销售 [17] - **佛慈大药房**:销售“兰肌慕”和“医妍集”品牌的“医用护肤品”(第二类医疗器械),并可通过医保卡支付 [32][34] 生产企业的商业模式 - **河南省超亚新材料有限公司**:将防晒口罩和防晒袖备案为“医用隔离垫”(第一类医疗器械),借此进入医保支付系统 [19][22][24],该产品已进入全国近2万家药店,相关订单合同金额达9000万元 [26][28] - **湖南慕雪时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备案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护肤品”,预期用途为医美术后护理,但实际宣传和销售用于日常护肤 [41][43],公司与佛慈大药房合作年销售额近1000万元,其中约60%(约600万元)通过医保卡支付 [39][45] 行业现状与规模 - 生产企业通过获取医疗器械备案和医保编码,使日用品在形式上符合医保结算条件 [30][36] - 药店因销售此类产品利润更高而积极推广 [38] - 仅慕雪时代公司通过一家连锁药店渠道,年销售额中就有约600万元来自医保基金支付 [45]
央视曝光:医保卡被薅羊毛
经济观察网· 2025-11-10 06:54
医保支付滥用现象 - 网络平台出现教唆消费者在无医疗场景下使用医保卡购买牙刷、牙线、洗脸巾、护肤品等日用品的攻略 [1] - 部分连锁药店将日用品包装成医疗器械进行销售 宣传噱头为可刷医保卡支付 [1] - 药店内出现可使用医保卡购买的牙刷、牙线、护肤品套装、面膜等日用品 [1] 涉及企业及违规产品 - 海王星辰、大参林、张仲景大药房、佛慈大药房等连锁药店涉及将日用品包装成医疗器械销售 [1] - 四川成都泉源堂大药房允许消费者使用医保卡购买不在医保支付范围内的"美瞳"隐形眼镜 [1]
聚焦医药违法广告,市场监管部门推出治理“组合拳”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6-04 08:18
监管政策动向 - 市场监管总局于5月发布《医疗广告监管工作指南》,对医疗广告监管执法的原则和具体规则作出细化规定,标志着医疗广告监管进入更规范、精准的新阶段[1][6] - 今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通知,明确将聚焦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5个方面,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广告市场秩序整治工作[1][5] - 《指南》细化了违法广告的认定标准和处理规则,新增了互联网平台义务等内容,有效统一各部门监管尺度,增强医疗广告规范的针对性与适应性[6] 专项执法行动与成果 - 截至今年4月底,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违法广告案件11459件,罚没款8830.9万元[5] - 以安徽省为例,2024年以来截至4月21日,监测发现医药广告违法线索1458条,查处医药领域各类虚假违法广告案件452件[5] - 多地部署新一轮专项治理行动,例如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等8部门在5月初提出5项整治重点,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行为[6] 典型案例分析 -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十起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六起涉及医药领域,包括医疗器械、医美服务和普通产品违法宣称疗效等[3] - 一起案例涉及无锡美抖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器械“美瞳隐形眼镜”视频广告,被处以罚没款19.4万元[3] - 广东艾圣医皇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因发布普通商品“艾浴包”广告并宣称具有疾病治疗功能,被处以罚款30万元[3] 行业规范与合规重点 - 根据法规,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广告,医疗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不得使用医师、患者形象做推荐证明[4] - 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其他任何广告不得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不得使用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4] - 专家建议完善法规体系,强化技术赋能如开发“医药广告智能监测系统”,并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形成强力震慑[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