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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自行申报)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1 11:34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01-05-06 10:50 PM 登录新电子税务局后,点击 【我要办》】 税费申报及缴纳】 【非税收入申报】 【非税收入通用申报】功能菜单。 02 进入功能后,缴费人根据自己的费种认定情况 选择申报的纳费期限,选择完毕后点"确定" 按钮跳转申报页面。 请选择 12 MURRANEER | DR 对已认定的费种信息,点击"查看/编辑"按 钮,默认显示"征收项目"、"征收品目"、 "征收子目"、"费款所属期起止"等; 缴费人录入申报信息,点击"确认/确定"按 纽保存申报信息 ; 缴费人确认信息,并输入"真" "本" "责"、"任",并选择"确定"按钮, 提交申报表。 信息确 提交采集表成功,系统显示"保存成功" 页面。 03 缴费人申报成功后,可以通过点击"立即缴 款"立即进行税款缴纳,完成本次申报涉及 的税费款缴纳。 [ 退 ) 税费额:3.00 元 欢迎关注近青观务公众号 @ 了解更多政策消 国家税务总局近宁省税务局 中国论语 来源辽宁税务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 ...
【收藏】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五问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29 00:56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2] - 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 [2] 委托外部研发费用处理 - 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3] - 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这部分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5] 合作与集中研发费用分摊 - 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合作各方需按照项目计划书、经登记的技术开发合同等进行分项目会计核算并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 [7] - 企业集团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的集中研发项目,其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权利和义务相一致、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相配比的原则,在受益成员企业间进行分摊,由相关成员企业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8] 技术合同登记管理 - 委托研发与合作研发需注意技术合同登记管理,境内委托由受托方登记,境外委托由委托方登记;委托、受托方均在上海市内的可选择一方登记 [6]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不超过80000元的限额内据实扣除 [15] - 纳税人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时,需填报患者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与纳税人关系、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总金额、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负担的自付金额等信息 [16] -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 [18] 个人所得税APP扫码开票流程 - 纳税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底部【办&查】-【发票管理】-【扫码开票】,或通过APP右上角的扫描图标快速扫描销售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出具的二维码,选择或录入抬头信息后完成开票 [22] - 销售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出具的二维码包含基础信息二维码和交易信息二维码,基础信息二维码是固定二维码可长期使用,交易信息二维码是动态二维码在72小时内有效 [23]
长图 | 一图学会查询进项发票开票方申报状态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27 01:29
进项发票开票方申报状态查询流程 - 系统提供进项发票开票方申报状态查询功能 需输入勾选抵扣月份 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名称进行查询 [3] - 若开票方已授权 系统直接展示勾选抵扣发票的整体申报情况 包括税款所属期和发票明细信息 如金额3,005.89元和开票日期2025年09月30日 [3][4] - 查询结果可显示供应商纳税信用等级 如B级 以及税款所属期申报状态 如2025年09月所属期显示"已申报" [3] 未授权状态处理机制 - 若开票方未授权 系统提示受票方发起授权申请 点击确定后自动向开票方发送消息提醒 [5] - 开票方需登录电子税务局APP 在待办事项中确认授权 授权期限可选择按月 按季或按年 例如按年授权期为2025-10-01至2026-10-01 [5][6] - 授权后受票方即可查询勾选抵扣发票的申报状态 授权流程通过业务提醒与反馈界面完成 [5]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 纳税人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 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 可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12] - 未成年子女的医药费用支出可由父母一方扣除 需填报患者信息 医药费用总金额及自付金额等 [12][13] - 纳税人需留存备查资料 包括医药服务收费票据 医保报销凭证或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年度医药费用清单 [14][15] 个人所得税APP扫码开票功能 - 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的"办&查-发票管理-扫码开票"功能 扫描销售方出具的二维码开票 [19] - 销售方二维码分为基础信息二维码 包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固定信息 购买方扫描后48小时内可引用开票 [19] - 交易信息二维码为动态生成 包含商品名称 金额等交易信息 购买方需在72小时内扫码开票 超时失效 [19]
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26 09:04
非全日制用工定义 - 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1] 劳动合同协议形式 - 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2] - 建议留存约定时的有关资料[2] 劳动关系认定凭证 -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3] - 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身份证明证件[3] -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记录[3] - 考勤记录[3] -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3] - 其中工资支付凭证、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3] 多重劳动关系 - 劳动者可以与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4] - 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4] 工伤保险缴纳 - 职工在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时,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5] 用工试用期与终止 - 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6] - 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6] - 终止用工时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6] 工资支付标准 - 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6] - 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6] 医疗服务增值税优惠 - 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11] - 医疗机构包括各级各类医院、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经登记取得执业许可证的机构[11] - 医疗服务是指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制定的指导价格为就医者提供规范服务[11] - 医疗机构接受其他医疗机构委托提供规范服务也可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13] - 该免税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14] 扫码开票流程 - 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扫码开票功能扫描销售方二维码[16] - 销售方二维码分为基础信息二维码和交易信息二维码两种类型[17] - 基础信息二维码包含销售方基础信息可长期使用购买方扫描后48小时内可引用信息开票[17] - 交易信息二维码由销售方填写交易信息后生成动态二维码购买方72小时内扫码可自动开票[17]
增值税不征税、免税、零税率到底有啥不一样?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26 09:03
不征税项目 - 存款利息收入属于不征税项目,不在增值税征税范围内[2] - 不征税项目一般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特殊情况可开具"不征税"普通发票[2] - 不征税项目无需填报在增值税申报表中,对应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用于规定不得抵扣项目的除外)[3] 免税政策 - 鲜活肉蛋产品批发业务可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属于税收优惠而非完全免税[4] - 免税项目需在增值税申报表主表、附列资料一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如实填报[5] - 免税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税率栏注明"免税"的普通发票,且对应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需做转出[5] - 一般纳税人放弃免税权后36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免税,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抵扣进项税额[5] - 免税项目需分开核算,如熟食制品不属于免税范围需单独核算[5] 零税率政策 - 境内单位向境外提供研发服务适用零税率政策,不仅免征增值税还可申请退税[6][7] - 零税率项目可开具税率为"0%"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需按期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7] - 零税率政策下对应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但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劳务相应进项税额不得抵扣[7] 纳税信用管理 - 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留抵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直接判为D级信用[12] - 偷税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直接判为D级信用[13] - 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税收优惠直接判为D级信用[14] - 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在次年评价前申请复评,税务机关15个工作日内完成[16][17] 发票管理流程 - 消费者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扫码开票"功能扫描销售方二维码开具发票[19] - 基础信息二维码包含销售方固定信息可长期使用,购买方扫码后48小时内可引用信息开票[19][20] - 交易信息二维码由销售方填写交易信息后生成动态二维码,购买方72小时内扫码可自动开票[20]
研发费用申报别涨坑!人员、工时、类目易错点~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26 08:33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人员费用归集 -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仅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参与研发的技工,行政后勤人员如HR、文员等即使从事辅助工作也不属于研发人员,其费用不能归集到研发费用中[4] - 人员人工费用包含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五险一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4] - 外聘研发人员指与本企业或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4] 兼职研发人员费用分摊要求 - 兼职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时,企业需记录人员活动情况,并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相关费用,未分配的费用不得加计扣除[6] - 企业应使用工时台账、考勤记录、项目日志等如实记录实际工作情况[7] - 费用分摊必须按实际工时占比进行,未分摊的费用不能加计扣除[8] 研发费用中其他相关费用处理 - 企业年金属于"其他相关费用",不能归入人员人工费用,需单独归类[10][12] - 其他相关费用还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专家咨询费、差旅费等,其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12] - 所有费用归类必须准确,相关资料需整理留存备查[12]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在20000元限额内扣除[23] - 扣除主体可选择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由父母一方扣除[24] - 纳税人需填报患者信息、医药费用总金额、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负担金额等信息,并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或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备查[25][26] 个人所得税扫码开票流程 - 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的【办&查】-【发票管理】-【扫码开票】功能,或使用APP右上角扫描功能扫描销售方出具的二维码开票[30] - 销售方二维码分为基础信息二维码和交易信息二维码两种类型[31] - 基础信息二维码包含销售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基础信息,可长期使用,购买方扫描后48小时内可引用信息开票;交易信息二维码为动态二维码,包含商品名称、金额等交易信息,72小时内有效[32]
电子税务局APP操作扫码开票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14 10:08
电子税务局APP扫码开票功能 核心观点 -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APP的【扫码开票】功能便捷开具数电票 [1] 操作步骤 - **登录与入口** - 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后,依次点击【办&查】-【发票使用】-【蓝字发票开具】进入功能界面 [1] - 在“蓝字发票开具”界面点击【扫码开票】进入操作页面 [2] 开票方式分类 - 系统提供两种二维码开票方式:基础信息二维码和交易信息二维码 [4] 基础信息二维码流程 1. 点击【基础信息二维码】生成二维码供购买方扫描填写发票抬头信息 [6] 2. 购买方提交信息后,数据同步显示在纳税人端列表,可选择信息开具发票 [6] 3. 通过此方式添加的抬头信息有效期为48小时 [7] 交易信息二维码流程 1. 切换至【交易信息二维码】界面,点击【填写并展示二维码】编辑发票信息(不含购买方信息) [7][9] 2. 填写完成后点击【生成二维码】并确认,系统生成有效期为24小时的二维码 [11] 3. 支持下载二维码至手机或通过邮箱发送给购买方直接扫码开票 [11] 数据来源说明 - 功能说明来源于山西税务官方渠道 [13] - 转载内容标注为学习参考用途,非实际办税标准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