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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纳税人智能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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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指引】新办纳税人开业业务操作(APP端)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22 01:22
新办智能开业流程 - 新办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后,系统自动获取开业数据,纳税人只需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信息确认和补录即可完成税务信息确认 [5] - 纳税人登录APP后,在首页待办事项中可查看“新办智能开业”通知,界面会展示智能开业消息提醒,点击开业告知书即可查看详细信息 [6][8] - 系统根据纳税人在市场监管局的登记注册类型展示不同的身份信息,主要分为“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类纳税人”两类 [10] 个体工商户开业信息 - 个体工商户的基础信息包括开业日期、经营地址、国标行业、经营范围和业主信息,业主信息可点击查看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和住所等详细信息 [11][12] - 票类信息展示可开具的数电票总额度,例如示例中显示发票总额度为人民币500,000元 [12] - 系统展示认定的税(费)种信息,如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并提示纳税人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或自行补充完善 [12] 企业类纳税人开业信息 - 企业类纳税人的基础信息更为详细,包括开业日期、注册资本、核算方式、从业人数、国标行业、注册及经营地址、经营范围以及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信息 [13] - 票类信息展示可开具的数电票总额度,例如示例中显示发票总额度为人民币7,500,000元 [13][16] - 系统展示认定的多项税(费)种,包括按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季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和企业所得税、以及按月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 [13][16] - 投资方信息可查看全部投资方的姓名、投资比例和投资金额,例如示例中显示投资比例0.61对应投资金额610,000万元 [16] - 机构信息部分用于查看上下级机构关系 [16] 后续涉税业务办理 - 查看开业告知书并点击“我已阅读”后,页面跳转并推荐其他涉税业务,包括发票开具、存款账户报告及三方协议签订、财务会计制度与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以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16][17] 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 - 在广西范围内,同一地级行政区(如钦南区)内跨县级行政区(如钦北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需要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也无需在项目地预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22] - 若在同一地级行政区内跨市或县(如钦南区的公司在浦北县有项目)提供建筑服务,则需要在项目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因此需要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22] - 同一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不可用于不同的项目,在同一经营地有新项目时仍需开具新的报告 [24] - 预缴申报时若查询不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可尝试修改查询时间条件或将查询时间起修改为报告开具时间起,若报验登记与预缴申报为同一天,因后台数据加工需T+1时间,建议第二天再办理预缴申报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