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与治理
搜索文档
为什么要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与配套技术规范修订系列解读①
中国环境报· 2025-12-17 23:18
现行标准实施成效总结 - 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的实施引领了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的显著改善,污染物浓度大幅下降 [2] - 2015年至2024年,全国PM2.5年均浓度从46微克/立方米下降至29.3微克/立方米,降幅达36% [2] - 同期,PM10、SO2、NO2、CO浓度降幅均超过25%,其中SO2年均浓度从23微克/立方米降至8微克/立方米,降幅高达65% [2] - 截至2024年,全国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地级及以上城市数为222个,占全部城市数的65.5%,创历史新高 [2] - 标准实施为经济发展注入绿色动能,实现经济与环境“双赢” [2] - 与2015年相比,2024年全国GDP上升63%,汽车保有量增长111%,同时PM2.5浓度下降36%,重污染天数减少68% [2] 推动空气质量改善的主要措施 - 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累计淘汰落后煤炭产能10亿吨、钢铁产能3亿吨、水泥产能4亿吨 [2] - 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从2013年的67.4%下降到2024年的53.3%,燃煤锅炉从近50万台减少到不足3万台 [2] - 推动交通运输绿色转型,累计淘汰高排放车辆超过5000万辆,新能源公交车占比由2015年的不到20%提高到2024年的80%以上 [2] - 推动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清洁电力体系和清洁钢铁生产体系 [2] - 全国96%以上的煤电机组实现超低排放,累计完成9.3亿吨粗钢产能全流程超低排放或重点工程改造,占全国粗钢总产能80%以上 [2] 修订标准的原因一:保障公众健康 - 国内外研究显示,以PM2.5为代表的空气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存在显著影响 [3] - 我国本土健康研究显示,长期和短期PM2.5污染暴露均对人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包括增加心血管系统疾病死亡、呼吸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退行性神经病及肺癌的发病率和死亡风险 [3] - 除PM2.5外,PM10、SO2、NO2等污染暴露也会带来健康风险,且SO2、NO2作为二次颗粒物的前体物,会进一步加大健康负面影响 [3] - 基于标准保障公众健康的宗旨,需要通过修订标准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3] 修订标准的原因二:支撑美丽中国建设目标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指出,到2027年全国PM2.5平均浓度下降到28微克/立方米以下,到2035年进一步降至25微克/立方米以下 [3] -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作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 [3] - 2024年74%的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二级限值(35微克/立方米),但其中约半数城市PM2.5年均浓度仍高于25微克/立方米,与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存在差距 [3] - 部分城市在PM2.5年均浓度达到二级限值后,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动力不足,有必要修订标准为实现目标提供引领和支撑 [3] 修订标准的原因三:接轨国际先进水平 - 近年来,多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修订了PM2.5浓度限值或指导值 [4] - 全球有九十余个国家制定了PM2.5年均浓度限值 [4] - 我国现行标准中PM2.5年均浓度二级限值(35微克/立方米)与世界卫生组织最新版《全球空气质量指南》中第一阶段过渡值相当,相对宽松 [4] - 修订标准既是立足国情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参与全球环境治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 [4][5]
3项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收严PM2.5等浓度限值
第一财经· 2025-12-16 01:27
标准修订背景与必要性 - PM2.5被世界卫生组织最新研究成果确认为对人体健康影响最大的大气污染物,因此需要通过加严浓度限值来更好保护公众健康[1][2] - 美丽中国建设要求到2035年全国PM2.5平均浓度降至25微克/立方米以下,但目前近半数(124个)达标城市的PM2.5年均浓度仍高于此目标,需修订标准以发挥引领作用[2] - 国际比较显示,美国、欧盟、韩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已收严PM2.5年均浓度限值,相比之下中国现行标准(GB 3095—2012)的PM2.5年均浓度二级限值35微克/立方米仍偏宽松[2] - 中国2015年至2024年间PM2.5年均浓度下降36%,重污染天数减少68%,PM2.5年均浓度达标城市增加138%至252个,已成为全球空气质量改善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1] 标准修订的具体内容 - 将PM2.5年均浓度二级限值从35微克/立方米收严至25微克/立方米,日均浓度二级限值收严至50微克/立方米[4] - 将PM2.5日均浓度一级限值收严至25微克/立方米[4] - 同步收严PM10浓度限值,其年均和日均浓度二级限值分别设定为50微克/立方米和100微克/立方米[4] - 收严二氧化硫浓度限值,其年均、日均及小时浓度二级限值分别设定为20微克/立方米、50微克/立方米及150微克/立方米[4] - 收严二氧化氮浓度限值,其年均和日均浓度限值分别设定为30微克/立方米和50微克/立方米[4] - 同步收严氮氧化物浓度限值,其年均和日均浓度限值分别设定为40微克/立方米和70微克/立方米[4] - 本次修订未调整臭氧和一氧化碳的浓度限值,因研究证据不足或现行标准已处国际领先水平[5] 标准修订的预期影响与行业驱动 - 标准修订后,部分城市和地区的空气质量评价结果可能由达标变为不达标,或优良天数比例下降,但这体现了在更高标准下改善空气质量的决心[7] - 实施更严格的标准短期内会对经济产生一定压力,但将驱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表现为高污染行业产出下降,低污染行业产出提升[7] - 标准加严将驱动能源结构转型,推动电力部门向清洁能源转型,具体表现为煤电占比下降,清洁能源发电占比增长[7] - 随着政策力度加大,空气质量改善带来的健康效益呈加速增长趋势[7] - 大气污染防治将步入深度攻坚和转型升级新阶段,对地方治理能力、技术支撑和精细化管理提出更大挑战,跨区域污染传输问题也对区域协作提出更高要求[3] 配套措施与实施优化 - 同步修订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技术规定》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作为标准实施的配套技术文件[3] - 未来将使用当前小时颗粒物浓度进行空气质量信息发布,以实现对污染天气的快速响应和预判[7]
300137,摘帽!明天停牌
新浪财经· 2025-12-04 12:21
公司摘帽公告 - 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12月8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先河”变更为“先河环保”,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为“300137” [1][6] - 撤销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1][6] - 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12月5日停牌一天 [1][6] 风险警示历史及撤销原因 - 公司因2022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于2024年11月12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8] - 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完成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3][8] -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满12个月,且目前不存在其他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因此撤销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3][8] 公司业务与近期财务表现 - 公司是一家集环境监测、环境管理、环境治理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商 [4][9] - 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8亿元,同比增长4.71% [4][9] - 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553.42万元,同比增长2.68% [4][9] - 今年前三季度,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达1232.89万元,同比大幅增长2804.20%(超28倍) [4][5][9][10] - 第三季度(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为2.11亿元,同比增长2.08%,但归母净利润为-1892.69万元,同比下降42.50% [5][10] - 第三季度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988.89万元,但同比增长30.53% [5][10] -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8亿元 [5][10]
300137 摘帽!明天停牌
证券时报· 2025-12-04 12:21
公司股票状态变更 - 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12月8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先河”变更为“先河环保”,证券代码仍为300137 [2] -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2] - 2025年12月5日,公司股票将停牌一天 [2] 风险警示实施与撤销背景 - 公司因2022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于2024年11月12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 - 2025年2月11日,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4] -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满12个月,且目前不存在其他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因此撤销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4] 公司业务与近期财务表现 - 公司是一家集环境监测、环境管理、环境治理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商 [5]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8亿元,同比增长4.71% [5]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553.42万元,同比增长2.68% [5]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达1232.89万元,同比大幅增长2804.20% [5][6] - 2025年第三季度单季,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92.69万元,同比下降42.50% [6] - 2025年第三季度单季,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88.89万元,但同比增长30.53% [6]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8亿元,但同比改善23.57% [6] - 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末,公司总资产为20.05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2.53% [6] - 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6.32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31% [6]
300137,摘帽!明天停牌
证券时报· 2025-12-04 12:08
ST先河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 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12月8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先河”变更为“先河环保”,证券代码不变仍为300137 [1] - 撤销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20% [1] - 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12月5日停牌一天 [1] 风险警示实施及撤销原因 - 公司因2022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于2024年11月12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 - 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对前期相关财务报表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3] -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满12个月,且目前不存在其他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因此撤销风险警示的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3] 公司业务与近期财务表现 - 公司是一家集环境监测、环境管理、环境治理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商 [4]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8亿元,同比增长4.71% [4]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3.42万元,同比增长2.68% [4]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达1232.89万元,同比大幅增长超过28倍 [4] 2025年第三季度及累计财务数据详情 - **第三季度单季**:营业收入为2.11亿元,同比增长2.08%;归母净利润为-1892.69万元,同比下降42.50%;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988.89万元,同比增长30.53% [5] - **前三季度累计**:营业收入为6.28亿元,同比增长4.71%;归母净利润为553.42万元,同比增长2.68%;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1232.89万元,同比大幅增长2804.20% [5] - **现金流**: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8亿元,同比改善23.57% [5] - **资产与权益**:报告期末总资产为20.05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2.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6.32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31% [5]
江苏发布全国首个工业园区碳排放核算地方标准
扬子晚报网· 2025-10-11 13:08
文章核心观点 - 江苏省发布国内首个省级工业园区碳排放核算地方标准《工业园区碳排放核算指南》(DB32/T5192-2025) 旨在为园区碳排放核算提供统一规范 填补方法体系空白 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1][3][4] 标准发布与实施 - 《工业园区碳排放核算指南》(DB32/T5192-2025) 江苏省地方标准于近日正式发布 计划自2025年10月10日起实施 [1] - 该标准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申请立项 由省工程咨询中心等4家单位共同起草 [1] 标准的意义与创新 - 该指南是国内首个省级层面针对工业园区碳排放核算的地方标准 填补了园区层面碳排放核算方法体系的空白 [3] - 标准为园区碳排放核算划定统一标尺 明确核算边界 解决一园多区核算模糊问题 [3] - 标准明确操作路径 建立边界界定—数据采集—因子选用—结果核验四步流程 [4] - 标准明确质量管控要求 建立数据溯源档案 确保核算结果可追溯 [4] 适用范围与核算内容 - 指南适用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 制造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的各类开发区 [4] - 标准按行政管辖+核算目的灵活界定核算边界 覆盖化石燃料燃烧 工业过程 废弃物处理 电热间接排放等核心领域 [4] - 数据统计范围覆盖园区内工业 农业 服务业 生活源等全部经济活动 包括二氧化碳 甲烷 氧化亚氮等7种温室气体 [4] - 标准设置农业 林业排放豁免条件 兼顾实用性与科学性 [4] 应用原则与用途 - 标准坚持因地制宜 分类施策原则 园区可根据自身发展阶段 数据基础和管理需求灵活选择核算边界和应用方式 [4] - 核算结果可用于园区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编制 零碳园区建设试点申报与评估 园区ESG报告编制及信息披露 园区碳减排路径制定与效果评估等工作 [4] 后续行动计划 -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下一步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指南宣贯培训 以精准核算赋能碳达峰试点和零碳园区建设 [4]
先河环保:上半年净利润增31% 盈利能力不断改善
证券时报网· 2025-08-27 13:02
财务业绩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4.18亿元,同比增长6.08%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46.11万元,同比增长31.00% [1] - 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21.78万元,同比增长51.56% [1] 业务结构转型 - 环境监测系统收入1.38亿元,营收占比32.93% [1] - 运营及咨询服务收入2.62亿元,营收占比62.82% [1] - 运营及咨询服务毛利率达37.5%,同比提升2.93个百分点 [1] 研发与技术布局 - 上半年研发投入2425.24万元,规模与净利润相当 [2] - 构建智慧生态环境精准管理信息化平台,整合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及5G技术 [2] - 以"六云"(蓝天云、碧水云等)为核心形成生态环境治理大脑 [2] 战略定位与服务能力 - 提供环境监测、管理、治理全产业链综合服务 [2] - 为政府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环境改善解决方案 [2] - 具备二十余年技术积累,实现生态环境要素的可视化与智能化管控 [2]
无人机当“水质侦探”,AI化身“环保管家”——
南京日报· 2025-06-25 02:14
南京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应用 - 南京市委提出完善融合创新生态,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1] - "天地空"一体化监测系统和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新技术应用于生态环境保护[1] - 生态环境部门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发挥关键支撑作用[1] 低空经济赋能环境监测 - 无人机水质采样仅用时4分52秒完成,采样到送达监测中心全程5分45秒[2] - 无人机采样相比传统人工方式具有快速响应、高效侦察和精准采样优势[2] - 南京首个"生态环境低空监管平台"上线,实现秒级预警和全自动化流程[2] - 平台包含生态环境一张图、低空监控、任务规划等智能化功能模块[2] 智慧执法系统建设 - 执法装备库拥有上百件智能设备,包括水污染物检测仪、热成像无人机等[3] - 智慧平台实时监控全市3976家排污单位、235个加油站等污染源数据[4] - 平台实现自动预警,执法人员可与企业环保专员远程对话[3] - 非现场执法使现场执法频次下降,取证次数从3-4次减少至1次[4] 排污许可智能管理 - 智能初审工具自动解析排污许可证材料,生成浓缩版关键信息[4][5] - 工具将数百页材料简化为数字表单,标注排放限值和监测频次[5] - 已在加油站和工业企业广泛应用,审核效率提升80%以上[5] - 形成"智能化审核+精准化监管"的新型生态环境管理模式[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