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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浓缩设备及浓缩控制方法”专利公布
经济观察网· 2025-08-20 06:49
专利技术 - 公司申请的"浓缩设备及浓缩控制方法"专利涉及浓缩工艺技术领域,公开了一种包括分离装置、送料装置、泡沫检测装置和控制器的设备 [1] - 该技术通过调节送料管转动角度控制物料送料方向,调节切线速度分量产生可调节离心力,实现送料同时消泡且不引入其他物质 [1] - 设备可根据气液分离室内泡沫量动态调节送料管角度,优化消泡效果,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得率 [1] 技术优势 - 专利技术能有效抑制浓缩过程中的起泡现象,避免影响浓缩物质质量和分离室工作环境 [1] - 采用动态调节机制实现生产过程中的实时消泡,相比传统方法具有更好的泡沫消除效果 [1] - 技术方案无需引入额外物质,保持了生产环境的纯净度 [1]
中药ETF(159647)冲击3连涨,以岭药业新药注册申请获受理
新浪财经· 2025-08-20 02:23
指数表现与成分股行情 - 中证中药指数上涨0.44%至930641 [1] - 仁和药业涨停10.00% 方盛制药涨9.99% 珍宝岛涨3.25% 千金药业与马应龙均涨1.71% [1] - 中药ETF(159647)上涨0.47%报1.07元 实现连续三日上涨 [1] 行业重要动态 - 以岭药业小儿连花清感颗粒新药注册申请获国家药监局受理 用于儿童急性上呼吸道感染风热感冒证 [1] - 该药品属中药创新药 具备清感解表与宣肺泄热功能主治 [1] 指数构成与产品信息 - 中证中药指数覆盖中药生产与销售业务上市公司 反映行业整体表现 [1] - 指数前十大权重股合计占比54.58% 包含云南白药/片仔癀/同仁堂/东阿阿胶/华润三九/白云山/吉林敖东/众生药业/以岭药业/佐力药业 [2] - 中药ETF设场外联接基金A类016891 C类016892 I类022881 [3]
九芝堂(000989):国资入主,干细胞药物进展如火如荼
长江证券· 2025-08-20 01:12
投资评级与核心观点 - 首次覆盖给予"买入"评级,目标价12.02元 [12] - 预计2025-2027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31亿/2.99亿/3.75亿元,对应EPS 0.27/0.35/0.44元 [11] - 核心投资逻辑:国资入主带来资源整合+传统中药业务稳健+干细胞创新药管线价值重估 [8][10] 公司治理与股权结构 - 实控人变更为黑龙江省国资委,辰能创投持股24.04%成为第一大股东 [8] - 原实控人李振国转让6.25%股份完成过户,现持股18.91% [8] - 国资入主后进入新发展阶段,预计将强化政府资源对接能力 [23] 传统业务分析 OTC业务 - 补益类为核心产品,六味地黄丸市占率17%居行业第三,日均用药成本仅1.33元 [45][47][49] - 驴胶补血颗粒在妇科中成药市场占比1.98%,具有升高白细胞等扩展适应症潜力 [49][54][56] - 足光散在京东平台销量超50万件,显著领先竞品 [61] 处方药业务 - 疏血通注射液2024年销售额13.23亿元(+54%),占脑血管用药市场4.52% [65] - 安宫牛黄丸2023年零售端销售额53.9亿元(+18.5%),采用人工替代药材降低成本 [67][70] - 天麻钩藤颗粒获90%专家推荐为高血压治疗中成药,契合国内27.5%高血压患病率 [72][74] 干细胞创新药布局 - 缺血性脑卒中治疗进入IIa期临床,为国内首个进口干细胞治疗神经系统疾病试验 [85] - 肺泡蛋白沉积症适应症进入II期,全球首创干细胞疗法 [87][89] - 孤独症治疗2025年3月获批临床,与北京安定医院合作开展 [92][94] - 研发管线还包括骨关节炎等适应症,竞争格局良好 [10] 财务表现与预测 - 2024年营收23.71亿元(-19.9%),归母净利2.16亿元(-27.3%) [26] - 销售费用率持续优化至35%,研发费用率提升至6.17% [33][36] - 医药工业板块贡献96.7%营收和96.9%毛利,6个单品年销过亿 [25][26]
达仁堂半年报"冰火两重天":净利润暴涨193%背后,靠卖资产撑起业绩?
金融界· 2025-08-20 00:22
核心财务表现 - 公司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6.51亿元,同比下降33.15%,归母净利润同比激增193.08%至19.28亿元 [1] - 净利润增长主要源于出售天津史克股权获得投资收益13.32亿元,扣非净利润实际同比增长12.86%至5.96亿元 [2] - 营收大幅下滑主因是剥离医药商业板块,导致不再合并中新医药报表 [2] 业务结构分析 - 工业主营收入26.45亿元,同比增长0.87%,其中速效救心丸销售额11.28亿元(占工业收入42%),同比增长5.45% [2] - 清咽滴丸销售额2.89亿元,同比增长52.28%,但基数较小难以支撑整体增长 [2] - 大健康业务收入占比不足5%,面临同仁堂、云南白药等老字号竞争 [3] 研发创新状况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31.94%至6155万元,但创新成果有限 [3] - 599个药品批准文号中仅有2个国宝级中药和少量改良型新药,缺乏突破性1类新药 [3] - 尝试"中药+"跨界创新,推出"舒韧安肤系列"护肤品,应用传统中药技术"京万红因子" [3] 质量管控进展 - 核心药材自给率从2023年35%提升至2025年48%,质量抽检合格率达99.7% [4] - 加速布局道地药材基地,推进GAP种植和"三无一全"标准,构建药材追溯系统 [4] - 速效救心丸进入12个国家和地区市场,海外收入占比从2023年2.1%提升至2025年3.8% [4] 品牌渠道建设 - 开展主题活动超200场,覆盖人群超500万,年轻消费者占比提升至28%(较2023年增长10个百分点) [5] - 累计注册商标1319件,核心品牌价值超200亿元 [5] - 通过"三核九翼"战略新开发终端医院4745家,基层医疗机构覆盖率从2023年62%提升至71% [6]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8.3%至9.12亿元,占营收比重达34.4% [6] 行业政策环境 - 202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强中药材全产业链质量管控 [4] - 新版《中国药典》实施进一步提高中药检测标准 [4] - 中药行业面临政策红利与竞争加剧的双重背景 [1]
沃华医药股价上涨1.84% 摩根士丹利二季度加仓28.2万股
金融界· 2025-08-19 17:48
股价表现 - 最新股价报7 18元 较前一交易日上涨1 84% [1] - 盘中最高触及7 35元 最低7 01元 [1] - 成交金额2 32亿元 [1] 公司业务 - 专注于中药研发、生产和销售 [1] - 主要产品包括心脑血管类、抗肿瘤类等中成药 [1] - 产品线涵盖片剂、胶囊剂、颗粒剂等多种剂型 [1] 股东变动 - 摩根士丹利在2025年二季度加仓28 2万股 [1] - 持股数量增至212 9万股 [1] - 成为公司第五大流通股东 [1] 资金流向 - 8月1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920 32万元 [1] - 近五个交易日累计净流入1040 22万元 [1]
佐力药业: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8-19 16:34
核心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达到15.9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99%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6.16%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8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4.47% [1] - 基本每股收益0.4221元/股,稀释每股收益0.4221元/股,均增长26.15% [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5亿元人民币 [1] 资产与股东权益 - 总资产45.9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5.22%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0.3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9.73% [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85% [2] 股权结构 - 控股股东俞有强持股比例18.52%,持有1.30亿股,其中质押6448.14万股,质押比例49.66% [2][4] - 前十大股东包括自然人股东王可方(2.91%)、张增荣(2.26%)、彭涛(1.92%)以及机构投资者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三组合(1.58%) [2][3] - 股东中包含多只公募基金产品,如中欧基金旗下产品持股1.37%和1.34% [3] 重要事项进展 - 公司与浙江大学签署联合研发中心共建协议及技术开发合同,计划投入2000万元人民币 [4][5]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化中药生产基地建设与升级项目"和"数字化运营决策系统升级项目"已延期 [4] -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4]
佐力药业: 外部信息使用人登记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9 16:34
公司治理制度框架 - 公司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以规范内幕信息管理 依据包括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 [1] - 制度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各部门 子公司及所有可接触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人员 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 内幕信息定义与范围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包括定期报告 临时公告 财务快报 业绩预告和重大事项筹划 [1] - 未公开指公司尚未在符合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发布信息 [1] 外部信息使用人界定 - 外部信息使用人指根据法律法规有权要求公司报送信息的特定单位人员 包括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等因工作需要知悉信息的单位及人员 [1] - 公司仅向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依据的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内幕信息 否则有权拒绝 [1] 信息保密义务 -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编制和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通过业绩说明会 分析师会议 路演 调研或采访等形式提前泄露信息 [2] - 外部信息使用人不得泄露 传播内幕信息或利用其谋利 并需将知情范围控制到最小 [2][3] 信息报送流程 - 公司对外报送信息需经经办人员提出 由部门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财务总监审核 并经董事会秘书核准后方可执行 [2] - 向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业绩相关信息的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公告披露时间 且披露内容不得少于提供信息 [2] 登记与报备机制 - 公司对外报送未公开信息时需将接收方相关人员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 并书面告知其保密义务与责任 具体执行依循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 违规责任追究 - 外部信息使用人泄露内幕信息或利用其谋利导致公司或他人损失时 公司可追究赔偿责任 并依法收回股票交易收益 涉嫌犯罪则移送司法机关 [3] - 外部信息使用人因保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应立即通知公司 公司需第一时间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3] 制度实施与修订 - 制度未尽事宜按证监会 深交所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3]
佐力药业: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9 16:34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 董事会秘书必须由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并保证有足够精力承担职责 [1] - 候选人需熟悉履职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且需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任职能力证明 [2] - 禁止任职情形包括:违反《公司法》高管任职规定、被证监会采取禁入措施、被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通报批评三次以上等 [2] 董事会秘书任免程序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可续聘 [1] - 解聘需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解聘;辞职或解聘时需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秘书可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3] - 必须解聘情形包括:出现禁止任职情形、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履职重大错误造成损失、违反法规造成损失 [3] 董事会秘书职责范围 - 负责信息披露管理事务,包括信息发布、制度制定、督促合规、保密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及媒体监督 [4] - 协助公司治理建设,包括筹备董事会/股东会、建立内控制度、避免同业竞争、组织培训及督促高管合规 [5] - 负责股权管理事务,包括股东资料保管、限售股管理、投资者关系协调及资本市场战略协助 [5][6] 公司支持与保障机制 - 公司需为董事会秘书提供履职便利条件,包括查阅文件、获取经营财务资料及列席重大会议 [7] - 董事会需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秘书工作,秘书不能履职时代为履行职责但不免除秘书责任 [7] - 公司需与董事会秘书签订保密协议,要求任职期间及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 [4]
佐力药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9 16:34
文章核心观点 -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旨在规范离职程序 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权益 涵盖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移交手续 未结事项处理 离职后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 [1][2][3][4][5][6][7]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 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辞任 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后辞任生效 公司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 若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审计委员会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等情形 原董事需继续履职直至新董事就任 [1]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 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自动离职 [2]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 除另有规定外辞职生效 公司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 具体程序按劳动合同规定 [2]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2] - 明确不得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 被判处刑罚且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对破产企业负有个人责任且未逾三年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等 [2] - 任职期间出现不得担任情形或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应立即停止履职并由公司解除职务 若未停止履职或未解除职务 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3][4]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 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向董事会移交全部文件 印章 数据资产 未了结事务清单等 移交完成后需签署确认书 [4] - 若离职人员涉及重大投资 关联交易或财务决策等事项 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并向董事会报告 [4] - 离职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如业绩补偿 增持计划)的 公司有权要求制定书面履行方案及承诺 未履行的需赔偿全部损失 [5] 离职后义务 - 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后 需办妥所有移交手续 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2年内仍然有效 保密义务直至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同业竞争限制等义务需严格履行 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免除 [5] - 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 [5] - 需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 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 [5] 责任追究机制 - 若发现离职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承诺或损害公司利益 董事会需采取必要手段追究责任 包括审议追责方案 追偿直接损失 预期利益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等 [6] - 对追责决定有异议的 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 复核期间不影响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6] 制度附则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若有不一致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 [6]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订 修改和解释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并实施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