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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斯信息: 莱斯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9 16:09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总则 - 规范内幕信息管理 加强保密工作 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 -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及《公司章程》 [2] - 董事会负责登记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办理 [2] 内幕信息定义与范围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股票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3] - 包括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如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30% [3] - 包括可能对上市交易公司债券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如公司依法进入破产程序或被责令关闭 [3]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 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 [3] - 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监高 实际控制人及其董监高 [4] - 包括因职务工作可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登记结算机构服务机构有关人员 [4][5] - 包括因法定职责可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 [5]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 需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记录知悉时间地点依据方式内容等信息 [5] - 需报送档案事项包括重大资产重组 高比例送转股份 实际控制人或第一大股东变更 要约收购 发行证券 合并分立分拆上市 回购股份等 [5] - 档案至少包括公司及董监高 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 收购人或重大资产交易方及董监高 提案股东及董监高 相关专业机构及人员 行政管理部门及人员 相关自然人配偶子女父母等 [6] 档案内容与报送要求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自知悉内幕信息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 [7] - 档案需包括姓名或名称身份证件号码 所在单位部门职务联系电话与公司关系 知悉时间地点依据方式 内幕信息内容与阶段 登记时间登记人等信息 [7][8] - 董事会办公室需第一时间核实信息并登记入档 告知保密范围和义务 [8] 相关方登记义务 -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研究发起公司重大事项时需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8] - 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受托开展相关业务时需填写档案 [8] - 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等发起方需填写档案 [8] - 上述主体需分阶段送达档案 完整档案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 [9] 行政管理与信息流转 -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内幕信息需按行政部门要求登记 [9] - 经常性向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信息且部门内容未重大变化时可视为同一内幕信息事项登记 [9] - 内幕信息需在部门或子公司间流转时需经负责人批准并告知董事会秘书 [10] - 向行政管理部门监管机构等提供未公开信息前需报董事会秘书审阅并经董事长审核同意 [11] 内部管理与职责分工 - 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等需指定专人承担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告工作 [11][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需自记录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 [12] - 需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将档案及备忘录报送证券交易所 [12]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 进行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证券合并分立分拆上市回购股份等重大事项时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10] - 备忘录内容包括筹划决策过程中关键时点时间参与人员名单筹划决策方式等 [10] - 需督促备忘录涉及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主体需配合制作 [10] 登记备案流程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需第一时间告知董事会秘书 [12] - 董事会办公室需组织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核实内容真实性准确性 [12] - 存在筹划或进展中重大事项时需分阶段披露提示性公告并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12] - 董事会秘书审核无误后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备 [12] 保密管理与处罚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对内幕信息保密 [13]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需将知情人员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重大信息文件需指定专人报送保管 [1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股东权利要求公司提供内幕信息 [13] -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前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 [13] - 泄露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交易给公司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涉嫌犯罪将移送司法机关 [13] 自查与教育培训 - 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证券情况进行自查 [14] - 发现内幕交易需核实并追究责任 在2个工作日内将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 [14] - 需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教育培训 确保明确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1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5]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15]
莱斯信息: 莱斯信息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9 16:09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 实际控制人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等主体[2] - 公司需及时公平披露所有可能对股票价格或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确保真实准确完整[3]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泄露或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4] 信息披露内容与形式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 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5] - 公司需通过交易所电子化系统登记公告 并在指定网站和媒体披露 不得以新闻发布代替公告义务[6] - 自愿披露信息需真实准确完整 不得与法定披露信息冲突或误导投资者[7] 定期报告规定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 半年度和季度报告 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披露[8] - 年度报告需包含公司基本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 股东信息 董事会报告等十项内容[9] - 半年度报告需披露会计数据 股东持股变化 控股股东变动等情况[10] 业绩披露要求 - 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入同比下降50%以上需披露具体原因 核心竞争力变化及行业景气情况[22] - 预计业绩出现亏损 扭亏为盈或净利润变动超50%时 需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进行预告[12]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差异超10%时需发布更正公告[14] 重大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17] - 关联交易与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或与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总资产0.1%以上需披露[19] - 提供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被担保人出现偿债风险时需及时公告[18] 风险信息披露 - 需披露可能影响核心竞争力的技术更迭 研发风险 关键设备淘汰等风险因素[23] - 当出现原材料价格重大变化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 核心技术许可纠纷等情况需及时披露[23] - 发生重大环境事故 收到停产通知或出现科学伦理问题时需公告具体情况[25] 股份质押披露 - 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需披露质押数量 期限 资金用途等信息[27] - 出现债务逾期或资信恶化时需披露逾期金额 平仓风险及可能被平仓的股份比例[28] 会计信息管理 - 不得利用会计政策变更操纵财务指标 自主变更需披露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意见[28]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年度净利润10%且超100万元时需披露[29] 内部管理机制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协调工作 包括准备交易所文件 接待投资者咨询等[33]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文件及信息披露资料需保存不少于10年[35] - 涉及军工科研生产的信息披露需执行"先审查后公开"的保密审查程序[36]
莱斯信息: 莱斯信息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9 16:09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 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 [1] - 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1][2] - 关联交易定义为公司或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 [2] 关联人认定范围 - 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及其他组织 关联自然人两类 [2][3] - 关联法人涵盖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 同一控制下主体 关联自然人任职董事或高管的法人等 [2] - 关联自然人包括公司董事 监事 高管及其密切家庭成员等 [3] - 未来12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主体视同关联人 [3] 关联交易类型 - 交易类型涵盖购买出售资产 对外投资 研发项目转让 许可协议 担保 资产租赁等12类 [3][4] - 日常经营相关的原材料购买或产品销售不包含在内 [4] 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 定价遵循国家定价 市场价格 协商定价顺序 缺位时采用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 [4] - 具体定价方法包括市场价 成本加成价 协议价 需在协议中明确 [4] - 财务部门需跟踪市场价格及成本变动并向董事会备案 [5] 审议与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披露 与关联法人交易达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需披露 [5] - 交易金额达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 [5] - 财务资助及委托理财需以发生额累计计算披露标准 [5]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同类别交易标的需累计计算披露及审议要求 [6] 日常关联交易管理 - 可按类别预计年度交易金额并履行审议程序 超预计部分需重新审议 [6] - 年度及半年度报告需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 [6] - 日常关联协议期限超3年需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披露义务 [6] 审议程序特殊规定 - 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需先获独立董事半数以上事前认可 [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需对披露类关联交易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7] - 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需回避 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时提交股东会 [7] - 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7] 豁免审议与披露情形 - 包括现金认购公开发行证券 承销业务 领取股息红利 公开招标拍卖等9类交易 [8] - 公司单方面获益交易如受赠现金 债务减免 接受担保等可豁免 [8] 关联担保规范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 并提交股东会 [9]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 对方需提供反担保 [10] - 交易导致被担保方成为关联人时 需同步履行关联担保审议程序 [10] 子公司与附则规定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 需履行审批及披露义务 [12] - 参股公司关联交易若可能影响股价 公司需参照制度披露 [12] - 决策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期限不少于10年 [12] - 制度由董事会修改 股东会审批实施 [12]
莱斯信息: 莱斯信息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9 16:09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以规范股份交易行为并明确信息披露要求 [1][2][3]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及高管身份和持股数据 并统一办理个人信息网上申报 每季度检查股票买卖披露情况 [2] - 董事及高管买卖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需核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进展 若存在不当情形需书面通知并提示风险 [2] - 董事及高管需在特定时点申报个人信息 包括新上市时、新任职务后2个交易日内、个人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等 [2] - 董事及高管需保证向上交所和中登公司申报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并同意上交所公布其股份变动情况 [3] - 董事及高管买卖股票需在2个交易日内通过董事会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内容包括变动前持股数量、变动日期数量价格、变动后持股数量等 [3] -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需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内披露减持计划 内容包括减持数量来源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原因等 且减持时间区间不超过3个月 [3][4] 股份变动管理 - 存在多种情形时董事及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 包括公司上市一年内、离职半年内、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6个月等 [4] - 董事及高管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股票 包括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重大事件发生至披露期间等 [5] - 董事及高管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 但持有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 [5] - 可转让股份数量以上年末所持股份总数为基数计算 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 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 [5][6] - 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股份计入年末总数 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 [6]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董事及高管需遵守禁止短线交易规定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6][7] 责任与处罚 - 未申报股份变动或披露变动情况时 董事会将发函提示违规风险并责令补充申报及信息披露 [7] - 违反制度时公司可采取警告通报批评降职撤职等处分 造成损失需追究责任 短线交易需收回收益并披露 [7] - 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时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触犯法律法规时移送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 - 公司需完整记录违反制度的行为及处理情况 按规定需报告或披露时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或公开披露 [8]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抵触时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1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1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修订时亦同 [10]
光庭信息: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9 16:09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15.56万股[1] -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9.89元[1] -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834.49万元[1] -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978.69万元后[1] -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855.79万元[1] - 超募资金总额未在公告中披露具体数值[1]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21年12月17日出具验资报告确认资金到位情况[1]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 -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2] - 2021年12月与五家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2] - 监管银行包括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交通银行和湖北银行[2] - 2023年11月与广发银行广州分行签署四方监管协议[3] - 2025年2月在华夏银行武汉光谷科技支行新开募集资金专户[3] - 截至公告日共存续5个专项账户[3] 专项账户状态 - 浦发银行武汉分行光谷支行账户(70040078801600001803)存续[3] - 招商银行武汉光谷科技支行账户(127906037710904)存续[3] - 华夏银行武汉光谷科技支行账户(11165000000706043)存续[3] - 湖北银行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账户状态未明确披露[3] - 光大银行武汉东湖支行账户(38390188000340518)已注销[4] - 广发银行广州分行账户(9550880242883200123)存续[4] 账户注销情况 - 交通银行湖北自贸区分行账户(421421066012002082848)已完成注销[4] - 注销原因为账户余额为零且无后续使用计划[4] - 注销目的为方便账户管理并减少管理成本[4] - 相应三方监管协议同步终止[4] - 账户注销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4]
Atos ranked a European Leader in three categories of ISG's “Manufacturing Industry Services and Solutions” Provider Lens vendor assessment 2024
GlobeNewswire News Room· 2025-07-29 14:47
Atos recognized as a European leader for Industry Transformation Services, Smart/Digital Factory Solutions and Manufacturing Supply Chain and Procurement Services Paris, France – July 29, 2025 – Atos today announces it has been named a Leader in three categories of ISG's "Manufacturing Industry Services and Solutions" Provider Lens™ 2024 Europe. The comprehensive "Manufacturing Industry Services and Solutions" vendor assessment compares the strengths, challenges and competitive differentiators of key provid ...
宏力达: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28 16:27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不参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 [2] - 公司于2023年9月6日通过董事会决议,使用超募资金回购1,301,916股股份,计划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2] 差异化分红方案 - 公司拟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138,698,08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元(含税) [3] - 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变动,将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3] 差异化分红计算依据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4] - 以2025年7月11日收盘价26.18元/股计算,实际分派现金红利为0.34元/股,除权参考价为25.84元/股 [4]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为0.33684元/股,除权参考价为25.84316元/股,对参考价格影响绝对值低于1% [5] 法律合规性 - 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5] -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
宏力达: 宏力达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8 16:27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情况 - 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以14.7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7.970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14,000万股的0.06% [5] - 激励对象均为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涉及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10][12]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两期归属,每期归属比例为50%,归属期分别为授予后12-24个月和24-36个月 [9] 决策程序与合规性 - 本次授予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且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1][4][6] - 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授予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要求 [6][7][12] - 独立财务顾问及法律顾问认为授予程序、条件及对象符合相关规定 [13][14] 会计处理与业绩影响 - 采用Black-Scholes模型测算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股份支付费用将在2025-2027年分期摊销 [12] - 费用摊销可能对净利润产生短期影响,但预计将提升团队稳定性及经营效率 [12][13] 激励计划实施细节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或用于担保,因转增股本等获得的股份同样受约束 [9][10] - 授予日避开定期报告披露窗口期及重大事件敏感期 [9]
汉鑫科技(837092)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5-07-28 11:05
公司基本信息 - 证券代码 837092,证券简称汉鑫科技,公告编号 2025 - 054 [1] - 投资者关系活动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4 日,地点在汉鑫大厦及现场参观,参会单位为开源证券,上市公司接待人员有董事会秘书王玉敏、投资管理部张宇童 [3] 主营业务 智能制造领域 - 基于“汉工云”工业互联网平台,聚焦流程化工、高端装备等六大行业领域,提供“AI + 工业视觉”“AI + 数字工厂”等场景解决方案,构建“AI + X”产业赋能生态,为工业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服务 [3][4] 智能驾驶领域 - 利用车路协同技术赋能自动驾驶,开发全栈产品矩阵,实现“人、车、路、网、云”协同,面向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提供园区物流等产品和服务,承建并交付烟台市首条智能网联示范路,完成多个产品落地验证 [4] 智慧城市领域 - 拥有二十多年行业经验,具备华为鲲鹏与昇腾处理器的开发适配和国产化算力建设运营能力,为政务、教育、医疗等领域客户提供算力、信创和智能化产品和服务 [4] 新产品和规划 智能制造领域 - 基于“AI + 工业视觉”打造的软硬一体化质检专机设备已投放市场应用,基于“AI + 数字工厂”的多个产品实现老客户复购,持续提供人工智能提升服务 [5] 智能驾驶领域 - 紧跟智能网联应用示范建设进程,把握市场机会探索产品应用迭代,在原有产品服务基础上深化研发、拓展应用领域,如无人清扫等 [5]
避险情绪笼罩印度股市 黄金成投资者“压舱石”
智通财经网· 2025-07-28 05:41
智通财经APP获悉,Nifty 50指数周一开盘小幅下跌,为印度股市本周走势奠定了基调。随着印度股市 出现紧张迹象,投资者将目光投向黄金。 各大央行及ETF需求推动黄金价格今年上涨27% 在连续四个交易日下跌之后,印度股市投资者正谨慎行事。投资者今日的焦点将集中在印度工业银行和 巴拉特电子公司的财报上。与此同时,塔塔咨询服务公司计划裁员1.2 万人,这可能会加剧IT行业本已 黯淡的前景。 资本市场火爆给股市带来考验 印度股票资本市场依然火爆,从新股上市到二级市场配售和大宗交易等各类交易活动的总额已连续第三 个月突破60亿美元。虽然这听起来是个积极的信号,但资本市场火爆未必有利于股市。2024年末出现的 类似发行热潮导致MSCI印度指数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下跌了近10%。 印度2.7万亿美元财富热潮中的赢家 印度的财富热潮正在催生出众多赢家。Sanford C. Bernstein认为,富裕阶层的不断壮大将推动对金融咨 询的需求,其中Nuvama Wealth Management和360 One WAM是最大的受益者。印度富裕阶层目前掌控 着2.7万亿美元的流动金融资产。Bernstein分析师指出,受长期规划 ...